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邓山村打造名村项目)的成果公告
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邓山村打造名村项目)>的批复》(20231987),《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邓山村打造名村项目)》业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批准时间:2023年4月25日
三、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留规模原因
邓山村打造名村项目不符合现行土规面积1.4944公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使用市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以满足项目整体落地建设的需要。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项目落实地块位于小楼镇邓山村,共6个地块,总面积1.494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3871公顷(其中耕地0.0089公顷)、建设用地0.1073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使用预留规模总结
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不突破上级下达增城区各项建设用地指标,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减少。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涉及镇街及相关部门的意见,预留规模使用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3年5月6日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受增城区荔城街庆丰村彭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5-15 11:00在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对增城区荔城街庆丰村彭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荔城大道169号首层之六商铺项目(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3000608)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商铺,面积6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69号首层之六商铺;
3、资产使用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租赁/承包期限:3年,自2023-5-20至2026-5-19止;
5、交易底价:3,500.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月收取,每月的3日前交付当月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租金无递增;
8、交易保证金为¥7,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元正),以现金形式于2023-5-15 10:45-11:00前缴纳至增城区荔城街庆丰村彭一股份经济合作社。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即时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4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7,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元正),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15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月租金1‰计算每天违约金,合同期满后当天完成场地清理。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荔城街庆丰村彭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竞得人在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用、旧村改造或合作社发展需要,在收到合作社通知或公告日之起,一个月内无条件清出商铺归还合作社,合作社及政府不作任何赔偿,双方签订的合同即时终止,如一个月未清出商铺归还合作社的,合作社有权自行处理,投标意向人必须于报名前同时提交《承诺书》。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5-7 09:00至2023-5-14 18: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增城区荔城街庆丰村彭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咨询,2023-5-15 10:45-11:00前到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报名。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5-15 11: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荔城街庆丰村彭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彭叔良 联系电话:13928952828
交易机构名称: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金竹一路75号(荔城街党群服务中心三楼306、307)
联系电话:82628929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2023年5月6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计划开展非资金类项目清单的公告》转发给你们,清单内容涉及非资金类项目的相关政策、申报时间及有关要求。自愿申报非资金类项目的企业(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前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积极参与申报相关的项目。项目具体开展时间将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http://gdii.gd.gov.cn/)另行公示。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计划开展非资金类项目清单的公告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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