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市逾40名专家齐聚佛山市机关幼儿园面对面教研!
7市逾40名专家
齐聚佛山市机关幼儿园
面对面研讨
剪纸、陶艺、武术、彩灯
多个非遗活动齐开展
着力助推“悦”体育园本课程提升
4月23日,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学前教育“面对面教研”活动走进佛山市机关幼儿园。来自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等地的四十多位专家在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学前教育教研员李英带领下参加活动。本次“面对面教研”活动围绕“悦”体育园本课程的再提升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讨。
“一步一发现,一步一惊喜!”走进佛山市机关幼儿园,专家们纷纷感叹。活动当日,幼儿园以新颖的方式把园本课程成效呈现出来,可以看到,园内各项活动都设置了不同难度以兼顾孩子的个体差异;户外活动中穿插了剪纸、陶艺、武术、彩灯等“非遗”元素;幼儿园发挥家长和社区资源作用,邀请非遗传承人开展“非遗”教育等。丰富的活动获得了专家们认可,他们边看边总结,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事实上,佛山市机关幼儿园近年来持续完善“悦”体育园本课程建设。早在2018年,《“悦”体育园本课程的构建与实践研究》就获得了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活动当日多彩的幼儿活动、专家的称赞,正是该园本课程建设成效的最直接表现。
在参观园所环境后,专家们进行了座谈。幼儿园四位幼儿教师从参与、摸索、实践和成长等方面分享了他们的教研故事,带领与会人员了解“悦”体育园本课程从“摸着石头过河”,到积累丰富经验,再到整合提升的发展历史。
“一如初心地坚守‘儿童意识’,以幼儿为中心;一如既往地坚持‘改革精神’,向教研要质量;一以贯之地创设‘对话环境’,改善教育环境;一心一意地‘执着追求’,提升‘悦’体育课程。”佛山市机关幼儿园园长聂莲用“四个一”总结了幼儿园“悦”体育课程的核心内容。她表示,为了课程文化的传承,幼儿园将继续把“悦”体育园本课程成果推上更广阔的舞台。
专家们就园本课程建设提出了见解
为课程的进一步提升指明了方向
广州大学教育学院学前与特殊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叶平枝教授
在观摩过程中可以看出孩子们的感受是幸福、美好、温暖的,幼儿园自然环境的创设与“自然·爱·悦·梦想”的理念高度融合,醒狮、剪纸、武术等本土文化的传承氛围非常浓厚,对孩子能力差异的关注也让人印象深刻。建议体育课程可以进一步融入到故事情境中,引导孩子在持续的探究中发展兴趣。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原体育教研员庄弼
在咏春操展示的过程中,幼儿一边诵读《弟子规》,一边做咏春操,是健康领域与语言领域的有机融合。佛山市机关幼儿园实现了孩子能力的进阶,体现了文化自信。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张豹副教授
惊喜、惊讶、惊诧!“悦”体育园本课程体系完整,具备心理学和教育理论的依据,实现了文化、游戏和体育的高度融合。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副教授唐志文博士
幼儿园的环境创设独具特色,室内灯光明亮,有利于保护孩子的视力。在“救助流浪猫”的课程中,体现了幼儿对生命的尊重和爱心,真正达到了“悦”心的境界。
下一步,佛山市机关幼儿园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推进“悦”体育教科研深入开展,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共享力量。
1.招标条件
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已获得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里字投审〔202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2.3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处理厂土建总设计规模为1.5万m3/d,近期设备安装规模为0.75万m3/d,工程建安费约3.02亿元。
2.4服务周期:
从签订本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缺陷责任期验收合格结束之日止。
(1)总勘察设计周期为70日历天。
(2)合同签订后起30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勘察报告送审稿;勘察报告经第三方审核并通过后5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3)合同签订后起50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含概算)、深基坑专项设计图成果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含概算)、深基坑专项设计图经专家评审后5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修编完成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深基坑专项设计图成果文件(包括不限于蓝图、CAD图、计算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4)合同签订后起70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CAD图及相关的电子文件;施工图经第三方审核并通过后5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施工图成果文件(包括不限于蓝图、CAD图、计算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且工程缺陷责任期验收结束为止。
(6)中标人应自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并全力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的报规报建报批手续。
备注:(1)如勘察、设计周期因具体的勘察、设计进度时间有修改的,以招标人确定的具体勘察、设计周期时间为准;(2)服务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合理工作要求,投标人应按期完成;(3)如由于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勘察设计工作无法进行的,招标人有权对勘察设计工期进行顺延;(4)招标人、评审专家、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勘察、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修改、完善的,中标人每次应在 5 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工作。
2.5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5.1招标内容、规模
一、工程勘察,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下空洞探测(高密度电法探测、面波探测(瑞雷波))等;
二、工程设计,主要设计单体内容包括:事故池、粗格栅、调节池、污水提升泵池、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膜格栅、水解酸化池、生化池、MBR池、鼓风机房、除臭间、加药间、污泥贮池、污泥脱水间、生物滤池、臭氧接触池、臭氧制备间、液氧站、变配电室、综合楼、厂区道路等配套的附属建筑物。配合完成规划、人防、消防、防雷、地震、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报审,勘察文件审查、施工图审查等设计阶段的各类评审工作;
三、深基坑专项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深基坑专项设计及该项的专家评审工作。
2.5.2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总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9,147,049.43元,其中勘察费控制价为1,296,254.78 元;设计费控制价为6,914,794.65 元;深基坑专项设计及评审费控制价为936,000.00元。
2.6承包方式:固定结算费率。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设计总质量要求: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设计。
2.7.2设计进出水标准:具体详见勘察设计合同第4.5.2款,本项目最终进、出水水质以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为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1)或2)或3)):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3)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1)或同时具备以下2)及3)两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3家,且只能由2家负责设计的单位及1家负责勘察的单位组成,并以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单位分别提供)
4.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单位分别提供)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在佛山市水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的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负责设计的单位在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负责勘察的单位在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供排水_勘察类企业。)
4.4.1凡是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3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单位分别提供),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如联合体投标人,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4.6.1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6.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6.3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6.4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证书(或原注册造价师证书)。
注: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企业业绩: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承接过至少一项投资额或建安费不少于人民币2.4亿元的污(废)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4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4月23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23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4月23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朝阳路2号
联系人:汤先生
电话:0757-8568955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蓝水玲
电 话:0757-86319790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4月21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我们一起来看↓↓↓
Q:今年为什么继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以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
A: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突破1100万,就业压力增大。为了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负担,确保就业大局稳定,综合考虑上年政策实施效果等因素,国务院决定,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今年预计免除贷款利息23.25亿元,可申请延期偿还的本金规模约55亿元,惠及约400万名高校毕业生,助力贷款学生缓解经济负担和就业压力,有效帮助贷款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
Q: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延期偿还本金,哪些人可以享受,需要申请吗?
A:本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点,一是免除利息,二是可申请延期偿还本金,三是承办银行相应调整征信信息。
一、关于资助对象:本次免除利息和延期偿还本金的对象为,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在2023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少部分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鉴于合同已经终结,不纳入此次政策范围。
二、关于覆盖范围:免除的利息,是贷款学生2023年内个人应支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包括以前年度逾期贷款在2023年内产生的罚息。可申请延期偿还的本金,是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
三、关于实施方式:一是本次免除利息,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已偿还的2023年利息,如果承办银行尚未扣款,则相应资金不再扣除;如果已扣款,则由承办银行退还贷款学生。二是对处于还本宽限期的贷款学生,因2023年不需偿还贷款本金,故无需申请延期偿还贷款本金政策。三是对处于贷款偿还本金期的贷款学生,如需延期偿还本金,本人可提出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如本人未提交申请,则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在此也提醒有需要的贷款学生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告,避免遗漏错过。
Q:目前高等教育阶段有哪些学生资助政策?
A: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教育部不断改进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资助政策“所有学段、所有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个全覆盖。具体在高等教育阶段,形成了政府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奖、贷、助、补、免、勤”全方位资助体系。
一是“奖”,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通过设立奖学金,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引导学生靠自身努力获得资助。
二是“贷”,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学费、住宿费等方面。
三是“助”,国家层面设立国家助学金,各地各高校设有各级各类助学金,共同发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困难。
四是“补”,有短期生活费补助、伙食补助等,由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
五是“免”,就是给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减免学费,比如公费师范生、列入“优师计划”的学生都可以享受减免学费政策。
六是“勤”,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从事高校提供的勤工助学,获得合理报酬;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教、助研和助管的岗位津贴,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Q: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A:一是贷款类型能选择。按学生申办地点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二是贷款额度在提高。起初,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2014年、2021年两次提高。目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16000元,均有了大幅的提高。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是贷款利息有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自付。2022年,阶段性免除了当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应偿还的贷款利息。今年,该项政策延续实施。
四是贷款本金可延期。学生毕业以后,可以使用还本宽限期,期限最长5年。在还本宽限期内,学生仅需支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本金。2022年,对当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今年,该项政策也延续实施。
Q:如何确保此项政策落实到位并发挥作用?
A: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社会各界精准理解政策。同时,通过学校、银行等多种渠道和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率。
二是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会同承办银行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受理效率,让贷款学生尽快享受政策红利。
三是开通业务咨询热线。对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具体业务办理问题,贷款学生可拨打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相关承办银行开设的咨询热线。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是010—66097980、66096590。
四是加强政策跟踪落实。及时跟踪统计此次政策执行情况,安排专人收集政策执行中贷款学生咨询频率高、反映集中的问题,及时主动回应,确保政策落实落细,切实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庭的获得感。
Q:因为各种困难,部分贷款学生可能无力偿还贷款,该怎么办?
A:2015年开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贷款学生,如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向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经办机构核实后,启动还款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能与国家助学贷款联动的资助政策,这些政策协调配合,能更好地形成合力,缓解贷款学生后顾之忧。
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就业贷款学生,实行贷款代偿。鼓励应届毕业的贷款学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为区域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财政拿钱,对这些贷款学生予以贷款代偿。
二是对服兵役的贷款学生予以资助。支持贷款学生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投身国防建设。中央财政帮助符合条件的贷款学生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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