女子混吃7种感冒药致重症药物过敏,医生提醒
近来,很多市民开始跟风囤药,但药可不能乱吃,尤其是多种药物混着吃可能会出大问题。近日,深圳市人民医院接诊了一个因混吃7种感冒药致使重症药物过敏的患者。医生提醒,市民在家可以适当备药,但居家用药要注意安全,切勿叠加用药和擅自增加剂量。
女子混吃7种感冒止咳药后全身长脓疱
近日,周女士(化名)出现了发热、咽痛、咳嗽等症状。周女士马上到家附近的药房购买了阿奇霉素、克咳平、咳特灵等7种感冒止咳药。将这些药混合吃了1天后,周女士发现面部有些红肿,还冒出好些小脓疱,但她也没在意,就觉得可能皮肤有点小过敏,过一会儿就会好。
到了第2天,她面部的红肿更加严重了,甚至眼睛都被肿得“挤成”了一条缝;面部、腹部、背上以及四肢都出现了一片片红斑,红斑上还覆有密集的小脓疱,令人瘙痒难耐。除了皮肤上的变化,周女士还出现了呼吸困难、发热的情况,甚至一度烧到了39℃。
感觉不对劲,周女士立即到深圳市人民医院就诊,经皮肤科医生查看,并结合了周女士之前的用药史,医生判断这是一种重症药疹——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AGEP),建议她立即住院治疗。
据介绍,周女士所患的“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是其中一种重症药疹,又称中毒性脓皮病。其病因主要跟药物过敏、感染等因素有关,临床表现为红斑基础上覆盖密集针头大小脓疱,伴有瘙痒或疼痛,严重者可累及黏膜或内脏系统,出现肾衰竭等并发症,危及生命。
所幸的是,一般情况下,该病具有自限性,病程比较短,如未出现其他并发症,当停止服用可疑药物后,7-14天即可痊愈。周女士就诊及时,停用可疑药物后,经抗过敏治疗和对症治疗,很快就痊愈出院了。
市民居家用药要注意安全
深圳市人民医院感染内科专家表示,叠吃、混吃感冒药除了可能导致药物过敏,还可能导致急性肝损伤、肾损伤、胃黏膜损伤、神经障碍等不良反应。
专家提醒,首先,药物切勿叠加使用。布洛芬或对乙酰氨基酚,两种药物尽量不要联合使用,选用一种即可,且一天内服用不要超过4次,每次用药间隔6小时。其次,切勿擅自增加用药剂量。有些人认为自己体重大或抱着尽快退热的目的,擅自增加退热药剂量,这种行为非常不可取,易导致药物过量引发肝肾损伤,建议大家严格遵守说明书的剂量用药。第三,切勿在用药期间饮酒。酒和药同时服用会干扰药效,增加药物的毒性反应,甚至可能导致“双硫仑反应”等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
此外,不推荐盲目使用抗菌药物。新冠病毒感染是病毒感染性疾病,不是细菌感染性疾病,因此阿莫西林、头孢、阿奇霉素和沙星类药物等大家俗称的“消炎药”是无效的,随意使用还会增加药物不良反应的风险和耐药的风险。
另外,特殊人群用药要格外注意。老年人慎用含伪麻黄碱的感冒药,该成分易导致血压升高、心跳加快等不良反应,患有前列腺肥大的老年人服用后也可能会加重病情,导致小便不能排出、膀胱胀等症状。为降低风险,6个月以下婴儿、孕妇应避免使用布洛芬,只选择对乙酰氨基酚;3个月以内婴幼儿发热不推荐用药,症状严重需及时前往医院儿科就诊;孕妇孕期出现症状并不是不能用药,而是最好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用药。
服药后如出现胸闷、呼吸困难、腹泻、皮疹、恶心、呕吐、身目黄染或尿黄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12月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新冠病毒感者居家治疗指南》,指南指出,对于两类人可居家治疗:一是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二是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情况的感染者。
据了解,新冠病毒感染者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要表现。部分患者有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表现。针对发热、咳嗽咳痰等7种症状,国家指南推荐了23种居家治疗常用药。
如何保障居家用药安全?
如何正确用药来缓解不适症状?
近日,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简称广州八院)药学部负责人、副主任药师陈艳芳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国家推荐的这些居家治疗的药品都是出现症状后才使用,感染新冠后如未出现发热、咳嗽、鼻塞等症状者,则无须药物治疗。如患有基础疾病,在病情稳定时,无须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剂量。特殊人群(包括妊娠期妇女、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合并基础疾病(包括高血压、冠心病、哮喘、肝肾功能不全等)、正在服用多种药物等的患者,用药前须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明确是否存在风险,以免带来不良后果。
国家指南推荐的居家治疗常用药
发热:不要超剂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
发热是感染新冠后最常见的症状,广州八院药学部主管药师简凤璧说,“发热时可以先物理降温,如用温热毛巾擦拭身体,同时多喝水,补充丢失的水分,并保证充足休息。”
如果使用退热药,可选择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中成药包括连花清瘟颗粒/胶囊、金花清感颗粒、宣肺败毒颗粒、清肺排毒颗粒、疏风解毒胶囊等。
简凤璧指出,一般情况下,儿童使用一种药物可以控制体温时,不建议单日内交替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及布洛芬。值得注意的是,布洛芬禁用于多种人群,包括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伴有活动性或既往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的患者。
另外,多种感冒药的复方制剂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如感冒灵颗粒和维C银翘片,使用前需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避免重复用药。简凤璧还指出,当药品名称带有“缓释”字样时,代表特殊剂型,不要掰开或碾碎服用药物。
需要提醒的是,超剂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严重肝损伤,用药期间如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指南推荐的多种中成药都具有疏风清热、解毒利咽、宣肺泻热等功效,不推荐预防用药或2种以上联合用药。
咽干、咽痛:老人、平素体质脾胃虚弱、心脏病患者慎用六神丸
咽痛咽干者应多喝水、戒烟限酒,尽量避免吸入粉尘及刺激性气体等。指南推荐咽痛咽干的药物包括地喹氯铵、六神丸、清咽滴丸、疏风解毒胶囊、咽立爽口含滴丸、银黄含化片等。
广州八院药学部药师洪晔提醒,六神丸禁用于新生儿及孕妇,老人、平素体质脾胃虚弱、心脏病患者慎用。
清咽滴丸、咽立爽口含滴丸及银黄含化片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如当归、人参等),咽立爽口含滴丸及银黄含化片使用时需忌辛辣、鱼腥食物。咽立爽口含滴丸需含服,不宜空腹、一次大剂量服用或直接吞入,避免引起胃肠道刺激。
咳嗽、咳痰:不一定要用药,多喝淡盐水蜂蜜水
“当出现咳嗽,不一定要吃药,可以多喝蜂蜜水或用淡盐水漱口来缓解咳嗽症状。”广州八院药学部主管药师汪明说。
国家指南提及的咳嗽咳痰常用药物,分为两类:
——镇咳药:包括福尔可定,右美沙芬等。用于干咳无痰(只出现咳嗽,呼吸道干痒、干涩,没有痰液)
——祛痰药:包括溴己新,氨溴索,愈创甘油醚,乙酰半胱氨酸等。适用于咳嗽时伴有咳痰等症状。
汪明指出,“祛痰药与止咳药应避免同时使用。若咳嗽中带有痰液或脓痰,不建议吃含有福尔可定、右美沙芬等镇咳药,避免抑制咳嗽后,反而阻碍痰液的排出。建议以祛痰药为主,比如溴已新、氨溴索等。”
儿童可选用的祛痰药有氨溴索和愈创甘油醚,孕妇和妊娠期妇女需要慎用止咳化痰药。服用止咳化痰药品期间,一旦出现皮疹、发烧或者呼吸困难等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既往药物过敏者应慎用。
鼻塞、流鼻涕:含有氯苯那敏成分的药品后可产生困倦嗜睡
广州八院药学部主管药师周花萍指出,如果儿童出现鼻塞、流鼻涕,生理盐水冲洗鼻子是最安全的方式。也可使用含有抗过敏成分的药品如氯苯那敏、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等。如果持续严重鼻塞,还可以短期使用鼻用减充血如赛洛唑啉鼻用喷雾剂、羟甲唑啉滴鼻剂。
含有氯苯那敏成分的药品,服用后可能产生困倦、嗜睡、头晕、注意力分散等副作用,所以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其他复方感冒药如酚麻美敏、美敏伪麻溶液等也含有氯苯那敏成分,为避免服药过量,这些药物不应与氯苯那敏一起合用。
需要注意的是,同种药物不同剂型,适用的年龄范围不同。
——西替利嗪,片剂、口服溶液可用于2岁以上儿童,滴剂用于1岁以上儿童。
——地氯雷他定,片剂可用于12岁以上儿童,干混悬液可用于6个月以上儿童。氯雷他定片剂、分散片、咀嚼片、糖浆可用于2岁以上儿童。
呕吐、腹泻:藿香正气水/胶囊不得与头孢菌素类
如果出现呕吐腹泻,多喝温水。也可使用藿香正气水/胶囊、口服补液盐Ⅲ、蒙脱石散对症治疗。
周花萍提醒,藿香正气水辅料含有酒精40%~50%,酒精过敏者禁用,不建议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服药期间不得与头孢菌素类(如头孢氨苄、头孢呋辛、头孢他啶等)、甲硝唑、替硝唑、酮康唑、呋喃唑酮等药联合使用,以免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此外,服用藿香正气水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口服补液盐Ⅲ可预防和治疗腹泻引起的轻、中度脱水,并可用于补充电解质。肾功能不全者和葡萄糖吸收障碍者禁用口服补液盐Ⅲ。
温馨提示:
新冠感染患者如出现以下情况
需要考虑就诊治疗
1. 呼吸困难或气促。
2. 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
3. 体温35℃及以下。
4. 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5. 出现嗜睡或不能保持清醒,头晕或意识混乱或精神状态明显转变,失语或不能行动等。
6. 持续拒食或不能饮食、持续腹泻或呕吐超过2天等。
7. 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12 无色声香味触法。
这里的色是狭义的色了,是眼睛看到的色。前面的色是广义的色相,包含了更广义的有为法了。色出于眼睛,声出于耳朵,香气出于鼻子,味道出于舌头,触出于身体,法出于意。眼耳鼻舌身意这六者称之为六根。色声香味触法这六者被称之为六尘。之所以称之为根,是由于它们是生色声香味触法的。道德仁义礼智信,道是根,德是树干,其它的为枝叶。之所以称之为尘,是因为它们迷惑和覆盖眼耳鼻舌身意。可以说是红尘污染和覆盖了六根了。这个尘上面一个小,下面一个土字够形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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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印发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
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卫明电〔2022〕5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苗接种工作协调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年12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
接种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现提出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
一、目标人群
现阶段,可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二、疫苗选择和时间间隔
(一)疫苗选择。根据疫苗研发工作进展,所有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的疫苗均可用于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优先考虑序贯加强免疫接种,或采用含奥密克戎毒株或对奥密克戎毒株具有良好交叉免疫的疫苗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有关组合如下:
3剂灭活疫苗+1剂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
2剂康希诺肌注式腺病毒载体疫苗+1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成都威斯克重组新冠病毒疫苗(sf9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北京万泰鼻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
3剂灭活疫苗+1剂浙江三叶草重组新冠病毒蛋白亚单位疫苗(CHO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神州细胞重组新冠病毒2价S三聚体蛋白疫苗。
(二)时间间隔。根据国内外真实世界研究和临床试验数据,结合我国疫苗接种实际,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与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为6个月以上。
三、确保接种安全
各地要继续把接种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组织接种实施。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接种单位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要求,保障接种安全。接种单位要做好加强免疫的接种信息登记和疫苗流向管理,及时准确更新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预防接种凭证中接种记录相关内容。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高度重视并统筹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要加强对辖区内疫苗接种工作的指导,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地方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接,做好工作协同。
(二)落实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人员所在单位积极配合地方统一安排,共同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三)加强监督指导。要密切跟踪监测各地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进展,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健全疫苗流向全程追溯体系,完善疫苗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全流程管理和安全防范。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宣传措施,重点宣传加强免疫接种的目的意义,积极引导目标人群主动接种,特别要引导提升老年人群的接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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