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申领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一)补贴对象:
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二)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备注:
1.初创企业是指在我省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2.分公司不可申请;
3.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4.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21年6月30日截止)、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020年12月31日截止)、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5.就业创业补贴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数。
二、补贴标准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实施机关
本补贴可办理机关为:区级或以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佛山市分为2级,分别为区级、镇级(街道)级。
四、申请材料
(一)《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花名册》;
(三)符合条件人员(被招用员工)、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类证明(身份证);
(四)劳动合同;
(五)属小微企业的提供证明材料:提供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网(http://xwqy.gsxt.gov.cn/)查询到的小微企业基本信息截图,或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五、办理流程
(一)办理时限:
1.补贴对象可按年度(每年申请一次)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2.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20个工作日办结(公示5个工作日)。
(二)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网上申请。
(三)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并通过高拍仪录入系统,即刻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审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复核;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的,当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复核。复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在《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复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审批;
4.审批。对受理审核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汇总审批表》加具审批意见,并报财政部门核定拨付。
5.审批人员须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的形式送达申请人。
6.核定划拨。财政部门对《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汇总审批表》进行核定,核定无误的,将资金划拨至申请账户,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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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3年至2026年大沥镇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核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沥采2022044
项目名称:2023年至2026年大沥镇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核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不含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概算预算的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标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不含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概算预算的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2,800,000.00
最高限价(元):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共36个月(合同履行期内承接的业务,继续履行直到项目完成)。详细以“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的“标的提供的时间”要求”为准。
合同包2(镇属公司和农村社区工程的概算预算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品目号:2-1
品目名称: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标的:镇属公司和农村社区工程的概算预算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
数量(单位): 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 1,800,000.00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共36个月(合同履行期内承接的业务,继续履行直到项目完成)。详细以“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的“标的提供的时间”要求”为准。
合同包3(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含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结算决算审核服务。含与结决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品目号:3-1
品目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标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含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结算决算审核服务。含与结决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
数量(单位): 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共36个月(合同履行期内承接的业务,继续履行直到项目完成)。详细以“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的“标的提供的时间”要求”为准。
合同包4(镇属公司和农村社区工程的结算决算审核服务。含与结决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品目号:4-1
品目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标的: 镇属公司和农村社区工程的结算决算审核服务。含与结决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
数量(单位): 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1,800,000.00
最高限价(元):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共36个月(合同履行期内承接的业务,继续履行直到项目完成)。详细以“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的“标的提供的时间”要求”为准。
合同包5(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概算预算的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品目号:5-1
品目名称: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标的: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概算预算的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
数量(单位): 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 600,000.00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共36个月(合同履行期内承接的业务,继续履行直到项目完成)。详细以“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的“标的提供的时间”要求”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以提供投标截止前上一季度或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不含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概算预算的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包2(镇属公司和农村社区工程的概算预算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70%,且预留给小微企业的家数不超过两家。供应商应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且与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见招标公告附件),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接受分包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接受其他供应商的分包参加本项目(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否则不予认定。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1、如供应商预留份额给小微企业承接的,则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应具备上述“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同时应具备的其他要求详见《分包意向协议》(见招标公告附件)。
2、如供应商本身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承接,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小微企业分包。)
合包3(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含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结算决算审核服务。含与结决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包4(镇属公司和农村社区工程的结算决算审核服务。含与结决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70%,且预留给小微企业的家数不超过两家。供应商应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且与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见招标公告附件),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接受分包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接受其他供应商的分包参加本项目(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否则不予认定。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1、如供应商预留份额给小微企业承接的,则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应具备上述“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同时应具备的其他要求详见《分包意向协议》(见招标公告附件)。
2、如供应商本身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承接,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小微企业分包。)
合同包5(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概算预算的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不含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概算预算的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镇属公司和农村社区工程的概算预算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含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结算决算审核服务。含与结决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镇属公司和农村社区工程的结算决算审核服务。含与结决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5(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工程的概算预算的审核服务。含与概预算有关的单独审核单价的业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至 2022年10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财政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大道北1号
联系方式:0757-85583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17楼1708
联系方式:020-83224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020-83224833
一、受理范围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创办主体登记注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校及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毕业5年内指毕业学年以及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算5年的特定时间段);
2.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3.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4.有效期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5.有效期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6.本省脱贫人口(指原被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7.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乡镇,不包括县城镇)。
(二)补贴条件:
以上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并租用经营场地(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申请创业租金补贴。
备注:
1.初创企业是指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2.以创业者身份享受创业租金补贴的,在所创办单位注销前,不得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除外);
3.分公司不可申请;
4.就业创业补贴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数;
5.补贴原则上应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确无社会保障卡账户的,可发放至名下的其他银行账户。
二、补贴标准
每年最高补贴60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三、实施机关
本补贴可办理机关为:区级或以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佛山市分为2级,分别为区级、镇级(街道)级。
四、申请材料
(一)《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
(二)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
(三)申请人的相关身份证明:
1.属在校生的提供学籍证明,如:《学生证》(加盖学期注册用章)或在校证明;
2.属毕业生的,需提交《毕业证书》;
3.属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属军转干部、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役证》或《转业证》;
5.属登记失业或就业困难人员,属本市户籍不需提交材料;属本省外市户籍的需提交失业登记或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创业证》;
6.属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其中驿道客栈、民宿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登记为“民宿服务”,农家乐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等级为“餐饮业”或“餐饮服务”,并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初创企业相关佐证材料: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应材料。
(五)《场地租用合同》(租用地址应与注册登记地一致);
(六)租金发票;
(七)属小微企业的提供证明材料:提供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网(http://xwqy.gsxt.gov.cn/)查询到的小微企业基本信息截图,或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五、办理流程
(一)办理时限:
1.补贴对象应按1年或2年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核发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至满1年或2年期间的租金补贴。
2.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20个工作日办结。
(二)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网上申请。
(三)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并通过高拍仪录入系统,即刻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审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复核;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的,当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复核。复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在《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复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审批;
4.审批。对受理审核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创业租金补贴汇总审批表》加具审批意见,并报财政部门核定拨付。
5.审批人员须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的形式送达申请人。
6.核定划拨。财政部门对《创业租金补贴汇总审批表》进行核定,核定无误的,将资金划拨至申请账户,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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