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南庄镇东井高地村道路铺沥青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井高地村道路铺沥青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东村村东井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东村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南庄镇东村村,主要工作内容:针对高地村道路路面破损,凹凸不平,影响行车安全,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东井高地村道路铺沥青工程施工(含路面标线、路面指示箭头)。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必须按计划竣工且工期不因节假日、雨季等因素顺延,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做好相应准备,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拖延1天罚1000元。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东井高地村道路铺沥青工程招标文件的施工设计图纸的施工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针对高地村道路路面破损,凹凸不平,影响行车安全,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东井高地村道路铺沥青工程施工(含路面标线、路面指示箭头)。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招标预算价为:133800.0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4.2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2.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2.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2.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2.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时间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投标报名。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15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12月21日17时00分止(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到佛山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168号瓷海国际商务中心41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领取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但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5.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仅限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12月22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5时0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15时0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东村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站。(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东村村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东村村东井经济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东村村 邮编:528000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809259288
招标代理:佛山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168号瓷海国际商务中心412 邮编:528000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7-88595672 邮箱:192261920@qq.com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仙村8组资产处置项目
竞价公告
(GDSPGL-2023-023)
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委托,定于2023年12月25日09 时3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对荷城街道仙村8组建筑物共30个拆除处置,主要包括拆除该地的砼房屋,混合房屋,混房屋,砖房,破坏房、电线杆、水表、门窗、围墙、水泥地面、清理现场其他什物等,施工现场做好围蔽、扬尘防护、拆除后覆盖。本项目拆除总费用为132299.00元,项目拆除回收价值为402849.00元,本项目的返还费投标报价由270550.00元(回收价值–拆除总费用)开始,不设上限,中标报价归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益。中标单位把不锈钢防盗门、铝窗、电杆、砖块、混凝土块、钢筋等有回收价值的材料回收,冲抵拆除费用,不可回收的拆除物由中标人运出场外并自行处理,但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及规范要求。
2、计划工期: 30 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不组织勘探,有需要现场勘探的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勘探(温馨提示:因勘探现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投标人到场勘探时需注意个人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招标人不承担责任。),具体实物以资产处置清单明细为准(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2、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五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4、发票问题:本项目成交价为不含税金额,若中标人需要招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中标人需要向招标人支付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增加13%的税费,若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税费政策的变化,中标人应以现行的税费政策规定的税率向招标人支付税费。成交确认后,将认为中标人已知悉并接受本条款。
5、投标人在拆除易燃易爆物品时(如有),需做好防护工作,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在安全的情况下完成拆除,投标单位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有拆除易燃易燃物品相关资质证书。必要时,投标人应当聘请有资质的公司协助拆除,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准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查)。
2、投标人需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四、本项目采用现场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2 楼(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投。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①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一式一份),以上资料原件核查;
②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复印件盖公章一式一份)。
③报名表(一式两份,投标单位须自行打印填写并盖公章,具体详见附件)。
六、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提交方式,于开标截止时委托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8002 0000 0165 97317
开户银行:佛山农商行西安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4400 1667 4370 5300 2033
开户银行:建行佛山城中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4445 3101 0400 17574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3930 6010 0100 1746 6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到账,各投标人带备缴款凭证纸质版开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2 楼,电话:0757-88825880。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银行汇款凭证及投标保证金退回申请表(见附件),于开标后递交交易所财务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提交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竞得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成交额100万元以下的,收取5%;
(2)成交额101万元至500万元的,收取4%;
(3)成交额501万元至1000万元的,收取3%;
(4)成交额1001万元以上的,收取2%以下。
2、竞得人应以对公账户将招标代理服务费转入以下收款账户:
单位名称: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
银行账号:4405 0166 7450 0000 1068;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89912。
(三)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竞得人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不含竞买保证金)划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将银行入库单提交到招标人处,持成交确认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开标会议签到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5日09时30分截止;
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时30分;
3、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3楼(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4、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25日09时30分止前到达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核查,逾期作弃标处理。
5、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纸质版)。
②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并盖公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纸质版)。
6、如竞投人在竞投环节开始后离开竞投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投。
八、确定中标人的原则
明标方式确定中标人的原则:明标指符合资格的竞投人可多轮提出不低于交易底价的报价,一般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竞投人为中标人。
步骤:
1、竞投开始时,主持人先宣读交易底价和增价幅度。
2、第一个竞投人举牌即视为对交易底价人民币270550.00元最低竞投价的接受。
3、以后每次举牌即被视为在当前报价的基础上作出¥3000.00元或3000.00元的倍数的递增。
4、竞投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投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竞投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竞投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中标人须与招标人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5、竞投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处罚机制
(一)竞投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招标人有权追讨其造成第二次竞价的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投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严重扰乱竞投会议现场秩序;
5、竞投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投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08号
联系电话:0757-88982986
联系人:谭先生
2.招标代理:广东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万成路98号C座三层
联系方式:0757-88889912
联系人:李小姐
3.交易机构: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
联系方式:0757-88825880
项目概况
禅城院区门诊四层中医科及功能检查科室内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22243001
项目名称:禅城院区门诊四层中医科及功能检查科室内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禅城院区门诊四层中医科及功能检查科室内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2、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4、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禅城院区门诊四层中医科及功能检查科室内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禅城院区门诊四层中医科及功能检查科室内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需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2、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扫描件】
(6)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扫描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12日 至 2023年12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需按要求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纸质投标(响应)文件(若要求)递交到本项目开标(启)地点。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解密,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纸质投标文件(若要求)前往开启现场。
5.本项目响应报价控制金额上限为1052043.36元。若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项目控制金额上限的,视为无效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居委会华阳南路乐从段20号
联系方式:0757-22978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757-83126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锐昌
电 话:0757-8312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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