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办理2022年1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暂停办理2022年1月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通告
因社会保险费政策调整,2022年1月1日至1月15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粤省事、办税服务厅和自助办税终端等各类办费渠道,暂停办理用人单位申报和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1月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业务,期间用人单位增员、减员等其他社会保险费业务以及其他各类缴费人的社会保险费业务正常办理。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9日
根据《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佛山市2022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佛医保〔2021〕91号),我市2022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5626元/月。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含一档和二档)为3.5%,个人缴费费率一档0.5%、二档1.5%。
三、生育保险缴费费率1%。
上述标准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有新政策,将另文通知。
2022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日前,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54号)规定,从2021年12月1日起,佛山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00元/月。
你涨我也涨
最低工资标准提高
佛山市失业保险待遇也随之上调!
定期失业金每月多领162元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2号)关于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90%。
因此,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符合定期失业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失业金:1900元x90%=1710元/月,比原来多领162元。
一次性失业金同步调整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21年12月起同步调整。
从2021年12月起,无论是在领的还是新增的失业人员,其失业保险待遇均按照上调的新标准计发(当月待遇次月初发放)。
具体如何申领失业金呢?
社保君已经为您整理好啦
一起来看
“粤省事”办理失业金申领指南
1、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进入小程序首页左上角切换城市为佛山市,选择“社保”服务板块(如未关联社保卡可按照页面提示关联社保卡)。
2、选择“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失业金待遇申领”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3、阅读办事指南,点击“开始办理”。
4、进入资格校验页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确认无误后点击“资格校验”按钮进行资格校验。
5、校验通过,进入填写信息页面,系统通过数据比对自动获取联系电话、劳动关系终止原因、银行账户等信息。
无法通过数据比对自动获取的数据项目,则需要手工录入对应信息并点击“下一步”按钮上传资料照片。
6、进入上传材料页面上传材料。材料上传完毕后,进入信息确认页面,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进行提交,如需修改则点击“修改”按钮,回到需修改的信息页面更正后继续提交。
7、提交成功后即完成业务申报。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情况可点击“业务详情”进入进度详情页面,如需办理其他业务可点击“返回首页”按钮返回首页。
温馨提示
(一)除“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失业人员还可以通过“广东人社”APP、支付宝、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失业金申领。
(二)自2021年3月1日起,佛山全面取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月签到认证,由社保经办服务机构通过数据核查和信息比对的方式,验证失业人员领取资格,核对无误后直接予以发放待遇。对于比对中发现的疑点,将联系失业人员做精准核实处理。
(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遇以下情形的,本人须及时告知所属社保经办服务机构,或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终止”业务,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培训的;
(6)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对未及时申报导致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一经发现核实后,将责令退还,其失信记录将被纳入社会诚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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