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经济发展总公司的新塘镇西宁路88号之二出租项目流标公告
原定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经济发展总公司的新塘镇西宁路88号之二出租项目进行招投标,因该标无人报名,所以本次交易作流标处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12月12日

荔湖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受增城区荔湖街五一村同巷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4年1月12日10:00在荔湖街道办事处1号楼116室对荔湖街五一村同巷股份经济合作社妇幼保健院东面建设用地地块,立项编号:HZKF-五一村同巷LX20230001项目进行合作建设交易,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国有建设用地,面积约1856平方米(证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800267号);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妇幼保健院东面(详见宗地图);
3、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政策的规定;
4、合作期限:20年,自2027年1月25日至2047年1月24日止;
5、筹备建设期:3年,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7年1月24日止;
6、合作期收益底价:1万元/宗/年;
7、合作期收益收取方式:合作期收益按年为一期收取,每年的1月25日前交付当期收益;
8、合作期收益递增方式:每10年递增20%;
9、交易保证金为贰佰万元整,以转账形式在2024年1月7日18:00前缴纳至荔湖街五一村同巷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五一村同巷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城支行,账号:366277001000054599)。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于2024年1月25日前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0、合同履行保证金为贰佰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在中标合作方建成地上六层楼房封顶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11、合作期间拖欠收益金超30天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合同期满后当天完成场地清理。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截至本次交易报名时竞投人未拖欠增城区辖区内各农村集体的租金或承包款。
三、其他情况及要求:
1、招标人负责提供建设用地,中标合作方负责出资建设不少于3511.41平方米的地上六层楼房及地下一层不少于207.3平方米的建筑。合同期满后,所有房屋及固定建筑设施归招标人所有。
2、招标人收取合作期收益时仅开具广州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
3、中标合作方全权负责项目的立项报批、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办证、项目运营等,涉及的费用由中标合作方承担。
4、项目用地及建成的全部物业的所有权全部归招标人所有,中标合作方只有23年使用权。
5、中标合作方必须于筹备建设期内即2027年1月24日前建成全部物业并办证到招标人名下,逾期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12月13日9:00至2024年1月11日18: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荔湖街五一村同巷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咨询,2024年1月12日9:30-10:00到荔湖街道办事处1号楼116室报名。
六、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七、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面积及了解基本情况。
八、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1月12日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五一村同巷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方式:何生 18819828873
交易机构名称:荔湖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联系电话:020-26256622
荔湖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2023年12月12日
根据需要,我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
(一)专职网格员 2名
(二)政府聘员 1名
三、招聘方式及范围
采用现场报名、笔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工作技能。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户籍不限,居住在黄埔区、具有出租屋管理员相关工作经验或熟悉相关业务者优先考虑。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文船路208号,红山街道办事处3楼304室;
(三)提交资料:
1.登陆黄埔信息网下载并填写《红山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学信网最新验证报告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退役军人需提供复员证明;
3.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贴在报名表上;
4.中共党员需提供党籍证明资料(证明开具时间近一个月),即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入党具体时间。
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另行通知参加考试。
六、考试
(一)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达不到5:1要求的,该职位暂不开考。
(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计算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政审考察
根据我单位开具的政审函提供政审材料。
八、体检
组织考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九、递补方式
原则上政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是否实施递补由街道研究决定。
十、录用和待遇
录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根据我区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如参加考试人员均达不到岗位任职要求,则不录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先生,咨询电话:020-82396903。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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