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村街西湾和苑地下停车场物业管理采购服务单位询价公告
一、采购单位
西村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概况
西湾和苑地下停车场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和苑一街3号,建筑面积79139平方米,包括地下汽车车库面积56434平方米(共有1661个停车位)、地下自行车车库面积6412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面积16293平方米。西湾和苑地下停车场物业管理采购服务包括:车场管理、消防管理、卫生清洁保洁、设备设施维护维修保养、收费服务。
三、项目最高限额
年服务费人民币120万元,按月支付。
四、采购服务内容
(一)车管服务
1.人员素质要求
(1)车管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从业规范,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2)主管要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业务培训。
(3)车管人员个人素质条件: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犯罪记录。
(4)所聘用的车管人员能够吃苦耐劳,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熟知采购人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5)中标人要加强对车管业务的管理,确保车管人员在服务区内无违规、违法行为。
2.工作要求
(1)服务范围包括日常收费门岗值勤,安全防范、巡查,消防、监控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工作。
(2)组织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车管队伍,执行严格的岗位纪律和岗位责任制,确保整个物业管理范围安全、有序。
(3)重要出口24小时值班、24小时监控。做到24小时有车管人员巡查。
(4)加强管理,预防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一旦发现事件苗头必须立即报告采购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协助保护现场。
(5)其它与管理服务有关事项。
(二)消防管理
1.负责全部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及火灾的报警和救助工作,并制定完善的消防应急方案。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设立消防组织机构、职责、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落实各级消防责任人。全面熟练掌握消防报警、干式灭火(气体)、湿式灭火(喷淋)、防排烟及消防栓等五个系统的作用、位置和操作方法。
3.中标人须负责消防系统的各项维修保养工作,做好消防维保工作记录,并将记录资料和检测结果提供给采购人备案。停车场区域配装的各种灭火器材、防毒面具、烟感、喷淋设施以及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通风设施等由中标人负责日常检查及维修保养。
4.消防中心全天24小时值班,24小时消防主机监管。出现消防报警时1分钟内辨别消防报警的信息,5分钟内到达报警点。
5.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出现消防事故5分钟内应有5人及以上到达现场,并进行必要的扑救。
6.每周对全部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及时整改火险隐患,密切关注易燃易爆用品存放情况,保持消防区及出口畅通。重大节日前配合采购人进行节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7.做好消防知识培训和宣传,服务期内组织消防应急演练不少于一次。
8.做好其它防火灭火工作及消防配套设施的维护工作。
(三)卫生清洁保洁服务
1.清洁保洁范围:具体负责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的清洁及保洁。2.工作要求:
(1)每天对地下停车场清扫两次。
(2)对主要通道除定时清扫外,应安排固定人员巡回保洁。
(3)下雨天应及时清扫地面,确保地面无积水,地下排水渠道无堵塞。
(4)每周至少冲洗一次停车场区域地面。
(5)每周至少打扫一次地下停场的墙壁、天花板。
(6)在完成必要的清洁工作后,各工作人员必须对公共区域进行巡查保洁,以保证整个服务区的整洁。
(四)设备设施维护维修保养服务
1.至少配备一位持有电工证的工作人员,要求熟练水电维修。
2.负责范围:本车场所有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包括照明线路维护、安装更换灯管、各种电线插座、排水设施等设备维护。
3.每天除了及时维修损坏的水、电等设施外,早上和下午各巡查一次。
4.每天检查各电线及电器开关,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能够及时排除。
(五)收费服务
1.中标人配备收费员及智能收费系统代采购人收取停车费用,收费系统需接受采购人联网及随时介入监督。
2.中标人需设立视频监控系统,监督收费情况,如发现收费异常应及时汇报采购人。
3.中标人需每月10日前将收入扣除税费(应缴税项及停车场固定电费支出)后向采购人缴交上月代收停车费及收费台账。
4.停车场收费标准按现有批文执行,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改或另行设立,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委托合同并追缴所有未缴款项,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5.中标人若有未全额、及时向采购人缴交上月代收停车费的行为,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委托合同并追缴所有未缴款项,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须配置服务人员15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维修人员1人,车管员6人,收费员3人,清洁工3人。
六、费用支付方式
本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月1日止。费用支付按月支付,双方签订协议起1个月内付清当月费用。乙方向甲方开具广东省国家税务总局通用机打发票。
七、报价服务单位资质基本要求
(一)服务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广东省广州市内注册的企业,有物业管理相关资质;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八、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20日上午9:00至2023年1月28日下午18:00。
(二)报名地点:荔湾区协和路1号二楼208房;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020-26283255
(三)报名方式:资料提交,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递交。
(四)资料提交: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清单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荔湾区内其他同行业单位的服务合同或协议优先;
5.规范的停车场物业管理办法。
九、中标单位确定
(一)本次询价须有2家或2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采购单位成立询价领导小组投票确定中标单位。不足2家报名单位,则重新组织公开询价活动。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意向单位的有效报价,结合合理的报价,综合比较意向单位的资质、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服务单位。
十、签订合同
中标服务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三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标服务单位自动放弃,我街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标服务单位。
荔湾区西村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20日
2023年,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委将落实常委会立法初审2项、审议专项工作报告4项、开展执法检查1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1项、开展专题调研监督13项,任务十分繁重。为确保全年工作开局良好,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委提前谋划,研究细化了全年和近期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春节前各项工作收官。其中,针对一季度重点工作《广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规定(修订草案)》初审,已征求并收到了市有关单位、有关协会、各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梳理了重点问题提纲,提前完成工作计划要求,为节后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月1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第40次(扩大)会议结束后,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委又迅速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党组会议精神和衍诗主任讲话要求。会议要求,工委全体同志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强化责任担当,每项工作都要有落实、有结果、有反馈,切实提升工作效率,以扎实的工作业绩推动人大城建环资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决杜绝节前懈怠思想,不拖、不等,尽快完成春节前各项工作,扎实做好节前节后工作衔接,确保工作不断档,努力实现全年良好开局。坚持廉洁过节,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管理,认真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保密工作。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事项)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2〕269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事项(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数字化集成服务平台和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发动企业申报。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报纸质资料(“推进生产制造环节数字化”和“完善基地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项目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其他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数据材料(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扫描件一份)。
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把企业申报材料交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审核原件后,于2023年2月2日(星期四)前提交企业申报材料和初审报告(包括入库明细表)至市商务局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
专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1月20日
(联系人:贸发处 林岚,81096078,负责联系花都箱包、花都声频电子、番禺珠宝、番禺音响、增城纺织服装等基地以及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申报单位,邮箱linlan@gz.gov.cn;联系人:贸管处 姜媛媛,81097467,负责联系汽车和零部件、船舶海工、摩托车、从化新型材料等基地;评审机构联系方式:越秀区东风中路445号越秀城市广场北塔30楼,广东泽信会计师事务所 周冬冬,18820035025)
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事项(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数字化集成服务平台和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为做好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事项(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数字化集成服务平台和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入库工作,现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为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数字化转型,推动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贸易数字化水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事项)主要支持以下内容:
(一)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数字化集成服务平台。
支持推动基地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产业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完善产业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等各类数字化集成服务平台。
(二)促进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升级。
支持大型龙头外贸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一体化数字平台;支持开展中小外贸企业数字化改造,提升整体效能。
二、支持对象、标准
(一)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数字化集成服务平台项目。
1.支持对象。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比较优势和粤东西北区域协调联动机制,支持向我省基地企业提供数字化集成服务的项目单位。项目单位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一是在广州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二是申报项目的服务对象应为基地对应企业,且项目与基地数字化发展相关。三是项目建设单位的财务状况可以保持项目持续运作。
2.支持标准。
(1)推进生产制造环节数字化。对围绕基地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建设流程共享数字平台或智能制造协同等平台,提供集中采购、产能共享、订单集散、供应链协同等共性解决方案,形成品牌、标准、质量、技术和服务新优势的项目,按照辐射范围、项目成效、项目投入等进行综合评分,分档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万元的定额支持。原则上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推进市场营销环节数字化。对组织基地企业抱团参加数字展会或“云展会”,开展线上推介、供采对接、线上线下信息共享的项目,参展企业不少于8家的;对利用数字化贸易线上平台开辟专区(专馆)为基地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服务的项目,参展企业不少于8家的,以上按项目实际投入不超过50%给予支持,同一申报主体支持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不足5万元的不予支持。
(3)完善基地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对加大数字化平台研发,面向基地企业开发线上线下贸易场景并具备展示展销功能、提供全链条一站式贸易数字化服务的集采中心或全球数字贸易港等数字化平台,按照项目辐射范围、项目成效等进行综合评分,分档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万元的定额支持。原则上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支持期限。
(1)“推进生产制造环节数字化”“完善基地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项目为一次性支持资金,项目在2022年期间存续并正常运作。
(2)“推进市场营销环节数字化”支持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项目,相关费用需在该期间内实际支付。
(二)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1.支持对象。支持企业须为2022年前在广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贸企业。中小外贸企业指2022年进出口额6500万(含)美元以下的企业,大型龙头外贸企业指2022年进出口额6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
2.支持期限。支持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项目,相关费用需在该期间内实际支付。
3.支持标准。
(1)对大型龙头外贸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一体化数字平台,打造集运营、采购、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全流程数字服务平台,所产生的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50%、每家企业不高于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2)对中小外贸企业进行数字化改造提升,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数字化智能生产线、数字化线上营销平台等所产生的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50%、每家企业不高于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三、负面清单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入库项目:
(一)实施单位正在接受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调查。
(二)支持内容含有禁止性补贴,补贴条件包括出口实绩和进口替代等。
(三)支持内容含有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包括发放公务人员工资、奖金、劳务费、津补贴等。
(四)支持内容含有新建扩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相关项目建设。
(五)申报企业(单位)近三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拖欠应缴还财政资金。
(六)支持内容含有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支出。
(七)申报对象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商务领域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材料。“推进生产制造环节数字化”和“完善基地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项目纸质材料一式4份,其他项目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数据材料指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数据1份。
(二)纸质申报材料除特别注明的以外,均提供正本复印本。
(三)合同、票据等主要外文资料应附中文翻译。企业同时书面承诺译文与原文内容的一致性。如不翻译或不完全翻译的视为申报无效。
(四)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按顺序于左侧胶粘装订成册。申报材料请按本指南所列材料顺序对应排列,用A4纸打印,左侧胶粘装订成册,自制目录和页码,并用硬皮纸作封面,不能另外粘贴、夹页、订补或替换。封面请注明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名称、企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等信息。
(五)申请报告、申请表、承诺书须加盖公章,整本材料须加盖骑缝章。
(六)同一企业(单位)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应分别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1.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数字化集成服务平台项申报材料
2.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材料
3.广东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名单(2022年1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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