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近代洋行仓库和码头旧址之太古仓旧址1号仓室内软装升级工程设计方案的复函
广州太古成颐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近代洋行仓库和码头旧址太古仓旧址1号仓的装修申请函及其附件收悉。经我局研究,意见如下:
一、根据所报装修设计方案,是对太古仓旧址1号仓后设置的独立钢架进行内部装修,项目内容包括对现有的室内间隔进行调整、增设鱼池、软装升级等,工程范围不涉及项目的原结构和外墙,装修部位与文物本体无接触,对文物本体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我局无不同意见。
二、方案中新增设鱼池需充分考虑现有钢架的结构安全问题,所使用的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消防安全要求。
三、在实施过程中,请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文物安全。如发现新的问题,或超出所报范围,请及时报告我局。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4月7日
(联系人:陈剑波,联系电话:389254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
由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承担的白云区穗丰村储备项目考古调查工作已完成。根据该院提交的《白云区穗丰村储备项目考古调查工作报告》,在上述地块范围内未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具有历史文化价值、需要开展考古勘探的古代文化遗存,你单位可以按规定办理土地出让的其他手续。
由于本次考古工作是以对地块全面踏查的方式进行,地下堆积的形成、地面遗物的分布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今后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文物,应即刻保护现场,立即报请文物部门进行保护和抢救性发掘。
专此函达。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3月31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报来《广州市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23年度第十六批次使用土地开展文物考古工作的请示》(番文物办〔2023〕24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番禺区2023年度第十六批次使用土地(广州新城西站地块)占地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相应的文物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3月31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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