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环保科普馆布展设计
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环保科普馆布展设计评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环保科普馆布展设计
招标单位: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6日11时至2022年12月29日11时
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环保科普馆布展设计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定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报告、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6日11时至2022年12月29日11时。
定标 候选人 | 投标报价 (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00,000.00 | 柯茂旭/粤高职证字第1500101099436号 | 设计周期为60个日历天/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满足下一阶段的设计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72,000.00 | 韩茹/黔高201600735 | 设计周期为60个日历天/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满足下一阶段的设计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广东省美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28,600.00 | 麦耸/2200101154555 | 设计周期为60个日历天/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满足下一阶段的设计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和投诉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
电话: 0757-82258872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6号供水大厦9楼
邮政编码:528000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83039263
通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五楼
邮政编码:528000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757-82037505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
邮编: 528000
招标代理: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庞工
电话:0757-82298632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政编码:528000
某单位陈列馆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某单位陈列馆改造提升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某单位陈列馆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编号:2022-JKCZFL-G1002)
2.2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3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发包人确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某单位陈列馆改造提升项目。具体工程内容详细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招标控制价:395762.84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 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并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出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2 年 6 月至2022年 11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社保证明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3.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一)申领时间: 2022 年12 月 26 日至 1月 6 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2:00 ,下午 2 : 00 至 5 : 30 (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报名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二)申领方式(通过邮箱发送报名资料,报名成功后邮件获取 ):
联系电话:13068699993
联系人:徐工
邮 箱:408443500@qq.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3年 1 月 17 日 9时 00 分至 9 时30 分;
6.1.2 开标时间:2023年 1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6.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跃进路148号厂内广东诚裕达集团三楼301)。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仅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即不授权他人出席),法定代表人视为授权代理人,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3 根据监督部门要求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 监督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903060405。
9.其他
9.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 |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跃进路148号厂内广东诚裕达集团三楼301 |
邮 编:528000 | 邮 编:528000 |
联 系 人:周先生 | 联系人:徐工 |
电 话:18588035755 | 电 话:13068699993 |
电子邮件:408443500@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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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二期工程罗格服务区工程施工GM2F02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名称: | 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二期工程罗格服务区工程施工GM2F02标段 | |||||||
招标单位: | 佛山市中策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从 2022年12月26日12时 至 2022年12月29日12时止 | |||||||
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二期工程罗格服务区工程施工GM2F02标段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6日12时 至 2022年12月29日12时。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
第一候选人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8011998.00 | 曹向浦/公路工程专业津1122020202101281 | 150日历天/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本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且工程质量评分值不低于90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定得分不低于90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第二候选人 |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 | 8051098.00 | 彭良辉/公路工程专业粤1442006200807313 | 150日历天。/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本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且工程质量评分值不低于90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定得分不低于90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 ||||||||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中策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电话:0757-29998408 |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1号楼3802单元 | ||||||||
邮编:528300 | ||||||||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83039263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五楼 邮编:528000 | ||||||||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0757-82131155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 邮编: 528000 | ||||||||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卢工
电 话:0757-86361691、86319790 传 真:0757-86368680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 编:528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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