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企业、个人,这些政策补贴月底截止!
今年12月底将至,
这些政策补贴,
你再不领取,就要过期啦
@单位、个人
看看这些补贴你符合
申请条件吗?
NO.1
援企稳岗补贴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广东省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按照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定比例给予返还。
申请条件
本年度的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企业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佛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不存在严重失信。
补贴内容
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30%提高到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其中劳务派遣企业须与用工企业签订补贴资金分配协议。
截止时间
12月31日截止
NO.2
一次性留工补助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佛山市积极按要求落实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相关政策。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企业(单位)申请,由社保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将补助直接发放给企业(单位)。
01、补助标准
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向企业(单位)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即补助金额等于参保人数乘以500元。
参保人数是指该企业(单位)2022年1月至我市出现中高风险地区当月的平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或我市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情况下,2022年1月至补助发放时的平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02、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31日
若有企业(单位)
认为符合补助条件,
但还未享受政策红利的,
请尽快主动提出申请。
03、申领方式
线下渠道
单位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到企业所属镇(街道)社保分局申领:
1.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佛山市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资金申请表》(表格模板可以在佛山市社会保险信息网fssi.foshan.gov.cn——“社保专栏”——“失业保险”——“表格下载”);
2.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3.收款账户资料:优先提供对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存款基本账户(加盖公章),没有的可提供与税务部门签订《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三方协议书》及签订协议的银行账户资料;个体工商户没有上述资料的也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确认的法人个人账户银行资料;
4.经办人身份证件;
5.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还需提供其实际用工人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记载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劳动合同、员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薪金发放流水及会计凭证等证明劳动关系存续的相关有效材料)。
线上渠道
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选择“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登录企业版,选择菜单栏中的“失业保险服务”——“留工培训补助待遇申领”,按照页面提示办理即可。
NO.3
失业补助金
1、申领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1、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我市、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2、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发放标准
从7月1日起全省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后,失业补助金标准进行了调整,即参保 1 年及以上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参保 1 年以下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
目前,佛山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10元/月,故2022年7月1日及以后,参保 1 年及以上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调整为1710*50%=855元/月,参保 1 年以下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调整为1710*15%=256.5元/月。
失业补助金每个参保人只能申领一次,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享受补助金的待遇所属期在2022年7月及之后的,按新标准发放;待遇所属期在2022年7月之前的,按旧标准发放。
3、申领途径
1、线上办理:
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登录以下任一渠道即可办理:“粤省事”小程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2、线下办理:
本人携带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最后参保所在区社保机构各分局(办事处),填写《失业补助金申请表》办理申请;或在社银智能柜员终端机自助办理。
4、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31日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破解职称评审中的“一刀切”、简单化问题,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其中,要求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等。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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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
国家职称系列保持总体稳定,职称评审专业实行动态调整。
通用性强、人才规模较大的评审专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设立。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设立新评审专业。
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发展实际设立新评审专业,按管理权限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探索将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技术经纪、创意设计等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支持各地围绕特色产业、重点产业链设立特色评审专业,开展专项评审,通过“一产一策”“一链一策”,实现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融合发展。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
二、科学制定职称评审标准
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坚持“先立后破”,力避“一刀切”、简单化,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分系列分专业修订职称评审标准,建立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成效、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形成并实施有利于专业技术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职称评审标准。
逐步开发专业技术类新职业标准,促进新职业标准与职称评审标准相衔接。
鼓励从职业标准、技术标准、行业标准中提炼职称评审标准,将工作绩效、创新成果、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作为评价的核心内容。
根据不同学科领域特点探索建立能够识别有天赋、有潜力人才的评价标准。
三、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
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评价标准中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
对研究系列人才,聚焦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各职称系列逐步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建立“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
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突破、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理论文章、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历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探索通过学术委员会认定、同行专家评审、第三方机构评价、国际同行评价等方式,提高代表性成果评价的权威性。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严厉打击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鼓励科研人员把高质量论文发表在国内科技期刊上。
对于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处理,撤销取得的职称,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
四、减少学历、奖项等限制性条件
各职称系列对申报人学历只作基本要求,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破格申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
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不得将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论文期刊层次、头衔、称号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限制性要求。
五、完善同行评价机制
建立专业性、自律性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公平公正、代表性强、权威性高的同行评价。
高端人才可实行国际同行评价,职称分组评议可采取小同行评价。
发挥学术共同体在同行评价中的作用,鼓励对成果本身进行直接性同行评价。
建立职称评审专家推荐遴选、培训考核、信用记录、退出惩戒等制度。
加强职称评审专家库建设,遴选专业技术水平高、贴近科研生产一线、业内公认的专家担任评审专家。
加大对评审专家履职尽责的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作为遴选专家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同行评价责任追究机制。
进一步规范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工作,未经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不纳入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验证系统。
六、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探索国防和科技等特殊领域人才职称评审专门办法。
七、开展好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体,在县以下基层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由各地单独制定职称评审条件,适当放宽学历、科研要求,主要考察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工作业绩、任务完成情况、群众认可度等内容。
“定向评价”可采取单独分组、单独评审的方式。
取得的职称限定在基层有效,评审结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管理权限备案。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不占各地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与常设岗位分开设置、单独管理。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定向评价”数量、结构的宏观调控。
八、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
根据单位类型和岗位特点有序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向用人单位授予更多的职称评审自主权。
支持国家实验室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
具有职称评审权的单位结合目标任务、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等分类制定职称评审标准,科学合理明确论文、科研成果等要求。
鼓励通过同行评价、技术技能竞赛、揭榜挂帅、服务对象评价等多元评价方法识别人才,促进评用结合。
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推荐申报主体责任,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可推荐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直接评定相应层级职称。
支持科学中心、创新高地采取更加灵活的职称评聘机制。
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的要问责。
九、优化职称评审服务
进一步畅通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自由职业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优化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减少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
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行职称电子证书,加快实现职称评审结果全国查询验证。
持续开展清理“四唯”专项行动,对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中存在的“四唯”做法,要及时约谈整改。
加强职称评审备案管理、巡视巡查、信息公开、数据监测等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严肃处理职称评审中“说情打招呼”“圈子评审”等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评审环境。
疫情无情,人间有爱,守望相助,风雨同担。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九江镇社会各界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爱心企业单位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无偿捐赠防疫物资,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12月22日,广东高威印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大康华药业有限公司向九江镇慈善会捐赠10万份抗疫礼包(含10万片布洛芬和10万包阿咖酚散),助力九江防疫工作。
当日下午,九江镇党委委员杨阳接过捐赠的抗疫礼包,并代表党委、政府向热心企业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次捐赠活动,充分彰显了九江镇爱心企业用实际行动传递正能量,践行社会责任和企业担当的大爱之举。下一步,我们将把爱心企业这份关心和支持转化为防控疫情的决心和动力,第一时间将药品派发给有需要的群众,全力以赴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政府有需要,我们会第一时间支持。”广东高威印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大康华药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纷纷表示,作为本土企业,在抗击疫情面前责无旁贷、积极作为。
九江镇慈善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抗疫礼包将用于九江桃苑颐养院、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社卫中心防疫工作。下阶段,九江镇将统筹镇内两家医疗机构(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社卫中心)为就诊群众免费发放相关药品。同时,也请广大群众理性看待新冠,有需要及时就医,无需恐慌囤药,合理使用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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