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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川综合农贸市场承包经营权项目竞价公告

时间:2022-12-10     人气:445     来源:杨和镇人民政府     作者:
概述:......

 

  广东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对川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2年12月20日09:30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对对川综合农贸市场承包经营权项目进行竞价。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竞价的竞价意向人前来报名,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对川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发包人)已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对对川综合农贸市场承包经营权项目进行发包。

  项目地块属于集体用地,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对川村综合农贸市场;用途为综合农贸市场。现有资产概况:占地面积约3000 平方米。市场内包含有鸡档、鱼档、猪肉档、菜档、冰鲜档、烧腊档、F座和G座的所有商铺、I座侧水果摊位。一层合计约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建筑物。

  项目地块及资产建筑物按现状移交,升级改造及经营权运营等由竞得人负责。

  二.项目要求

  (一)竞得人负责筹措资金,自行投入升级改造工程费用不得低于400万元,具体方案按照本项目《对川市场升级改造方案》进行改造。

  (二)项目经营期限为15年。

  升级改造建设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三)经营期内,竞得人须按合同条款负责升级改造建设与运营;经营期结束,红线范围内建(构)筑物及不可移动的附属设施、设备归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对川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固定收益计算与营运租金支付:

  1)资产移交及升级改造建设期合作开办对川综合农贸市场不收取固定收益;运营期内,首5年每年营运租金为竞得价,第6年开始每5年在前一周期营运租金基础上递增10%;照此类推。

  2)营运租金每半年一付,先交款后使用(于每半年的最后一日前通过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下一半年度)。

  (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竞得人须向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对川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交500000.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收退条件见合同约定。

  (五)其他未尽事宜见合同约定。

  三.竞价标的和竞投交易方式:

  (一)营运租金交易底价:1000000.00元/年,每5年递增10%。

  1.采用现场举牌报价的竞价方式(即明标)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竞价不设立候选竞得人。

  (二)竞价保证金:2000000.00元。     

  1.竞价人必须在2022年12月19日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银行账号在报名点提供。

  2.银行转账方式采用现金柜台缴纳或者网上银行单位账户转账方式办理,不接受柜员机缴纳方式。缴款单备注栏/用途栏请注明发包项目和缴款单位名称。竞投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帐,且各竞投人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带备缴款凭证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换领收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竞价结束后,竞价人未能成功竞得的,竞价人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在该项交易竞价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退原路退还到竞价人报名时提交的银行账户。

  4.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凭合同、收款收据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四.竞价意向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营业执照(需注册5年以上)经营范围需有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同时必须符合城市管理要求,其相关建设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

  (二)竞投人需具备5年以上综合农贸市场管理经验,最少拥有一处综合农贸市场(5000平方米)以上的运营管理案例经验(以合同为准,提供承包合同,如自有项目需提供有效相关证明资料)。

  (三)竞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竞投截止时间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竞投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竞投人至少要有一处A级农贸市场(以各地区市场升级改造验收公告名单为准)。

  (五)竞投人承诺按照本项目《对川市场升级改造方案》进行改造,并由竞得人自行投入改造工程费用不得低于400万元,改造工期为三个月,超期业主有权取消合同;另中标后附详细市场升级改造方案并达到市场验收标准,用途必须为民生综合农贸市场。(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书)

  (六)竞得人于签订合同前需在当地办理相关工商经营证件,同时必须由三方(业主方、竞得方、当地办理营业执照方)共同签订合同方具有法律效力;

  (七)竞价意向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同时满足项目所在地工程施工要求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1.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3.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竞投前一天的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      

  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报建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3 需提供近期(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5.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在职人员。需提供近期(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6对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投。

  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投。

  7.联合体竞投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7.1竞投人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7.2联合体各方应自拟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竞价、合同实施阶段的履约担保、接受指令等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或负责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7.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竞投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进行竞投,如有违反,其竞投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竞投将被拒绝。

  (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投,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个,以满足(四)竞价意向人准入条件第(一)点要求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为牵头人。

  五.竞价文件领购

  (一)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二楼。

  (三)费用:竞价文件售价1000.00元/份,由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

  (四)需提交的资料

  1.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具备5年以上综合农贸市场管理经验,最少拥有一处综合农贸市场(5000平方米)以上的运营管理案例经验(以合同为准,提供承包合同,如自有项目需提供有效相关证明资料)

  3.提供各地区市场监管理局发布的A级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验收公告名单文件,须具有法律效力。

  4.提供准入第(五)点要求内容的承诺书.

  5.提供准入第(七)点所要求内容的相关资料。

  6.报名表(可在报名点填写)。

  六.接收竞价资格文件时间、地点

  (一)2022年12月20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止,竞价意向人将填写好的资格文件递交至竞价现场指定位置。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文件恕不接受。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价资格。携带资料明细见竞价文件要求。

  (二)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

  七.现场踏勘

  在竞价公告有效期内,发包方不组织现场勘查,竞价意向人可自行勘查现场以及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竞价意向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利,并对竞价文件(含合同)及出让物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竞价文件所规定的有关事项承担责任。

  八.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人负责解决,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对川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利先生

  联系电话:13902853168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夏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06581

  广东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麦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28983


  附件:

  对川综合农贸市场位置图.jpg

  对川综合农贸市场承包经营权项目合同模板.pdf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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