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第十九章 回归本真
第十九章 回归本真
1【原文】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思寡欲。
2【白话解】
前面两章说世道愈流愈下,大道没有在世间流行。本章说如何恢复百姓本有的孝慈,让百姓放弃当盗贼的行径。只需要让百姓少一些思虑,少一些物欲,回归朴素的生活。这里看出,这三章都是非常有连贯性的。断绝想当贤圣的志向,前面也说了不尚贤,想当贤人也是一种成名的欲望来的,连这个也要去掉。弃掉智巧和小聪明,不要为了名利去钻营。名利本来就是空的,前面第一章也说了,名相本来不有。把可以为仁也要去掉,不要虚假的仁。宋襄公为了表示仁义,跟楚国打仗的时候,楚国军队渡河过程下令军队不要打。楚国军队已经渡河完成了,还没列队整齐也不要打,等到已经准备好了才开始打,结果宋国军队打败了,留下了假仁的笑柄。远不如孙武说的实在,兵者诡道也。用兵是万不得已的事情,是除暴安良的良方。用药如用兵,如果生病了,不得不用药了。是药三分毒,可是为了保全性命只能用药了。用兵大抵如此。放弃所谓的义气。世人也许为了义气的美名而失去了性命。百姓恢复本来就有的对小孩的慈爱,对老人的孝顺。不追求智巧,放弃追逐利益,就会很少有盗贼了。前面也说了,如果不区分货物的贵贱的话,就很少有盗贼了。前面圣智、仁义和巧利这三者,都只是有为的文饰天下而已。文饰天下这是无法自足的,自性之中就可以具足一切了。世人欲壑难平,如何能够让世人知道止足呢?心如果没有了这三者,是不是就如浮萍没有系属了呢。要让世人回归到本有的朴素,无知无欲的状态。前面说圣人要令世人的心有所属,这里就把这根桩说出来了,要把心里这匹野马给拴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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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实际,佛山市司法局按年度组织全市各部门对市级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评估,在收集各部门报送的清理评估意见后,结合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以及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认为其中63份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确需废止。市司法局代拟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在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凡被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自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
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机构改革精神以及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文件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佛山市兵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佛府〔1986〕93号)等63份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凡被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63份)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9日
废止的佛山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63份)
1.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佛山市兵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佛府〔1986〕93号)
2.关于确定祖庙民居群为佛山市区历史街区的通告(佛府〔1999〕34号)
3.关于公布佛山老城历史文化核心保护区的通告(佛府〔2003〕140号)
4.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2005〕40号)
5.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通知(佛府〔2005〕41号)
6.印发佛山市关于加强对台农业交流与合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佛府〔2007〕5号)
7.印发佛山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2010〕87号)
8.关于佛山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简照南佛堂等十处文物保护规划的公告(佛府〔2011〕71号)
9.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2013〕60号)
10.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的通知(佛府〔2015〕81号)
11.关于印发佛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04〕320号)
12.转发市建设局佛山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规定的通知(佛府办〔2006〕286号)
13.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08〕267号)
14.印发《佛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08〕402号)
15.转发市农业局关于促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09〕102号)
16.印发佛山市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09〕151号)
17.印发佛山市贯彻落实广东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09〕192号)
18.印发推进生猪“定点供应、厂场挂钩”保障生猪及其肉品质量安全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09〕251号)
19.印发佛山市白酒产业发展规划和佛山市振兴白酒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0〕147号)
20.印发佛山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佛府办〔2011〕54号)
21.印发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1〕62号)
22.印发佛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11〕159号)
23.关于确认见义勇为行为有关程序及规定的通知(佛府办〔2011〕225号)
24.印发佛山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2〕10号)
25.印发佛山市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2〕53号)
26.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水产良种场认定和扶持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3〕25号)
27.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建项目公交站场配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3〕26号)
28.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肉品统一配送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3〕32号)
29.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2013年修订)的通知(佛府办〔2013〕58号)
30.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制度的通知(佛府办〔2013〕68号)
31.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3〕77号)
32.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的通知(佛府办〔2014〕36号)
3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混凝土临时搅拌站(拌合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4〕46号)
3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4〕51号)
35.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4〕53号)
36.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4〕67号)
37.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4〕71号)
38.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佛府办〔2015〕4号)
39.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5〕14号)
40.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我市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佛府办〔2015〕15号)
41.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公路桥梁和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5〕16号)
42.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佛府办〔2015〕33号)
4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扶持“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企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办〔2016〕25号)
4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指引的通知(佛府办〔2016〕29号)
45.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6〕32号)
46.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的实施意见(试行)(佛府办〔2016〕33号)
47.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34号)
48.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6〕40号)
49.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引的通知(佛府办〔2016〕51号)
50.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7〕3号)
51.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7〕20号)
52.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7〕41号)
5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8〕2号)
5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科技创新载体后补助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6号)
55.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12号)
56.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16号)
57.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22号)
58.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39号)
59.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统筹路网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8号)
60.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18〕51号)
61.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52号)
62.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2号)
6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扶持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佛府办〔2019〕17号)
项目概况
弼教路沿路风貌改善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SD22GG3040
项目名称:弼教路沿路风貌改善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9,245.6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弼教路沿路风貌改善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959,245.66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弼教路沿路风貌改善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弼教路沿路风貌改善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注: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该项资质进行相应调整,为确保换证工作的平稳过渡,该项资质设置1年过渡期,若供应商的资质证书为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须具备的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3日至2022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8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取线上投标方式,线上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完成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5.线上磋商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6.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弼教村政务工作站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弼教村中心路1号
联系方式:13202358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沿江北路120号德信楼6楼
联系方式:0757-222147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0757-2221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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