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东方股份经济合作社东方社龙田东路4号商铺出租电子竞投交易公告
新塘镇大敦村东方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2023年12月07日上午11:00时对新塘镇大敦村东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东方社龙田东路4号商铺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个人参加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单元号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交易底价 | 资产地址 | 资产类型 | 资产用途 |
东方社龙田东路4号商铺 | ZC-440183101212613-00014 | 001 | 55平方米 | 55平方米 | 32000.00 元/年 | 大敦村东方新三巷2号 | 商铺 | 商业 |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新塘镇大敦村东方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及了解具体可经营用途等)并承担风险。
1、租赁年限:5年。
2、租金递增方式:无。
3、租金收取方式:每年为一期收取,每期前30日交付当期租金,该租金不含税。
4、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
5、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年满22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无拖欠大敦村东方社集体资产记录的所有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二、1、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竞价不低于金额1000元/年。
三、交易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金额:¥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转账时在用途栏、信息栏备注:竞投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手机网银转账,不接受微信与支付宝转账形式。 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不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注:交易保证金未按照公告的银行账户子账号转入,导致转错银行账号造成无法正常竞投的自行承担责任)。
3、银行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
4、银行账号:44050154170200003684-1057(注意:账号中的“-”不能省略)
5、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
6、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3年12月06日 下午17:00时前按照公告要求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及本项目公告显示的银行账号交纳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
7、合同履行保证金为¥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在竞投意向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天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拖欠租金7天后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逾期缴纳租金,应每天按照所欠租金的5‰计算违约金。
四、报名流程
1、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2、到以下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注册报名,点击【电子交易】查看。
(网上交易网址:https://3z.zc.gov.cn/tdlzdzjy/dzjy/dzjy.do)或手机注册报名,微信搜索“增城三资”小程序。
3、竞投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在规定的竞投时间内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规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4、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5、竞投意向人完成注册、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于2023年11月29日上午9:00至11:30至2023年12月06日下午14:30至17:00时到新塘镇大敦村东方股份经济合作社咨询。
五、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在完成注册、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于2023年11月29日上午9:00至11:30至2023年12月06日下午14:30至17:00时,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指定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用户注册登录,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六、竞投时间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3年12月07日上午11:00时前登录到【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七、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节假日除外),若竞得人在2023年12月19日前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合同签订当天需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自然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单位营业执照等)。
八、竞投说明
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新塘镇大敦村东方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九、退交易保证金及没收交易保证金说明
1、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按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交易保证金。
3、请自行查阅交易公告中的交易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交易保证金。
十、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中标者需办理好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经营;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十二、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新塘镇大敦村东方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卢生 联系电话:13809289075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交易机构地址:增城区新塘镇政府府前路38号(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 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11月28日
关于茂名国家高新区工业用水厂及其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的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3年11月29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茂名国家高新区工业用水厂及其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40页:1.4经济报价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F=60分)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经济报价 |
60分 |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第一步:将所有投标人有效的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第一次平均值;再将报价低于第一次平均值的80%的报价,以及商务标与技术标合计得分不足24分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去掉(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但仍参与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如果所有投标人的商务标与技术标合计得分均不足24分的,则选取商务标与技术标合计得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第二次算术平均值(P)。第二步:在97%至101%之间随机抽取一个值(K)。方法是每0.5%一个级差,初步评审结束和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在监管部门代表、业主代表共同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主任随机抽取。第三步:计算P×K之积作为评标基准价(A值)。随后的评审中无论出现何种情形,该基准价不作调整。 2.经济投标报价得分 所有投标人有效的经济投标报价得分折算公式如下: S=100分×[1-(|(B-A)/A|×C)] 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
S-投标报价得分; B-投标人的经济投标报价; A-评标基准价; C-经济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的取1;经济投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价的取0.5; 3.经济投标报价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得分×60%。 |
修改为:1.4经济报价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F=60分)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经济报价 |
60分 |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第一步:将所有投标人有效的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第一次平均值;再将报价低于第一次平均值的80%的报价,以及商务标与技术标合计得分不足24分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去掉(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但仍参与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如果所有投标人的商务标与技术标合计得分均不足24分的,则选取商务标与技术标合计得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第二次算术平均值(P)。第二步:在97%至101%之间随机抽取一个值(K)。方法是每0.5%一个级差,初步评审结束和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在监管部门代表、业主代表共同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主任随机抽取。第三步:计算P×K之积作为评标基准价(A值)。随后的评审中无论出现何种情形,该基准价不作调整。 2.经济投标报价得分 所有投标人有效的经济投标报价得分折算公式如下: S=100分×[1-(|(B-A)/A|×C)] 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 S-投标报价得分; B-投标人的经济投标报价; A-评标基准价; C-经济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的取2;经济投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价的取1; 3.经济投标报价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得分×60%。 |
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东茂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
新塘镇大敦村东方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2023年12月07日上午10:00时对新塘镇大敦村东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东方社龙田东路2号商铺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个人参加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单元号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交易底价 | 资产地址 | 资产类型 | 资产用途 |
东方社龙田东路2号商铺 | ZC-440183101212613-00012 | 001 | 55平方米 | 55平方米 | 33000.00 元/年 | 大敦村东方新四巷2号 | 商铺 | 商业 |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新塘镇大敦村东方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及了解具体可经营用途等)并承担风险。
1、租赁年限:5年。
2、租金递增方式:无。
3、租金收取方式:每年为一期收取,每期前30日交付当期租金,该租金不含税。
4、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
5、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年满22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无拖欠大敦村东方社集体资产记录的所有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二、1、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竞价不低于金额1000元/年。
三、交易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金额:¥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转账时在用途栏、信息栏备注:竞投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手机网银转账,不接受微信与支付宝转账形式。 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不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注:交易保证金未按照公告的银行账户子账号转入,导致转错银行账号造成无法正常竞投的自行承担责任)。
3、银行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
4、银行账号:44050154170200003684-1247(注意:账号中的“-”不能省略)
5、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
6、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3年12月06日 下午17:00时前按照公告要求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及本项目公告显示的银行账号交纳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
7、合同履行保证金为¥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在竞投意向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天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拖欠租金7天后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逾期缴纳租金,应每天按照所欠租金的5‰计算违约金。
四、报名流程
1、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2、到以下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注册报名,点击【电子交易】查看。
(网上交易网址:https://3z.zc.gov.cn/tdlzdzjy/dzjy/dzjy.do)或手机注册报名,微信搜索“增城三资”小程序。
3、竞投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在规定的竞投时间内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规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4、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5、竞投意向人完成注册、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于2023年11月29日上午9:00至11:30至2023年12月06日下午14:30至17:00时到新塘镇大敦村东方股份经济合作社咨询。
五、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在完成注册、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于2023年11月29日上午9:00至11:30至2023年12月06日下午14:30至17:00时,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指定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用户注册登录,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六、竞投时间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3年12月07日上午10:00时前登录到【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七、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节假日除外),若竞得人在2023年12月19日前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合同签订当天需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自然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单位营业执照等)。
八、竞投说明
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新塘镇大敦村东方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九、退交易保证金及没收交易保证金说明
1、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按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交易保证金。
3、请自行查阅交易公告中的交易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交易保证金。
十、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中标者需办理好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经营;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十二、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新塘镇大敦村东方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卢生 联系电话:13809289075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交易机构地址:增城区新塘镇政府府前路38号(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 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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