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广州市第一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相关学(协)会:
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广州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广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我委批准1048个项目为2023年广州市第一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其中包括新报项目西医类535项、中医类68项和备案项目西医类403项、中医类42项,分别见附件1、2,现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做好项目管理
各项目举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将2023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面授项目执行方式调整为线上学习,调整后项目仍参照面授项目管理。医务人员参加远程和面授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获学分可不限比例相互补充。
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予Ⅱ类学分,统一通过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个人IC卡进行登记和管理。项目举办单位要按照公布的内容,落实项目的实施工作。实施过程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计划,应严格执行学分登记、考核和管理工作。举办单位应在项目实施期内完成学员刷卡登记,项目举办结束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授分操作。举办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招生人数及违规登记学分。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资料管理工作,及时对项目有关教材如影像资料、办班通知、日程表、学员签到表、项目执行小结等进行整理存档。
二、切实做好项目举办前登记
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每期)举办1周前,登录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业务综合服务平台(下称“系统”),点击进入“继教管理-举办前登记-填写举办前登记”界面,按要求填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前登记表》,经举办单位审核提交后,委属单位项目由受理中心(受理中心为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下同)审核确认,区辖单位项目由各区卫生健康局审核确认,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项目由广州医科大学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项目相关信息自动导入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方可开班授分。
举办前登记填报应注意的问题:一是项目(本期)起止时间、举办地点应为项目实际举办时间、地点;二是授分单位应与项目举办单位一致;三是项目日程安排,应为实际日程安排,日程安排中的授课教师应为实际授课教师;四是开班通知内容应与实际安排相符,须由举办单位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
三、切实做好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每期实施完毕后10-30天内,登录系统,按要求填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经举办单位审核提交,推荐单位、受理中心审核确认后,执行报告填报完成。
执行情况报告填报应注意的问题:一是项目确有客观原因未能执行的,也应填写执行情况报告,并详细说明原因;二是“举办详情”,即实际参与学员人数统计,无需录入,可于项目结束约10天后从系统中在线获取;三是须将会议相关照片上传至附件中,包括会场全景照片及每位主讲教师的现场照片。
本次公布的市级项目,如同时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立项的,该市级项目立项自动取消,填报执行情况报告时应选择“未执行”,说明原因为“项目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立项,项目编号为xxxxxx”。同一项目多次授分视为违规,所授学分均无效。
四、有关事项
(一)参加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的学员,每6学时计获得Ⅱ类学分1分,面授项目每天最多计算9学时,计1.5分。
(二)两个不同的继续医学教育面授项目,如在相同的时间地点同时举办,导致办班时间不足,视为违规。
(三)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员在同一时段获取两个面授项目的学分,视为违规,所授学分均无效。
(四)近两年未完成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的情况通报:2021年、2022年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未完成执行情况报告填报的项目共有30项(35期),相关的27名项目负责人已列入黑名单,取消其相关申报资格。
执行情况报告状态查询方式:登录系统,进入菜单“继教管理--执行报告--执行报告查询”进行查询,凡“报告状态”非“已确认”的,均属于未完成执行情况报告(因技术问题无法在系统填报,并已向受理中心报告的除外)。
(五)2023年公布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在2024年1月15日前仍未完成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填报的,取消2024年备案项目资格,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连续两年出现有项目未完成执行情况报告填报的,取消该单位下一年度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和项目备案资格。
(六)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谁确认谁监管。各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医科大学、市鉴评中心要对项目举办过程实施监管。市卫生健康委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督查,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广州市第一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一览表
2.2023年广州市第一批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一览表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联系人:汪求知,电话:88900380;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联系人:张慧、周洪刚,电话:81303278)
请点击查看:
附件1:2023年广州市第一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2:2023年广州市第一批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一览表.xls

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通过的《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批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总结了广州市在院前医疗急救和社会公众急救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了社会急救医疗管理的制度设计,突出了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加强急救医疗指挥体系建设。一是增强全市统一指挥调度能力。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负责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的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工作,急救医疗指挥分中心接受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调度和业务指导。二是提高科学调度能力和水平。急救医疗指挥机构应当综合考虑国家“120”呼救电话管理有关要求等因素,合理设置相应数量的“120”呼救线路和科学配备指挥调度人员,提高科学调度能力和水平。三是提升应急指挥信息化支撑能力。建立对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实行全程动态信息化管理,并推动指挥平台与医院信息系统和公安、消防等应急系统对接。
二、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是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条例》明确了编制院前医疗急救网络设置规划的要求,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在现有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的基础上建立区域急救医疗中心、急救医疗指挥机构直属急救站,探索建立院前医疗急救与消防救援统筹建设模式,建立健全联合救援机制,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效率。二是建立稳定的经费和人员保障机制。增加对“120”急救网络医院院前急救组、区域急救医疗中心、急救医疗指挥机构直属急救站等的补贴,建立“120”急救车辆清洗消毒场所,提升社会急救医疗服务水平。
三、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救治管理。一是创建传染病全链条急救制度。规定发现患者疑似传染病需要特殊防护的,急救医疗指挥机构、“120”急救网络医院、区域急救医疗中心或者急救医疗指挥机构直属急救站以及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采取积极救治措施。医疗机构应当开通急危重症患者就诊绿色通道,并接受急救医疗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二是加强部门联动。规定急救人员途中遇到交通拥堵,或者急救人员无法进入现场开展急救等情况,可以请求公安或者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的协助。
四、构建社会公众急救工作机制。一是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急救。规定鼓励具备急救能力的个人在医疗急救人员到达前对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规定探索建立志愿者参与社会公众急救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医疗急救志愿者呼叫平台。二是扩大急救培训普及面。规定建立公众急救培训体系,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政务服务人员等所在单位应当组织参加急救培训。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体育场馆、风景旅游区等场所的管理单位,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企业,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大型工业企业等,应当配置必要的急救器械和药品,在生产经营时间安排经过急救培训的工作人员或者志愿服务人员在岗,并在院前医疗急救和突发事件中协助开展紧急现场救护。三是推动公共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条例》规定政务服务大厅、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点、高速公路服务区、风景旅游区、学校、体育场馆、养老服务机构、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单位应当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场所经营管理者承担组织培训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义务及未按规定配置、维护保养的法律责任。
附:新修订《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全文
请点击查看: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docx
2月28日下午,越秀区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暨越秀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颜强主持会议,区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通报了2022年度区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2021年度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总结我区2022年人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年工作安排。洪桥街、人民街、黄花岗街、大东街围绕就业工作、劳动监察、社保经办、社会化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方面分享了先进工作经验。
颜强常委对近年来越秀区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增强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敢于争先的竞争意识,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强化保稳定护和谐的大局意识。二是紧扣高质量发展任务,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成效。要促进就业创业扩容增质,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要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不断增进人民福祉;要搭建平台改革制度,优化人事人才生态环境;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凝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各部门和街道要谋事“一盘棋”、干事“一条心”,在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中全力以赴争先创优;要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从严从实推进作风建设,强化警示教育和资金监管,筑牢干事创业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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