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20号学生宿舍楼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二)
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20号学生宿舍楼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6188)
补充公告(二)
各相关单位:
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20号学生宿舍楼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6188)于2023年10月2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文件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文 |
具体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
二、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安排现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
一 |
企业资信 (20分) |
类似业绩 |
6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中标金额在18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完成15项以上(不含15项)的得6分;完成10-15项(含15项)的得3分;完成1-9项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 |
工程获奖 |
6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获得20项以上(不含20项)的,得6分;获得11至20项(含10项)的,得3分;获得1至10项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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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研发能力 |
4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房建类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5项(不含5项)以上的,得2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房建类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4-5项(含5项)的,得1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房建类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1-3项的,得0.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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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房建类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10项或以上的,得2分;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房建类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6-9项的,得1分;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房建类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1-5项的,得0.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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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4 |
投标人至今(须含最近评审年度(2022年度)),连续获得“纳税信用A级” 证书5年或以上的,得2分;连续获得“纳税信用A级” 证书3~4年的,得1分;连续获得“纳税信用A级” 证书1~2年的,得0.1分; 本项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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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以上任意三项认证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以上任意二项认证证书的,得0.1分。 本项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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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 |
|
备注:
1、【类似业绩】:业绩包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EPC项目)。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施工费用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工程获奖】:
(1)工程获奖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①国家级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颁发的质量类工程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装修、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②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评审。
(3)投标人须为该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若获奖证书中无法体现投标人名字的,则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等),否则不予计分。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
3、【工程研发能力】:
(1)工法奖项以投标人提供的工法证书等证明材料为准,时间以工法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须成功应用于投标人承建的房建项目,须同时提交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及提供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建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该工法不能计算有效工法。
(2)房建类科学技术奖项:需提供各级人民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扫描件,并同时提交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其他能证明应用于投标人房建项目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4、【第三方评价】:
(1)“纳税信用A级”证书须包含2022年度,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投标人须提供税务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证书扫描件或提供省级或以上税务局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评定时间以证书上注明的评价(评定)年度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管理体系认证:需同时提供体系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www.cnca.gov.cn/)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并提供证书相关的网页截图,已失效或撤销或无提供的不得分。
5、投标人如果同时满足多个评分档次的,按所满足的最高档得分。
6、投标人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广州市海珠区广船机械厂出让地块配套小学校园环境工程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编号:JG2023-7244)
补充公告
各相关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广船机械厂出让地块配套小学校园环境工程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编号:JG2023-7244)于2023年12月1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 7.联系方式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电话:020-89885682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电话:020-84441167 |
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2023年12月12日
新塘镇岗尾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定于2023年12月20日10时对岗尾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岗尾村商业街二楼厂房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个人参加竞价。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单元号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交易底价 | 资产地址 | 资产类型 | 资产用途 |
岗尾村商业街二楼厂房 | 018301057000-02-0002 | 1 | 1481平方米 | 1481平方米 | 8000.00 元/月 | 增城区新塘镇雅瑶大道53-1号 | 厂房 | 工业(厂房) |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新塘镇岗尾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及了解具体可经营用途等)并承担风险。
1、租赁年限:5年。
2、租金递增方式:无。
3、租金收取方式:按月为一期收取。
4、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
5、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户籍人口。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竞价不低于金额500元/月。
三、交易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金额:¥50000元(大写:伍万元);转账时在用途栏、信息栏备注:竞投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手机网银转账,不接受微信与支付宝转账形式。 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不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注:交易保证金未按照公告的银行账户子账号转入,导致转错银行账号造成无法正常竞投的自行承担责任)。
3、银行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
4、银行账号:44050154170200003684-1227(注意:账号中的“-”不能省略)
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
6、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3年12月19日 下午17:00时前按照公告要求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及本项目公告显示的银行账号交纳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
7、合同履行保证金为¥50000元(大写:伍万元),在竞投意向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签订后2天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拖欠租金7天后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月租金的20‰计算每天违约金。
四、报名流程
1、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2、到以下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注册报名,点击【电子交易】查看。
(网上交易网址:https://3z.zc.gov.cn/tdlzdzjy/dzjy/dzjy.do) 或手机注册报名,微信搜索“增城三资”小程序。
3、竞投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在规定的竞投时间内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规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4、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5、竞投意向人完成注册、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9:00至11:30至2023年12月19日下午14:30至17:00时到新塘镇岗尾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咨询。
五、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在完成注册、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9:00至11:30至2023年12月19日下午14:30至17:00时,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指定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用户注册登录,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六、竞投时间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3年12月20日10时前登录到【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七、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01月01日,若竞得人在2024年01月01日前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合同签订当天需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自然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单位营业执照等)。
八、竞投说明
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新塘镇岗尾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
九、退交易保证金及没收交易保证金说明
1、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按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交易保证金。
3、请自行查阅交易公告中的交易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交易保证金。
十、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中标者需办理好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经营;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新塘镇岗尾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13430394886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交易机构地址:增城区新塘镇政府府前路38号(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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