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2020年第三季度新市民积分入户分数及排名公示
禅城区2020年第三季度
新市民积分入户分数及排名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和《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关于按季分配2020年度积分入户指标的公告》的规定,第三季度积分入户指标数为325个。
现将2020年第三季度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分数及名单予以公示,根据规定,本季度积分入户排名前325名新市民获得入户资格。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
在公示期间,新市民对本人积分分数有异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申请受理回执到所属镇(街道)积分办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成立且积分分数有变化的,将予以修正并公告。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发放《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户卡》。获得入户资格的新市民参照指引领取入户卡和办理入户手续。
佛山市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以下是2020年禅城区第三季度积分入户分值及排名结果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排名前325名新市民方可获得入户资格。
如何领取积分入户卡?
带备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新市民积分入户服务事项受理回执(核对后回收)。
领卡时间
积分入户卡每季发放一次,发放时间是受理申请的下一季度经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各镇街积分办通知为准。
领卡地点
原受理事项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及咨询电话
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朝安北路25号首层
电话:83270512
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惠景路17号
电话:83638870
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二楼
电话:82590191
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
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电话:85330022
如何办理积分入户?
需要提交的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下载网址(双面A4打印):
http://www.fsga.gov.cn/zxbs/bgxz/hz/
2.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本市签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居住证。
4.手续完备的《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有效期为6个月)。
5.入户地址房产证件。
属配偶或父母、子女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及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属个人租赁住宅房屋的,同时提供政府房管(或流管)部门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并由产权人持身份证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两人以上(含两人,不包括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屋的,只允许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该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的一名产权人及办理条件所列亲属入户,需提供其他产权共有人放弃入户的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产权共有人持身份证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6.迁入政府产权租赁房屋(保障房、经适房、直管房等)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
7.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8.入亲友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房产证件,居民户口簿;户主和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与户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未提供的,与户主关系登记为非亲属。)。户主和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同意入户公证书。每一家庭户只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一次。
9.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10.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4为必选项,5、6、7、8选其一,9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受理地点
1.入户地在祖庙、张槎、石湾街道区域,办理地点为禅城区魁奇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三楼。
2.入户地在南庄镇区域,办理地点为禅城区科洋路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岛湖办证大厅。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窗口受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无需此步骤。)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三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薄(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
注: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公安机关作出批准决定后,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网上转交原户籍地核准迁出后,通知申请人持身份证、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无需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填写表单申请。
2.上传所需审核的资料。
3.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入户地户政窗口优先办理。
当前网上办理网址
佛山市公安局网上服务中心(http://wsfw.fsga.gov.cn)
办理时限
1.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
2.符合入户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入户。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及电话
1.受理咨询机构:市民服务热线
电话:88881200(一按灵)、12345
2.投诉机构: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电话:82720050
其他说明事项
1.每一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只能立为一户;只允许一名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房产共有人平均份额的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符合条件挂靠搭户的除外)。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非住宅用房和非合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住宅房屋的界定标准:房产证件的用途栏记载为“住宅”。
2.政策允许挂靠亲友家庭户的,每一家庭户只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一次。
3.入户地址户口属空挂户或入户地址房屋产权存在纠纷,产权人主动到户政管理部门申报后,该房屋地址原家庭户暂不办理入户业务。
4.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公证书、法医学鉴定书、可清晰反映双方关系的户口簿以及公安机关(或党政机关人事部门)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等。结婚证遗失的需由婚姻登记部门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5.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复印件由所在集体户单位确认与原件无异,并加具公章后,视为已查验原件使用。
6.除父母双方是现役军人、父母双亡、父母因政策不能携带子女随迁或出国(境)等特殊情形,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户主立户。
7.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应随父母迁移,不应留在迁出地跟随除父母以外的其他亲属。
8.2人或以上从同一户内迁出,户口簿反映不出家庭关系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9.对可疑的申请材料需进行调查核实的,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批程序规定的时限内。
10.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编造虚假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违规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受理;已违规办理落户的,注销其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构成违法犯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市外迁入、市内迁移、主项变更等审批事项,必须自审批之日起半年内办理,逾期不办的,需重新申请审批。
10月22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通报公安部服务“六稳”“六保”,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情况。
——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在实现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的基础上,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
——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在已实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转籍档案网上转递的基础上,推行摩托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减少面对面接触式办理。
——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在12个省(区)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登记持身份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
——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用于出口的,简化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可以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核发正式号牌;属于异地收购车辆的,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返回企业所在地办理。
——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车辆发生伤亡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
——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24周岁降低至22周岁,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同时,缩短增驾时间间隔,对无相应记分周期满分记录,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5年缩短至3年,申请牵引车和中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3年缩短至2年。
——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体检医疗机构由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
——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对于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以上的人员,可以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便利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共用车辆。
——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向道路运输企业推送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提供查询本企业机动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等信息服务,方便企业强化源头安全管理、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预防和降低企业运行风险。
——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可以查询、下载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和记满分等记录,方便其从业、应聘等生产生活中出示、使用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促进提升驾驶人诚信守法意识。
——推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在试点地区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网上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申请人无需再提交机动车交强险纸质凭证。
针对近日黑龙江省鸡西市发生食用“酸汤子”导致9人米酵菌酸毒素中毒死亡事件,为排查类似的食用河粉、粿条等湿粉类食品安全隐患,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顺德区市场监管局于10月20日开展了“湿粉统一查”行动,集中力量针对湿粉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开展全面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当日,区镇统一联合行动,区市场监管局抽调食品生产、餐饮、销售、执法大队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分赴各镇街开展飞行检查,每组各负责2个镇(街道)。同时,区市场监管局配合佛山市局对大良街道进行了督导检查。
专项检查覆盖河粉类生产、销售、餐饮单位,重点检查:
①湿米粉类生产企业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加工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签标识、贮存与交付等情况;
②检查湿米粉类经营单位是否超范围经营;
③是否落实进货查验;
④标签标识是否规范;
⑤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⑥超保质期河粉的流向等关键环节。
专项行动中,区镇两级共出动86人次,检查河粉类食品生产、销售、餐饮单位75家,总体检查情况看,全区河粉类生产经营市场基本规范,生产经营者普遍对米酵菌酸毒素中毒知识有一定了解并提高了安全意识,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
个别河粉生产企业对原材料购进查验把关不严、生产过程控制不规范、成品包装未密封;部分河粉销售户对湿河粉储存的温湿度条件未保持等。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即提出整改意见,并专人跟踪落实。
下一阶段,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湿米粉类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打击违法行为,加大宣传力度,消除湿米粉类食品的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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