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手:南沙与华润共启大湾区生物医药新篇
5月5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广州南沙举行。南沙区委副书记、区长吴扬,区领导江效民、魏敏、欧阳刘兵、谢晓晖,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等共同参加签约仪式。
从《框架协议》中了解到,此次战略合作主要包括4项重点内容。1.全力推进南沙落实“港澳药械通”政策。由华润医药向指定的南沙区医疗机构在药品的存储、配送及从业人员培训等业务提供专业辅导。2.全力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改革,利用华润医药流通战略发展平台,结合南沙本地医药健康产业资源,研究进口药品内地生产规范标准和优势特色,吸引港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将持有的药品、医疗器械转移到南沙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生产,指导区内企业构建进口药械内地生产规范化、标准化体系。3.全力推进南沙综合保税区药品进口服务专窗建设。华润医药拟在南沙设立华南现代化医药物流中心及医药物流保税仓,南沙通过设立综合保税区药品进口服务专窗,为保税区药品进口企业提供药品进口业务咨询和指导服务。4.全力争取南沙开展港澳OTC药品跨境电商进口试点,推动乙类OTC药品专柜在南沙落地推广,依托连锁门店,对国家批准的港澳乙类OTC药品、省批准的传统外用中药制剂乙类OTC药品品种,实现经营品种种类全覆盖。
据悉,《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南沙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再上新台阶。近年来,南沙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不断提速。去年6月,《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出台,南沙随即与省药监局签订《促进南沙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生态合作框架协议》,发挥南沙的区域政策优势,优化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布局,进一步加强产业生态和产业链建设,加速打造服务规范化、监管国际化、创新集聚化、运行高效化的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新高地。
近日,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主办的“2021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结果正式公布,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更新院”)申报的《中小城市老旧小区更新活力重塑与复兴——江门市老旧小区更新实践模式推广》,荣获2021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三等奖。
近年来,广州更新院持续开展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研究和实践探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老旧小区改造规划设计成果《“社区更新·共治共享”——广州老城社区治理实践与社区连片微更新实施》荣获2019年度全国优秀城市规划设计一等奖;本次获奖的项目是在深入总结以江门为代表的中小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索适宜中小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的一系列政策机制和实施路径。
广州更新院将继续秉承“专业、创新、品质、责任”理念,深耕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实践和研究工作,砥砺前行,为增强城市发展活力,构建美好的人居环境贡献力量。
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城区国内高端人才奖励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增城区国内高端人才奖励申请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规定落实人才的奖励、资助待遇。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区行政中心4号楼523室)反映。
专此通知。
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
2023年5月6日
(联系人:郭榕杰,联系电话:32829438)
广州市增城区国内高端人才奖励申请指南
一、子女入学支持(政策享受时期为义务教育阶段)
(一)支持方式
优惠政策二选一,待遇享受期间每个子女最多变更2次。
1.自主选择就读区内公办学校。
2.选择就读区内国际学校、民办学校的,给予学费资助。
(1)资助形式。实报实销。
(2)资助比例。学费40%的标准。
(3)资助总额。人才所有子女的学费资助总额标准为:20万元×待遇系数,计算所得金额按百留整。
(二)申请事项
1.申请材料。
(1)选择就读区内公办学校的,提供材料如下:
①《增城区国内高端人才子女入学支持申请表》(附件1,原件一式2份);
②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明(复印件,一式2份);
③学籍证明(复印件,一式2份)。
(2)选择就读区内国际学校、民办学校的,提供材料如下:
①《增城区国内高端人才子女入学支持申请表》(附件1,原件一式2份);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一式2份);
③本人开户银行卡账号(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一式2份);
④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明(复印件,一式2份);
⑤学籍证明和上一年学费发票(复印件,一式2份)。
2.申请时间。
(1)选择就读区内公办学校的,申请时间如下:
①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于5月31日前提出申请;
②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的,于该学期结束前2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2)选择就读区内国际学校、民办学校的,申请办理时间为5月6日至31日。
3.申请方式。请先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cqwzzbrck@gz.gov.cn,审核通过后,再以快递等方式提交纸质版资料。
4.联系咨询方式。广州市增城区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4号楼523室(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人:郭榕杰,020-32829438。
二、个人贡献奖励
(一)奖励标准
按2022年度人才在本区缴纳个税金额20%的标准给予奖励,但奖励金额不超过实际可享受奖励总额的五分之一,奖励总额为:200万元×待遇系数,计算所得金额按百留整。
注:不在本区缴纳社保的就业人才,奖励年限内,人才计税年薪达不到本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含)以上的,不予奖励。
(二)申请事项
1.申请材料。
(1)《增城区国内高端人才个人贡献奖励申请表》(附件2,原件一式2份);
(2)身份证及本人开户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一式2份);
(3)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一式2份);
(4)个人2022年度计税年薪证明和纳税证明(复印件,一式2份)。
2.申请时间。5月6日至31日。
3.申请方式。请先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cqwzzbrck@gz.gov.cn,审核通过后,再以快递等方式提交纸质版资料。
4.联系咨询方式。广州市增城区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4号楼523室(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人:郭榕杰,020-32829438。
三、创业支持(适用创业类的国内高端人才)
(一)支持标准。面积最高200平方米,房源位置以区内房源位置及人才需求协商确定,免租3年。
(二)申请事项
1.申请材料。
(1)《增城区国内高端人才创业支持申请表》(附件3,原件一式2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一式2份);
(3)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
2.申请时间。认定后的后续5个年度,随时申报。
3.申请方式。请先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cqwzzbrck@gz.gov.cn,审核通过后,再以快递等方式提交纸质版资料。
4.联系咨询方式。广州市增城区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4号楼523室(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人:郭榕杰,020-32829438。
四、配偶就业支持
(一)申请材料
1.配偶属于区外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符合省市调任条件,且愿意服从我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的,提供以下材料:
(1)配偶属广州市直单位或市内其他各区属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的:
①《增城区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支持申请表》(附件4,原件一式2份);
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配偶基本信息表(现单位在表内相应栏目注明其计生、廉政、档案专审情况并注明“同意调出”,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公章确认);
④配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
⑤配偶最新任职文件。
(2)配偶属市外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如中央垂直、省外、省直、省内市外):
①《增城区国内高端人才配偶就业支持申请表》(附件4,原件一式2份);
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配偶基本信息表(现单位在表内相应栏目注明其计生、廉政、档案专审情况并注明“同意调出”,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公章确认);
④配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
⑤配偶最新任职文件;
⑥配偶学历学位证书及鉴定复印件;
⑦配偶体检表(在省内公务员录用体检定点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体检)。
以上清单属初步需提供的材料,需调取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资格审核,符合上级规定方可办理。
2.配偶属广东省内事业单位人员的,引进单位按其隶属关系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增城区国内高端人才配偶就业支持申请表》(附件4,原件一式2份)。
(2)配偶个人简历;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配偶原事业单位“三定”方案;
(5)配偶个人入编原始材料;
(6)配偶现聘岗位的聘任材料。
注意: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根据配偶个人情况、单位编制情况,商接收单位后,推荐和安排到我区相关单位工作。其中,原属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应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第三条(四)款“事业单位间经费来源相同的岗位之间和财政核拨经费的岗位向财政核补的岗位以及非经费自筹的岗位向经费自筹的岗位流动的人员”的规定,商接收单位安排。
接收单位按照我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办理增员手续。
3.配偶属于非公务员或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愿意到我区工作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社会岗位就业。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
(1)《增城区高端人才配偶就业支持申请表》(附件4,原件一式3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增城区高层次人才证书》(提供管理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详细简历。
(二)申请方式
1.资料递交方式。请先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cqwzzbrck@gz.gov.cn,审核通过后,再以快递等方式提交纸质版资料。
2.联系咨询方式。
(1)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4号楼523室;
联系人:郭榕杰;
联系电话:020-32829438。
(2)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23号;
联系人:赖锐钱;
联系电话:020-82720060。
(3)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综合科: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25号;
联系人:赖燕凌;
联系电话:020-82730011。
五、住房政策
(一)免租入住人才住房。全职工作的高端人才在本区工作满10年后获赠所住人才住房。
柔性引进的高端人才入住时间与服务期相同。
注:人才在增城区工作以人才在本区的社保缴纳记录或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为准,如果不在本区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须由所在单位每年提供工作在职证明。当工作期满达到获赠条件时,人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另外,房屋赠与需缴纳税费,由赠与方和被赠与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分别承担。
1.住房面积。全职工作的高端人才标准面积:150平方米×待遇系数,计算所得面积按平方米留整。
柔性引进的高端人才住房标准面积:110平方米×待遇系数,计算所得面积按平方米留整。
对于上述住房面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根据政府可提供房源面积进行微调。
2.住房位置。本次分配房源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五一村安置新社区,户型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
1.《增城区国内高端人才住房奖励申请表》(附件5,原件一式2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工作证明材料,近一年在本区的社保缴纳记录或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如果不在本区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在职证明。
4.本人享受我区其他住房资助政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没有则无需提供);
5.配偶为我区高层次人才及已享受我区其他住房资助政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没有则无需提供);
6.本人开户银行卡账号(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三)申报流程
1.人才申请。申报人向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提出人才住房奖励申请,并根据所选奖励事项提供对应申报材料。由区委组织部统一转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2.核准审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自收到人才的住房奖励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对人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准并审批。审批通过后,通过电话和手机短信的方式向申报人告知审批结果。
3.落实奖励。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住房保障办公室)按程序落实奖励。其中,申请免租入住人才住房的人才,需在收到审批结果后的30个工作日内落实房源选择、合同签订及入住有关事宜。
(四)受理时间
5月6日至5月31日。
(五)受理方式及地址
1.申请方式。请先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cqwzzbrck@gz.gov.cn,审核通过后,再以快递等方式提交纸质版资料。
2.联系咨询方式。广州市增城区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4号楼523室(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人:郭榕杰,020-32829438。
(六)咨询电话
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郭榕杰,020-32829438
张振蕾,020-32829816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罗静娴,020-82629820。
六、注意事项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增城区人才奖励支持办法(试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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