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高压供电线路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某单位高压供电线路整治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某单位高压供电线路整治工程
2.2 项目编号:2023-JKCZFZ-G1002
2.3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4 计划工期:75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发包人确认为准。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佛山某单位高压供电线路整治工程,包含:电缆敷设、管道敷设、电缆检查井、防雷 、电缆防护 、安装、调试等。具体工程内容详细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招标控制价:381,078.89元。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
3.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 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出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2 年10月至2023年0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社保证明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3.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注册后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网上购标操作指南)。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44001863201053034613)。
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发售时间:2023年04月27日起至2023年05月11日;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成功购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以1份PDF形式上传: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④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⑤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7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3年05月18日09时00分至09 时30分;
6.1.2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8日09时30分。
6.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115号宏宇国金大厦B座902单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仅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即不授权他人出席),法定代表人视为授权代理人,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军队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3 根据监督部门要求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 监督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8588035235。
9.其他
9.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
邮 编:528000 | 邮 编:510045 |
联 系 人:周先生 | 联系人:钟工 |
电 话:18588035755 | 电 话:020-66341923 |
电子邮件:704435454@qq.com |
2023 年04月27日
因原公告尺寸格式不符合网页显示要求,兹有如下版本可供自行下载:
乐从镇新宁村公租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乐从镇新宁村公租房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乐从镇新宁村公租房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3-0385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75,872.23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乐从镇新宁村公租房改造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975,872.2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乐从镇新宁村公租房改造项目 | 1.0000(项) | 详见第二章 | 3,975,872.23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税票)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①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 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并填写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标准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乐从镇新宁村公租房改造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乐从镇新宁村公租房改造项目):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
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当日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 4 月 28 日 至2023年 5 月 9 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10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五.开启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10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6、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沿江路2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757-28331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联系方式:0757-22313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57-22313232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400-887-6133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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