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流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审查评价服务机构遴选邀请函
勒流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审查评价服务
机构遴选邀请函
兹有勒流街道应急管理公室2022年12月小额采购供应商遴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安全生产工作辅助服务机构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
2023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审查评价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为推动勒流街道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勒流街道将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质量实施监督和管理,通过聘请安全生产工作辅助服务机构勒流辖区工业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开展符合性审查工作。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服务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须具有对公银行账户,不接受私人账户付款。
3、须具有市监部门认证的营业执照。
4、须配备专业的工作团队专人跟进该项目。
5、须配备高素质的管理人才、过硬的技术队伍,并按甲方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辅助服务,履行本合同各有关条款。
6、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妥善保存相关检查资料。
7、乙方安全服务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辅助服务工作时若发生工伤事故,应按事故原因和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合同内容:
1、合同期限: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2、预算金额:30万
3、要求: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符合性审查程序,包括工业企业标准化创建现场核查评价程序和标准化评审材料符合性审查程序。对勒流辖区工业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开展现场核查及标准化评审材料的符合性审查,确保工业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合规性、真实性、有效性。对在勒流辖区开展标准化创建帮扶工作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服务质量检查工作,对帮扶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黑名单”管理,提升帮扶机构整体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网上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时间:2022年12月28日12:00开始至12月30日24:00截止
2、报名邮箱:940671026@qq.com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57-25537361
3、网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公司概况、2023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审查评价服务工作方案及预算。
注:1、报名时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辅助服务机构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服务机构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2、由于防疫的需要,安全生产工作辅助服务机构不需要参加评议会,报名成功的安全生产工作辅助服务机构的资料由勒流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进行评议,并确定候选安全生产工作辅助服务机构名单,交由勒流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决议,并发布名单。3、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4、请在报名时注明所报项目。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1.招标条件
大江市场综合楼配电房10KV线路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市场综合楼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大江市场综合楼配电房10KV线路工程,项目预算金额为:907186.38元。
2.3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从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共45日历天,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从延误的第1天起,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壹仟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最高不可超过中标价的10%。
2.4 项目预算金额:907186.38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200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 委员会)或其下属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投标申请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须附法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非法人报名时须提供)、报名代表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4.1点至第4.5点”要求的报名资料(一式一份装订,所有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报名),到广东晨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5.2 接受报名时间:从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06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5.3 接受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华宝南路1号基德福科技创新园1栋A301。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月18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月18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大江村村委会三楼会议室。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公告栏及张槎街道交易所公告栏和佛山市禅城区门户网发布,以佛山市禅城区门户网发布信息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江海路1号
联 系 人:陈惠仪
电 话:0757-82214207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晨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福宁路213号一座写字楼1403室23单元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757-82130782
传 真:/
电子邮件:1072724351@qq.com
2022年12月28日
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下列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组织交易,现将中标结果信息公告如下:
一 | 项目名称 | 沙涌工业开发区E座首层(东面)之一等一批 | |||
招标单位 | 张槎街道莲塘村莲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二 | 交易结果 | 资产名称 | 建筑 面积 |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租金) |
沙涌工业开发区E座首层 (东面)之一 | 970m2 | (流标) | / | ||
沙涌工业开发区E座四楼之一 | 1385m2 | (流标) | / | ||
三 | 交易地点 |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25号2座三层之一 | |||
四 | 交易机构 | 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电话:0757-82210420 | |||
五 | 交易时间 | 2022年12月23日 | |||
六 | 公示时间 | 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5日 |
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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