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社区活动
4月28日,白云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社区活动暨“中国梦·劳动美”黄石街趣味运动会在奥绅体育公园举行。活动以“种下民族团结之树,盛开共建共享之花”为主题,在鼓励和带动辖内各民族同胞参与体育运动的同时,进一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运动场上,一支由瑶族、土家族、苗族、壮族等少数民族职工群众组成的运动队,穿着少数民族服饰,高举“火红石榴籽队”的牌子闪亮登场,成为全场最靓丽的风景线。该支运动队由黄石街江夏联社辖内少数民族职工群众组成,江夏联社是白云区目前少数民族人口数量最多的社区之一,区民宗局精心指导黄石街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江夏联社积极打造“石榴籽工作室”,切实把各族群众拧成一股绳,促进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共建美好白云。
运动会在欢声笑语的气氛中进行,来自不同少数民族的群众齐心协力在运动场上进行“民族团结拼搏奋进”拼图比赛,共同描绘民族大团结的美好画面。各支参赛队伍通过共同参与,相互配合,在对抗中展现了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集体荣誉感。
(白云区民宗局 高江雪)
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
合影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323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东漖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描述
(一)岗位名称、人数及聘用期限
东漖街道办事处从事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1人,聘用期限到2024年10月(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二)岗位描述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三)工作地点
荔湾区东漖南路123号4楼东漖街政务中心
二、招聘对象
(一)人员类型
招聘对象为2021年、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须国家承认,在聘用前需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
(三)注意事项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1号)关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本岗位工资待遇属于该项补贴)的规定,该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基层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5月10日至5月12日(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为:荔湾区浣花路浣南街4号三楼党建办公室。
3.报名材料:(在报名结束前未能提供如下材料的不予发放准考证)
(1)《广州市荔湾区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
(4)毕业证书(如暂未能提供毕业证书的,需出具由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
(5)有关证明材料(如有下列情况者,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①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
②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
③如应聘人员属本市以外户籍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或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第3-5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东漖街道办事处将在报名现场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现场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具体人员名单将在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示。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证件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招聘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困难高校毕业生无需参加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1)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安排将在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人员请留意公告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安排将在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困难高校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名额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困难高校毕业生不纳入面试名额比例)。如达不到该比例,面试对象为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和困难高校毕业生。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4)笔试和面试题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笔试、面试环节应聘人员均需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应聘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考试办法,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对象需提供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后打印截图)、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现单位(应届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材料,无工作单位的(社保记录证明)由考生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相关现实表现材料;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如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通过的,将根据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组织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的人选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东漖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到2024年10月(合同期满不再续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放弃签订聘用合同的(含入职六个月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可以向东漖街道办事处提出,东漖街道办事处将及时组织核查处理。
(六)相关待遇
荔湾区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试用期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
五、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东漖街道办事处组织,东漖街道纪检监察办监督,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阳光招聘。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无效,并保留追究其个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考试、体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或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应聘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取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20-81514583,020-81628607
本公告由东漖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受增城区荔城街庆丰村彭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5-15 10:45在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对增城区荔城街庆丰村彭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荔城大道169号首层之四商铺项目(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3000609)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商铺,面积5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69号首层之四商铺;
3、资产使用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租赁/承包期限:3年,自2023-5-20至2026-5-19止;
5、交易底价:3,500.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收取,每月的3日前当交付当月的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租金无递增;
8、交易保证金为¥7,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元正),以现金形式于2023-5-15 10:30至10:45缴纳至增城区荔城街庆丰村彭一股份经济合作社。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即时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4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7,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元正),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15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月租金的1‰计算每天违约金,合同期满后当天完成场地清理。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荔城街庆丰村彭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竞得人在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用、旧村改造或合作社发展需要,在收到合作社通知或公告日之起,一个月内无条件清出商铺归还合作社,合作社及政府不作任何赔偿,双方签订的合同即时终止,如一个月未清出商铺归还合作社的,合作社有权自行处理,投标意向人必须于报名前同时提交《承诺书》。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5-7 09:00至2023-5-14 18: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增城区荔城街庆丰村彭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咨询,2023-5-15 10:30至10:45前到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报名。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5-15 10:45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荔城街庆丰村彭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彭叔良 联系电话:13928952828
交易机构名称: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金竹一路75号(荔城街党群服务中心三楼306、307室)
联系电话:82628929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2023年5月6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