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交通工程质量检测服务(2023年-2025年)(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海区交通工程质量检测服务(2023年-2025年)(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5-2023-02685
项目名称:南海区交通工程质量检测服务(2023年-2025年)(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6,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616,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一)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16,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资料: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扫描件(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3年度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响应承诺函》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采购包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响应承诺函》)。
(3)供应商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26日 至 2023年05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5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2楼不见面开标1室206-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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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二路65号
联系方式:0757- 86338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7室
联系方式:0757-85560248-813、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电 话:0757-85560248-81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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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良勒路-红岗路片区污水管网收集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良勒路-红岗路片区污水管网收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顺发改资〔2023〕2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良勒路-红岗路片区污水管网收集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拟建污水管道约2公里,新建雨水管道约0.3公里及配套一体化污水泵站、智能分流井、雨污水检查井及路面破除修复等工程。本项目工程总投资2337.17万元。
2.3 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38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为260日历天,竣工验收期为120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0457787.88(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G105 国道东西两侧的红岗片区、甘源片区、大墩片区。项目设计首要解决甘源居民区合流问题,使其达到雨污分流;另外,保证旱季箱涵污水能进入污水管网,内部无沉积物;雨季箱涵减少溢流污染,雨水能有效顺利排放,同时缓解大墩、红岗片区内涝。为下阶段对大墩、红岗片区进行整治提供有利条件。本工程拟凿除箱涵出口位置溢流堰,改设液动下开式堰门智能控制开合及防止河水倒灌;通过在大墩三街箱涵内部南、北两侧新建明沟及末端截流措施,对大墩片区、红岗片区及辅道侧合流管进入箱涵的污水进行末端截流,接入新建规模为300m3/h的一体式泵井,污水经提升后接入红岗路现状污水管。甘源居民区通过雨污分流改造及立管改造,分流后污水直接排入新建污水泵井,雨水直排石洛涌;红岗居民1区通过新建雨水引流管将部分山水和公园雨水引流至北部管网。甘源工业区随三旧改造严格按分流制进行建设。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及照明工程。
(2)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本工程量清单等。
招标控制价:20457787.88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4.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应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中办理登记(或在佛山市水利局办理备案)并获得对应行业(企业类型: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注:根据 佛市水利函[2022]150号文、佛市水利函[2022]159号文的通知,已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的企业在开标前3日内自行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截图提供投标人诚信档案[截图路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企业诚信档案(已备案)],新备案企业以市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中的信用分值为准。
4.5.1凡是参与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5.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的投标。
4.5.3 广东省以外的单独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注:根据佛市水利函[2022]150号文、佛市水利函[2022]159号文的通知,与评审有关的人员、业绩等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在交易平台及时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4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注:根据佛市水利函[2022]150号文、佛市水利函[2022]159号文的通知,与评审有关的人员、业绩等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在交易平台及时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04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8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8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伍先生
电 话:0757-2266836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新丰路1号多喜商务中心三层330号
邮 编:528308
联 系 人:霍小姐
电 话:18928665627
传 真:0757-27330790
电子邮件:2684009380@qq.com
项目概况
佛山南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招商运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3(NH)WZ0078
项目名称:佛山南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招商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南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招商运营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1年1签,第2年度合同金额根据当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及供应商履约情况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南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招商运营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或为大型企业的,须将本项目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可参考采购公告附件),约定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90%。
②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将本项目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可参考采购公告附件),约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70%。
③投标人为小微企业。
注:
(1)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3)中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
(5)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6)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再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南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招商运营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26日 至 2023年05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投标人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一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6203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宏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4号
联系方式:0757-86230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757-86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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