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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陈村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22-07-14     人气:790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顺德陈村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顺德陈村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顺发改资〔2021〕22号)》批准建设......

1.招标条件


顺德陈村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顺德陈村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顺发改资〔2021〕22号)》批准建设,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顺德陈村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有关招标事项的批复(顺政数招核[2022 ] 12号)》核准招标,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顺德陈村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德区陈村镇西淋石洲村和仙涌村交界。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15489.69平方米,建筑面积10047.61平方米,设计处理垃圾700吨/日,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1幢主体站房、1幢综合楼、1幢机修车间和门卫室等。


2.3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且签发最终结清证书后止,预估为1440日历天(其中,计划施工准备、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共7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20日),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实际签发最终结清证书之日超出1440日历天,则以完成签发最终结清证书之日为监理服务期终止之日。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554,287.87(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监理招标内容:包含从垃圾中转站项目的施工准备(按委托人及代建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设备监造(设备生产、运输、安装、资料审核、材料验收等)、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高压供电施工、分部试运转、整体调试、工程设计(包括监理介入之后所发生的与设计相关的监理服务),以及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进度款审核、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及资料管理和组织协调、保修等阶段等的监理服务,直至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完成且2年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监理及结算完成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具体以委托人及代建人的要求为准(含本项目建设施工场地内的所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监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如服务期内有新实施的规定,应符合新规定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资质,须符合以下2项条件中的至少1项: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监理类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两次或以上。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一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月至 2022年6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3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8月3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3号区政府西侧城管执法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李佩珊、梁振棠


电    话:0757-22831537、0757-22832206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3座2 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何紫薇、祝水全、宋晋刚


电    话:18025988512、18928682678


电子邮件:gcmcf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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