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港务局海港分局2023-2024年度“广州港政8号”执法船保险采购询价公告
广州市港务局海港分局(采购人)拟就分局“广州港政8号”执法船保险采购项目进行询价。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港政8号”执法船保险采购
(二)项目内容:
1、船舶信息
船舶名称 | 广州港政8号 | 船舶类型 | 巡逻船 | 船籍港 | 广州 | 总吨位 | 181 |
船舶所有人 | 广州市港务局海港分局 | 建造船厂 | 广州市南方造船有限公司 | 建造年份 | 2006年 | 航行区域 | 内河A级 |
主机功率 | 894千瓦 | 船舶总长 | 35米 | 船舶型宽 | 6.38米 | 船舶型深 | 3.2米 |
螺旋桨 | 2个 | 最低配员 | 7人 | 净吨 | 90吨 | 乘客总数 | 12人 |
2、险种构成
(1)“沿海内河一切险及附加1/4碰撞、触碰责任险”保额200万元;
(2)“船东对成员责任险”保额为100万元/人;
(3)螺旋桨、舵、锚、锚链及子船单独损失险100万;
(4)“沿海内河船东保障与赔偿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保赔险”),其中“第三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为500万元,保赔险具体内容如下:
⒈油污责任:每次事故人民币2000万元
⒉残骸清除:每次事故人民币2000万元
⒊碰撞责任:每次事故人民币2000万元
⒋船员人身伤亡与疾病责任:每人每次事故人民币100万元
⒌船上除船员之外的其他人伤亡责任:每人每次事故人民币20万元,共12人
⒍施救和法律责任:每次事故人民币2000万元
⒎第三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人民币500万元。
(三)项目期限:
从2023年5月16日零时起至2024年5月15日24时止。
(四)项目经费:
采购预算:人民币3.7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评定原则
1.根据标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对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本次询价由广州市港务局海港分局综合科组织评标。
3.本次询价采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价低者得方法进行评定。
四、报名时间
自挂网之日起到第5个工作日(含挂网当日)下午4时止。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
(一)报价单;
(二)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服务方案;
(四)递交报价文件的方式:投标人提供一份报价文件(按格式依次装订并盖骑缝公章),将报价文件密封(密封件封口处须加盖骑缝公章)送达广州市港务局海港分局综合科。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港务局海港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7号港口大厦一楼
广州市港务局海港分局
2023年5月11日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报来《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关于申请黄埔区金坑水库东侧路及配套设施工程等多个项目范围内考古调查、勘探的函》(穗开建管函〔2023〕764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经核,所报黄埔区金坑水库东侧路及配套设施工程已于2022年完成考古工作,后续应按《广州市文物局关于黄埔区金坑水库东侧路及配套设施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完成的函》(文物2023104号)相关意见进行。
二、黄埔区电厂东路市政道路工程等其余20个工程皆属我市行政区内新建或者扩建道路、桥梁、高速路、地铁、网管等重大线型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三、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五、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相应的文物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图:合照)
(图:招商推介、座谈交流现场)
(图:签订友好协议)
5月10日上午,黑龙江省绥化市工商联主席党伟一行12人到荔湾区考察交流,荔湾区工商联主席、大翔集团董事长陈东平,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肖灿强及区工商联有关领导、企业家接待考察。
考察团先后参观了广州花语诗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大翔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随后在大翔集团召开座谈会。会上,双方分别介绍了两地工商联基本情况和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并相互进行了招商推介和深入交流。随后,在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荔湾区工商联(总商会)与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绥棱县、明水县、望奎县工商联(总商会)缔结了友好协议。
陈东平对远道而来的黑龙江省绥化市工商联的到访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绥化市工商联考察团介绍了荔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希望绥化市、荔湾区两地工商联(总商会)进一步加强企业互访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为两地民营经济注入新动能,也希望更多企业家把好的项目放在荔湾,向朋友推介荔湾,使企业扎根荔湾,共同推动两地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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