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张槎街道开展“五一”节前检查,筑牢安全防线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4月26日,张槎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李朝相率队深入到医院、企业和产业园区等重点场所,检查督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张槎街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在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检查组重点检查医院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常闭式防火门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强调,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落细防火要害部位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日常防火巡查,加大医务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坚决防范和遏制同类事故的发生。
在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检查组听取企业汇报介绍,并深入到企业生产车间和仓库等重点区域查看了消防配套设施、物料堆放和员工生产操作等情况。强调,企业要秉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复盘,确保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在佛山创意产业园,检查组仔细查看了园区疏散平面图,并询问举办各类活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指出,在“五一”假期园区将迎来客流高峰,要提前做好旅游高峰应对措施。强调,要狠抓安全管理,压实各方安全责任,提前检查活动承办方的安全资质,检验相关活动设施的安全状况,仔细完善活动协调机制和安全应急预案。要统筹兼顾,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举行的前提下,全力抓好周边交通管理、安保值守等工作,让广大市民游客在“五一”假期吃得安心、玩得放心。
你的假期,我来守护
据悉,自4月23日起,张槎街道应急办启动“五一”节前特别巡护专项行动。聚焦危险化学品、高风险企业、低洼易涝等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强化医院、托育机构、宾馆饭店等人流聚集场所监管力度,持续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紧盯安全人员配备、检维修作业风险、占用防火间距、“三合一”违规住人等各类问题,加大力度排险除患,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到位。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3家次,排查治理安全隐患209项。接下来,将紧密结合当前重点整治工作,紧盯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强化节日安全检查,加强值班值守,提前预置救援力量,全力以赴保障群众安全过节。
为提升佛山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新版GB 9706.1-2020《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系列标准的理解,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4月26日上午,由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医药科技协会、佛山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承办的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实施政策宣贯培训在华南生命科学园隆重举行。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处副处长黄秀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副处长谭兵,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叶奕茂、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相关专家及250多家企业代表出席本次会议。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处副处长黄秀义对《GB 9706新版系列标准解读》进行详细阐释,指导企业准确理解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实施要求,帮助企业及时准确地掌握新旧标准变化情况,深刻认识新版标准实施的重大意义。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叶奕茂强调新版GB 9706标准对提升我市医械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医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省各技术机构专家结合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实施要求,围绕产品注册、检验以及审评审批环节进行专题解读,并在会议最后阶段为各企业进行答疑,现场气氛热烈。
此次培训的成功举办,有助于佛山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时做好过渡期准备工作,持续保障产品合规性,提升医用电气设备安全保障水平,有利于佛山市医疗器械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为华南生命科学园内的医疗器械企业提供了第一时间及近距离准确了解新标准的机会。
华南生命科学园
地处大湾区经济圈,位于佛山禅城产业发展核心区。园区以大健康产业为核心,专注于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医疗美容、医药流通、养生保健、健康食品等,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探寻生命健康产业的发展新机遇。
自高明区路内停车收费实施以来
相关部门对区路内停车收费政策
进行跟踪和评估
该政策实施以来运行良好
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跨时段收费方式问题
相关部门结合高明区实际情况
对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收费标准进行优化
自2023年5月1日起
实施优化后的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与优化前的收费标准相比
此次变化主要内容主要有
1、夜间不再按次收费
日间、夜间时段均按首小时3元,超1小时实行每半小时收费1元的方式进行累加收费,并分别设置日夜间最高限价。
2、有效减少跨时段短时停放叠加收费现象
经测算,优化后的收费标准实施后,跨时段短时停放计费的单次停车能够为车主节省2-3元停车费,下降幅度为10%-30%。
按照优化后的收费标准执行后,能够进一步简化计费规则,鼓励市民临时停车,短时停放。例如:一般路段17:35-18:45 (跨时段1小时10分),原收费标准为3+3=6元,优化后的收费标准为3+1=4元,比原收费标准减少2元。
高明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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