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创新 提质升级】第十届世界旅游经济论坛·澳门2023圆满举行
第十届世界旅游经济论坛·澳门2023(“论坛”)经过三天议程的一系列创新和启发性的主旨发言、圆桌论坛、特别专访、炉边谈话、案例分享和商务配对等高质量交流探讨,取得丰硕成果。“论坛”圆满举行,再次展现澳门会展的综合实力及国际交流平台的优势,巩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地位。
9月22日,“论坛”闭幕典礼于银河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出席的主要嘉宾包括全国政协副主席、世界旅游经济论坛大会主席何厚铧、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秘书长祖拉布·波洛利卡什维利(Zurab Pololikashvili)、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兼世界旅游经济论坛执行主席李伟农,以及世界旅游经济论坛副主席兼秘书长何超琼等。
本届“论坛”以“释放旅游业潜能 振经济 促发展–迈向2030”为主题,云集逾100位多国文化及旅游部长、行业领袖、决策者和学者,以及来自不同旅游领域的专业人士参会,在响应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大前提下,以“超越旅游业的思考”探索促进全球旅游经济复苏的机遇,加强洽谈如何通过创新和可持续的国际合作,在新常态下形成极具韧性、高质量与人性化的旅游产业生态。
“论坛”锐意促成旅游新合作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世界旅游经济论坛执行主席李伟农致闭幕辞时表示,本届“论坛”分别与多个单位举行合作环节,精准探讨旅游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增长和科技应用创新,全方位审视中国内地、亚太地区以至欧洲的旅游产业新机遇。
他继续指出,我们响应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目标,鼓励“超越旅游业的思考”,锐意促成更多开创性的旅游新合作。本届“论坛”成功团结各界,圆满举办这项澳门国际会展著名品牌、全球旅游业界年度盛事,赢得海内外旅游业界的高度认同和充分肯定,并且充分展现澳门会展实力和优势。“论坛”成功走过第十个年头,意义非凡;我们不忘初心,携手迎接下一个美好十年。
世界旅游经济论坛副主席兼秘书长何超琼在闭幕总结时表示,中国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让世界分享中国机遇。作为一个始发于中国的国际论坛,过去十年,我们把世界业界“引进来”,未来十年我们将“走出去”,把论坛带到其他地方,提升中国旅游业界在国际的话语权及影响力,继续为全球各地持份者,提供平等包容的平台,为全球旅游业带出新思维。
助力“1+4”策略 迎发展新形势
“论坛”再次举办GTEF·世界旅游投融资大会,为澳门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金融规则体系、探索金融支持大湾区建设新路径,及发展助力经济适度多元的现代金融产业,提供极具价值的参考。议程同时涵盖微观大健康、现代金融、高新技术和文化体育四大重点产业,为丰富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内涵提供更多建言。“论坛”以多元化、多功能的国际旅游交流合作平台,助力推动“1+4”经济适度多元发展,配合澳琴融合的新形势。
世界旅游经济论坛自2012年首办至今,十届“论坛”已吸引来自95个横跨全球6大洲包括亚洲、欧洲、南美洲、北美洲、非洲以及大洋洲的国家/地区逾14,000位现场出席参会者,及逾230万位在线参会者,先后接待215个来自内地不同省区的代表团,并获706位国际知名演讲嘉宾在论坛上分享真知灼见,其中包括国家部长级领导、商界领袖和专家学者。
01:第十届世界旅游经济论坛·澳门2023圆满举行
02: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世界旅游经济论坛执行主席李伟农致闭幕辞
03:世界旅游经济论坛副主席兼秘书长何超琼总结
关于「世界旅游经济论坛」
「世界旅游经济论坛」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财政司主办,伙伴单位为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ACFIC)授权全联旅游业商会(CCT)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MGTO)协办,世界旅游经济研究中心(GTERC)筹办。论坛还获多个国内行业主管部门、中央驻澳门主要机构、国际旅游组织的支持,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ACFIC)、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世界旅游及旅行业理事会(WTTC)、亚太旅游协会(PATA)、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WTCF)、欧洲旅游委员会(ETC)、澳门中国企业协会(MCEA)、世界旅游联盟(WTA)、以及国际山地旅游联盟(IMTA)。
「世界旅游经济论坛」成功建立了高层次的互动交流平台,促进当今以中国为焦点的环球旅游产业的持续发展。「论坛」于2020年率先采用在线线下形式以全球直播举行。自2012年首办至今,「论坛」已吸引来自逾90个横跨全球6大洲包括亚洲、欧洲、南美洲、北美洲、非洲以及大洋洲的国家 / 地区约12,700位线下参会者及436,000位在线参会者,先后接待152个来自内地不同省区的代表团,并获超过600位国际知名演讲嘉宾在论坛上分享真知灼见,其中包括国家部长级领导、商界领袖和专家学者。「论坛」一直获国际媒体高度关注及广泛报导,累积媒体价值超过7,738万美金 。
项目概况
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机关饭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NCZB2023026
项目名称: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机关饭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机关大院饭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7,6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
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机关大院饭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包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66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合同包2(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综治中心大院饭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5,5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
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综治中心大院饭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包2)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56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合同包3(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人和大院饭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2,9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
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人和大院饭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包3)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8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分公司(分支机构)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2,包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详见附件1)。(包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详见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者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详见附件1)(包2,包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者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详见附件1)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1)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包2,包3)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3)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详见附件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包1,包2)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详见附件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机关大院饭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00%。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是否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不得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合同包2(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综治中心大院饭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00%。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是否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不得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合同包3(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人和大院饭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00%。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是否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不得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机关大院饭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
合同包2(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综治中心大院饭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
合同包3(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人和大院饭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22日 至 2023年10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合同签订时间补充说明,按照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54号),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 出之日起原则上2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政府采购质押融资: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7]30号),凡是取得政府采购合同并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的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备案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向银行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供应商在签署拟采用“政府采购质押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单位提示该合同将用于贷款申请,并在合同中注明“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字样和“融资银行名称及该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收款账号”内容。
6.融资贷款,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 54号),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利用“省中小融”、“粤信融”、“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获得无财产抵押贷款。
7.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澄清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元为单位,在《开标一览表》中“响应报价(元/%)”
因系统格式问题无法调整,实际应为“响应报价(%)”;因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系统直接生成无法调整,请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特点情况选用。
10.供应商应按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材料,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1.本招标文件内要求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可以是原件的扫描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的扫描件。扫描件性质上可视为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机关事务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西13号
联系方式:0757-85310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33号B座802房
联系方式:13827793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红
电 话:13827793017
附件:2023年11月至2025年10月机关饭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资料.zip
- 项目名称:粤开资管大厦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544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23日 0时0分~2023年10月16日 8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0524.575756
- 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 8时30分 - 2023年10月16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23日 0时0分 - 2023年10月16日 8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 8时15分 - 2023年10月16日 8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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