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皂幕山应急照明安装及安全防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皂幕山应急照明安装及安全防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8-2022-01712
采购项目编号:YHCG2022-23
项目名称:皂幕山应急照明安装及安全防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10,363.6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皂幕山应急照明安装及安全防护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910,363.69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扫描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皂幕山应急照明安装及安全防护工程):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或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皂幕山应急照明安装及安全防护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当日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2年7月2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三)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四)因电子采购文件格式固化的原因,供应商需根据磋商公告上传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自行编制并提供完整的报价文件,并附在响应文件中。
(五)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默认首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丽路1号
联系方式:0757-88809266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张学村245号之二商铺
联系方式:0757-83622199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小姐
电话:0757-83622199
1.招标条件
里水镇大石片区污水管道修复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里字投审(2021)7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划拨。
本项目里水镇大石片区污水管道修复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里字投审(2021)7号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里水镇大石片区污水管道修复工程,修复恒大、大甘路、潭村、里官路、河村污水管道,全长约为6485.40米,涉及清疏、管道非开挖及开挖建井修复等配套工程。
2.3合同工期: 270 日历天(自实际开工日期至完工日期止),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完工日期以发包人确认为准。验收过程,若出现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返工时间也计入原来的合同总工期内,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完工逾期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每延期一天处以承包单位人民币5000元/天的罚款。如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累计15天或以上,建设单位有权终止该工程施工合同并另行选定承包人;承包人还必须承担因此给建设单位带来的一切损失。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0,754,655.08(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主要包括非开挖修复部分和开挖建井部分等,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施工总承包。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符合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2.2.1本项目招标接受独家申请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都必须具备第4.1、4.2、4.3、4.4款要求,其中牵头人负责总协调工作)。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2.2.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并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各自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共同授权一名牵头人工作人员代表联合体签署并提交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协议书等。
4.2.2.3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1.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1.4联合体各方签订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1.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符合要求)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类别:建筑业企业;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符合要求)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 1 月至2022年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 1 月至2022年 6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7 月 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15,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转账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8 月 1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8 月 1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2层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2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邮 编: 528000
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0757- 85620911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张小松、范宇
联系电话:0757- 83939030
电子邮件:szgj2012000@126.com
1.招标条件
顺德陈村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顺德陈村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顺发改资〔2021〕22号)》批准建设,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顺德陈村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有关招标事项的批复(顺政数招核[2022 ] 12号)》核准招标,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顺德陈村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德区陈村镇西淋石洲村和仙涌村交界。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15489.69平方米,建筑面积10047.61平方米,设计处理垃圾700吨/日,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1幢主体站房、1幢综合楼、1幢机修车间和门卫室等。
2.3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且签发最终结清证书后止,预估为1440日历天(其中,计划施工准备、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共7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20日),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实际签发最终结清证书之日超出1440日历天,则以完成签发最终结清证书之日为监理服务期终止之日。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554,287.87(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监理招标内容:包含从垃圾中转站项目的施工准备(按委托人及代建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设备监造(设备生产、运输、安装、资料审核、材料验收等)、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高压供电施工、分部试运转、整体调试、工程设计(包括监理介入之后所发生的与设计相关的监理服务),以及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进度款审核、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及资料管理和组织协调、保修等阶段等的监理服务,直至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完成且2年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监理及结算完成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具体以委托人及代建人的要求为准(含本项目建设施工场地内的所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监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如服务期内有新实施的规定,应符合新规定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资质,须符合以下2项条件中的至少1项: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监理类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两次或以上。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一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月至 2022年6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3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8月3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3号区政府西侧城管执法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李佩珊、梁振棠
电 话:0757-22831537、0757-22832206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3座2 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何紫薇、祝水全、宋晋刚
电 话:18025988512、18928682678
电子邮件:gcmcf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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