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商联:黑龙江省绥化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到荔湾区考察交流、招商推介
(图:合照)
(图:招商推介、座谈交流现场)
(图:签订友好协议)
5月10日上午,黑龙江省绥化市工商联主席党伟一行12人到荔湾区考察交流,荔湾区工商联主席、大翔集团董事长陈东平,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肖灿强及区工商联有关领导、企业家接待考察。
考察团先后参观了广州花语诗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大翔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随后在大翔集团召开座谈会。会上,双方分别介绍了两地工商联基本情况和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并相互进行了招商推介和深入交流。随后,在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荔湾区工商联(总商会)与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绥棱县、明水县、望奎县工商联(总商会)缔结了友好协议。
陈东平对远道而来的黑龙江省绥化市工商联的到访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绥化市工商联考察团介绍了荔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希望绥化市、荔湾区两地工商联(总商会)进一步加强企业互访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为两地民营经济注入新动能,也希望更多企业家把好的项目放在荔湾,向朋友推介荔湾,使企业扎根荔湾,共同推动两地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报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关于申请巨湾基地项目周边道路、捷盟基地周边配套道路工程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函》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南沙区巨湾基地项目周边道路、捷盟基地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属我市行政区内新建或者扩建道路、桥梁、高速路、地铁、网管等重大线型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相应的文物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在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三期)、国道G228线南沙区(上横沥桥−珠江大道)改扩建工程、灵山西配套道路工程、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函》(穗南明局函〔2023〕519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南沙区灵山西配套道路工程、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三期)、国道G228线南沙区(上横沥桥−珠江大道)改扩建工程、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等4项工程皆属我市行政区内新建或者扩建道路、桥梁、高速路、地铁、网管等重大线型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相应的文物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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