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
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4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按照省财政资金安排,2024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总额预计为3901万元(不包括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贯彻落实《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和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强化地方金融监管的重要平台、项目、基础设施。
(二)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平台、项目、基础设施。
(三)为我省金融强省建设开展先导性、创新性的探索试验的重要平台、项目。
(四)其他对全省和地市金融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金融平台、金融聚集区、金融工程。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项目需具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和良好的工作基础,应属论证较为充分、满足立项条件的重点项目。实施项目单位须是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管理能力、严格规范的财务管理以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存续期二年以上的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院校、研究单位、行业协会等。
申报项目一般应属非经营性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认定为非经营性项目:1.由政府单位、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等非盈利性组织承办的项目;2.根据有关规定,基础课题研究、公益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3.由经营性单位承担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且产生收益不作分配、只用于项目本身投入的国家级、省级重点金融项目。
全省性的重要平台、项目和设施可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直接申报,其他项目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市金融工作局申报。除延续的政策性项目外,已申报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在未完成项目绩效评估前,不得再次以相同项目事项申报。对属于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要符合《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三、申报材料
(一)入库项目申报表。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入库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必要性与可行性、实施方案、条件和步骤、进度与计划安排和主要结论等方面。重点说明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预算的合理性,以及与同类项目的对比分析。以往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实施单位还应简要说明历年来财政资金支持情况、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情况。项目进行分期建设、迭代优化升级的,还应详细说明上一期完成建设的指标、数据、能力和效果情况,以及新申请建设目标与上一期的比对情况。项目可行性报告应通过相关专家或专业人员的集体评审。
(三)绩效目标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聚焦绩效目标谋划项目申报、推进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在参考《广东省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的基础上,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的相关要求进行填写申报,重点体现绩效目标的细化量化和整体一致,从产出、效益等方面进行细化,并设置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确实无法量化的,指标值可采用定性表述,但表述应可比较、可评定。总目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之间应逻辑清晰、环环相扣,体现投入、过程、产出、效益的一致性和整体性。
(四)资金支出进度表。2024年度资金需在当年度内使用完毕,支出进度要符合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原则上要达到6月份完成支出50%、9月份75%、12月份100%的节点要求。
(五)预算支出标准表和资金使用安排表。按照“有支出必有标准”的要求,各单位要全面按照标准编报资金需求,已有财政标准的,用财政标准编报;暂无财政标准的,用部门内部标准编报,无部门定额定量标准、编制规范的,应列明资金测算过程、使用标准和参照其它依据情况,未说明测算标准的项目不予入库。在此基础上形成资金使用计划安排表,初步确定具体支出科目和金额,列入可行性报告中。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照附件1-7准备申报材料,连同项目实施单位情况(基本情况、财政项目经验、财务管理以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于2023年5月10日17时前以“申报单位+2024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为文件名,将PDF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经办人邮箱978015064@qq.com。
附件:1.封面和目录(参考模板)
2.项目申报表
4.绩效目标表
6.资金支出进度表
7.承诺书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1日
(联系人:谢超、张县华,联系电话:83171657、8317167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彩虹街道需采购一批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物资,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内容、预算及期限
(一)项目名称:彩虹街道社区防灾减灾救灾“十个有”建设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防灾减灾救灾“十个有”建设物资(详见附件)
(三)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上述预算为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项目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产品必须满足附件“报价单”的要求,否则我方不予选择。)
(四)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必须具有独立承担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技术服务工作的能力;
(三)必须具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工作的相关经验;
(四)必须具有确保完成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技术服务工作的技术团队;
(五)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需要提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技术服务工作相关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截止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方式、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8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南路27号5楼,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0-81224074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2、相关工作方案、工作计划;
3、总报价单。
(五)交报价资料要求:
1.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2.上述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等,同时附上所提交的资料清单明细。
四、中标单位确定
(一)需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彩虹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二)询价原则:将综合衡量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报价、质保和售后服务等因素,择优选择。
(三)确定中选单位后,将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特此告知。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彩虹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1日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衡量广州市数字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结构,拟遴选1家单位协助我局开展广州市数字经济评估工作(2023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数字经济评估工作(2023年)
二、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
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
三、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
1.依据《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规定内容,梳理国内有关机构数字经济发展评估指标和评估结果,优化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评估方法,完善广州市数字经济发展评估体系(不少于30项评价指标);
2.分析广州市数字产业化的内部结构和发展特征,梳理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创新驱动的基础能力和关键性支撑能力;重点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问卷调查(不少于200家)并提炼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与价值链提升的发展阶段、路径、核心要素和综合影响,测算2022年度广州市数字经济发展指数,并与国内主要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开展比较;
3.基于《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的发展目标、空间布局特征以及具体发展任务,构建由基础指标、关键特色指标、年度引导性指标、年度自选指标等组成的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评估指标体系,开展2022年度指标数据评估,总结提出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建议;
4.围绕构建数字经济全要素发展体系,评估广州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分析广州数字经济发展制度供给,提炼国家及主要省市数字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法规,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要素、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等角度提出对策建议。
(二)进度要求
全部工作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三)有意单位需提交材料
1.单位简介;
2.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承接政府采购项目的资质证明;
4.提交评估工作方案;
5.提供项目经理简介、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6.组织开展本工作的经验或能力证明,例如过往相关项目合同或任务书要点复印件;
7.企业信誉相关证明资料;
8.其它资质证明材料;
9.项目报价,包括经费预算。
五、经费预算
人民币60万元以内。
六、材料提交
以上书面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一式5份和电子版,于2023年4月17日17:00时前交至我局数字产业处(越秀区府前路1号综合楼708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电话:83123960。
七、其他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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