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一期医疗专项(防护、净化及气体)工程
- 项目名称: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一期医疗专项(防护、净化及气体)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3-203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5日 10时0分~2023年5月16日 15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491.470545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开标之日起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需承诺在项目开标之日起未有在建项目或中标项目(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另需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人员数据查询截图),若有在建项目或中标项目且已更换成功,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变更证明需经发包方书面盖章确认),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除废除投标资格,并自愿接受一切与之相关的处罚决定。 3.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2家,以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注: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情况、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登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其他要求:/ 。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开标之日起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需承诺在项目开标之日起未有在建项目或中标项目(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另需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人员数据查询截图),若有在建项目或中标项目且已更换成功,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变更证明需经发包方书面盖章确认),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除废除投标资格,并自愿接受一切与之相关的处罚决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6日 15时30分 - 2023年5月16日 16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16日 15时0分 - 2023年5月16日 15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增城开发区核心区创业大道北侧地块土方平整工程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204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6日 0时0分~2023年5月16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316.794516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一)、投标人声明(二)、投标人声明(三)。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招标(注:拒绝投标时限为三个月,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书之日起计)。 12、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6日 10时30分 - 2023年5月16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6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16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16日 10时15分 - 2023年5月16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东风日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项目配套项目办公楼(自编号:4#)及地下室、食堂(自编号:6#)补充公告
东风日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项目配套项目办公楼(自编号:4#)及地下室、食堂(自编号:6#)(项目编号:JG2023-1884)已于2023年4月19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与修改: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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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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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2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不满足要求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承诺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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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4 |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不满足要求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承诺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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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6 |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不满足要求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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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8.1 |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不满足要求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承诺书》(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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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8.2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为牵头人)。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不满足要求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为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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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8.4 |
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获得中标资格待建项目),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 |
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获得中标资格待建项目),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存在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的情形(截止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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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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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三章 评标细则 附表1:资格评审 |
营业执照: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变更材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
营业执照: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不满足要求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承诺书》,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变更材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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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三章 评标细则 附表1:资格评审 |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盖公章,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盖公章,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不满足要求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承诺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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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章 评标细则 附表1:资格评审 |
投标人资质证书: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盖公章,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
投标人资质证书: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盖公章,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不满足要求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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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三章 评标细则 附表1:资格评审 |
项目负责人资格:1、 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并盖公章,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 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复印件并盖公章,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3、 提供2023年1月-2023年3月连续在投标人处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盖公章。 4、 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获得中标资格待建项目),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存在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 要求:①相关证件、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建造师证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③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能体现社保管理机构印章,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缴纳的均予以认可; ④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
项目负责人资格:1、 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并盖公章,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不满足要求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承诺书》; 2、 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复印件并盖公章,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不满足要求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承诺书》; 3、 提供2023年1月-2023年3月连续在投标人处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盖公章。 4、 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获得中标资格待建项目),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存在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的情形(截止开标时间)。 要求:①相关证件、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建造师证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③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能体现社保管理机构印章,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缴纳的均予以认可; ④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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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三章 评标细则 附表2:技术标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实力(2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 注:上述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实力(2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 注:上述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不满足要求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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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六章 图 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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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七章 技术要求 |
新增说明 |
(二十二)施工合同签订后7天之内,中标单位需提供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办理施工合格证资料并上传至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申报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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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一)营业执照 此处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或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注: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变更材料。 |
(一)营业执照 此处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或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注: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不满足要求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承诺书》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变更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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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 此处附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或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 此处附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或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不满足要求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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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五)投标人资质证书 此处附投标人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或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
(五)投标人资质证书 此处附投标人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或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不满足要求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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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七)项目负责人资格 1.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证)复印件盖公章,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并盖公章,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以下为一级注册证书的图示)。 3. 提供2023年1月-2023年3月连续在投标人处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盖公章。 4.投标承诺书 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 我方在此声明并承诺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含已获得中标资格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存在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的情形(截止开标时间)。 (3)在投标活动中不存在不存在弄虚作假、行贿行为; (4)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严重不良行为;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七)项目负责人资格 1.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证)复印件盖公章,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不满足要求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承诺书》。 2.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并盖公章,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覆盖项目施工周期,起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不满足要求的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承诺书》(以下为一级注册证书的图示)。 3. 提供2023年1月-2023年3月连续在投标人处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盖公章。 4.投标承诺书 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 我方在此声明并承诺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含已获得中标资格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存在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的情形(截止开标时间)。 (3)在投标活动中不存在不存在弄虚作假、行贿行为; (4)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严重不良行为; (5)如我司证书(包括但不限于我司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有效期未覆盖项目施工周期,我司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有关规定在相关证书有效期截止日前完成续期。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二、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本补充公告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一并修改或补充。
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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