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埔区2023年度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引进人才入户的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区2023年度使用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引进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类别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所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企业(含省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辖区内的中央驻穗机构及省属企业在穗注册分公司,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一)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单位、重点企业;
(二)2022年度本区纳税总额250万元(含)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
(三)经认定的总部型企业;
(四)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四上”高新技术企业;
(五)经认定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一级金融分支机构;
(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七)其他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企业。
二、申报人入户条件
申报人员为本区引进单位核心岗位的经营管理人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骨干人才,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已在本区引进单位就业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新成立的单位申请人社保不少于6个月);
(三)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
三、受理时间及部门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对口服务单位受理。
四、申报材料
(一)用人单位提交材料:
1.单位申请函(包括用人单位上年度营业收入、纳税情况、所获荣誉(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申请人特长、能力、获得表彰情况等基本情况介绍);
2.广州市黄埔区用人单位总量控制类人才引进需求申报统计表(附件1);
3.单位使用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引进人才公示情况佐证资料(公示场景照片,需有公示时间,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5.单位的遴选方案(自拟,内容需含遴选原则、具体标准、审定程序、公示方式及公示时间等);
6.单位上年度企业完税证明,单位上年度企业纳税申报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7.单位上市挂牌的相关证明材料(上市企业提供);
8.存在总、分公司申报情况的申报企业,需出具总公司营业执照或集团登记证及相关佐证资料;
9.统计关系证明材料:(1)“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广东省企业一套表平台”(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公章确认,提供最新的月报和上一年度的年报;(2)“规模以下企业”(未达到规模以上或者达到规模以上但尚未办理入统手续的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信息变更,则由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10.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录用、转任、调任、增人或入编的核准材料。
(二)申请人提交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
3.学历证书、学历鉴定;
4.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网上查验结果;
5.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纳税证明12366系统查询截图;
6.申请人专长、业绩、所获荣誉等证明材料;
7.总量控制类人才引进承诺书(附件2)。
备注:用人单位须据实填报,复印件无需提交原件,所有提交资料需由用人单位在复印件上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上述材料以“用人单位材料”、“个人申请材料”两个文件夹整理归类,并扫描提交电子版;《广州市黄埔区用人单位总量控制类人才引进需求申报统计表》需提供EXCEL纸质和电子表格版。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制定本单位的遴选方案,按照遴选方案核实申请人资料,研究拟定符合遴选标准的人才引进申报名单,并做优先次序排序,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对口服务单位提交单位及个人申报材料。
(二)推荐。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对口服务单位负责对申报单位资料进行审核,包括纳税、纳统、经营异常、失信黑名单及被公安机关查处等情况,经内部审批流程出具初审意见,通过OA发函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审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核实,提出复核意见和拟通过名单提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研究、统筹、确定。
(四)办理。经审核通过的引进人员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原则上2个月内在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提交有关资料,完成人才引进申报手续,须于当年12月31日前领取电子入户卡,并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入户卡当年有效,逾期自动失效。
六、其他说明
(一)用人单位仅限于向1个行业主管部门或对口服务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用人单位应当遵循公开透明、按需引进、骨干优先的原则,根据自身发展及用人实际需求,进行本单位人才遴选、公示和推荐。如果申请人因不符合申报范围、条件或者递交的申报材料未通过审核被淘汰,则该入户指标名额自动作废,用人单位不得递补人选;
(三)申请人获得入户指标后,若需补充材料的,用人单位经办人或申请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毕指定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四)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伪造劳动关系等情形的,将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第十一条规定严肃处理;
(五)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做好遴选、推荐、申报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用人单位总量控制类人才引进需求申报统计表.doc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
附件下载:
近日,中山大学很“火”!
下午,法国总统马克龙到中山大学参观访问。在中山大学体育馆,马克龙以“与中国青年的见面会”为题开展交流活动。这是马克龙中国行的第二站。他也成为首位到访广州的在任法国总统。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学校以学生成长为中心,培养面向未来的人。”参观过程中,中大校长高松向马克龙说道。近百年的建校历史,一代代中大学子伴随着孙中山先生提出的“博学 审问 慎思 明辨 笃行”校训,求学、成才,步入社会,成为了社会栋梁之材。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怀士堂校训
首站即中大,引起全城关注,一句“大家好”登上了热搜。早在1988年,广州就与里昂结成友好城市,谱写了长达35年的友谊之歌。
1698年,法国商船“安菲特利特号”抵达澳门、广州,开启了法国直航中国的商贸之旅、科学文化之旅。法国在广州设立商馆,成为最早在广州设立商馆的西方国家之一。
△三维动画复原的法国“安菲特利特号”商船
1860年,里昂商会与法国驻香港商会在广州共同创立丝绸湿度测量机构。
1921年至1951年,到里昂中法大学注册的中国学生人数为473名,其中近四分之一来自广东。
△里昂中法大学中国名人铜像
如今,在里昂中法大学历史博物馆,由广州市政府赠送的雕像“里昂中法大学名人铜像”屹立于博物馆前方,其中的名人包括学校奠基人之一蔡元培以及常书鸿、戴望舒等共10名与里昂中法大学关系密切的中国学者。
1698年的那艘商船“安菲特利特号”拉开了两国经贸往来的大幕。如今,法国已成为中国在欧盟内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三大实际投资来源国。中国是法国亚洲第一大、全球第七大贸易伙伴。
这其中,广州也作出积极贡献,一组组数据见证着经贸交流的崭新成果:2020年以来,广州对法国出口机电产品增长21.6%,对法国进口农产品增长24.2%。2022年,广州与法国进出口总值达27.30亿美元。截至目前,法国在广州累计投资企业200家,世界五百强企业施耐德电气在黄埔区投资设立施耐德(广州)母线有限公司;广州在法国累计设立了14家企业(机构),中方协议投资额2180.1万美元。
中国是东方文明的重要代表,欧洲是西方文明的发祥地。泱泱中华,历史悠久,文明博大。中华民族在几千年历史中创造和延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从凯旋门到卢浮宫、从塞纳河到埃菲尔铁塔,从《巴黎圣母院》到《追忆似水年华》,法国的文化同样书写了人类文明史上独特的一页,在人类文明史上留下了独特的光彩。
文化贵在交流,文明贵在互鉴。从交往交流到交心交融,广州作为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与文化名城里昂携手,深化友谊,在中法交流合作中发挥作用。
2003年,里昂举办了广州之夜焰火晚会。
2005年6月,广州图书馆举办“法国里昂中法大学回顾展”,该展是“中法文化年”系列活动之一。
2013年4月,广彩项目代表性传人许恩福及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馆长、著名书法家李卓祺参加“里昂领事节”,进行为期三天的表演。
△作品《雨打芭蕉》
2018年,广州市灯光作品《雨打芭蕉》参展里昂国际灯光节。
2019年,广州在巴黎新华影廊举办了城市形象国际传播推介会,活动开启埃菲尔铁塔和广州塔的双塔对话。
2020年,花开双城中法友好交流故事会在埃菲尔铁塔启动。
2022年,博古斯世界烹饪大赛中国区选拔基地正式落户广州。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法全球治理论坛闭幕式上的讲话中说道,“正如法国朋友所说,不登上埃菲尔铁塔,就看不到巴黎最美的风景。”马克龙总统此访是中国对外交流全面重启、全国两会成功召开后,欧洲国家元首首次访华,这次访问也将为中欧关系发展注入新动力、带来新气象。
在新的起点,相信广州会在中法友好交往中持续深化与里昂等城市间的友谊,面向未来,加强合作,共同讲述新时代中外城市友好交往的典范故事。
花城,相信会让马克龙流连忘返!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文件要求以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我区组织开展了《广州市增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初步成果。为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1601会议室召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光明西路108号16楼)。
三、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8-10人。在广州市内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与规划工作有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等。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4月21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书面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报名申请请纸质邮寄至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光明西路108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总规科收;或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82629826@gz.gov.cn。报名申请请备注“听证会报名”。
(三)报名申请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并上传职业或相关资质(如专家)的证明文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将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公布。
六、联系方式
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20-82629826。
特此通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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