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月内4个超10亿元投资额项目落地
禅城区持续发力实体经济,跑出产业项目加速度
又到年终,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禅城全力以赴拼经济。近段时间,天气持续寒冷,但禅城产业地块成交火热。
昨日(15日),广州市君禾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州君禾”)全资子公司广东君禾科技有限公司以2554万元成功摘得禅城区南庄镇富兴路北侧、河滘加油加氢站东侧约30亩工业地块,拟投资11亿元建设超4万平方米产业基地,打造绿色技术总部项目。
这也是继怡亚通、特芯医疗、泰康健康之后,又一个投资额超10亿元的产业项目摘牌落地禅城。
短短1个月内4个产业项目用地密集摘牌落户禅城,工业用地更是扎堆推出,凸显了寸土寸金的禅城,始终紧紧围绕实体经济这个着力点,坚持“提二强三”战略,大力发展符合中心城区特点的高端制造业和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构建具有中心城区特点的现代产业体系,不断强化创新中心强核的辐射力和带动力。
高新企业落户 预计年产值超4亿元
昨日出让的地块位于禅城区南庄镇富兴路北侧、河滘加油加氢站东侧,净用地面积超2万平方米(约30亩),属于二类工业用地,兼容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该地段位于禅西南庄片区,邻近河滘大道、广台高速、广佛高速等,交通路网内通外连,可高效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高端产业资源。与投资百亿集聚电子信息产业的中科诺智谷产业园只有一路之隔,地块产业氛围浓厚。
而成功摘得该地块的广州君禾,是一家自主研发生产及销售食品饮料工业和生物医药行业专用的绿色洗涤剂、消毒剂和食品饮料工业配套的环保高分子材料,以及金属表面处理剂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我国食品饮料加工行业绿色清洗与微生物控制的整体解决方案主要提供商。
广州君禾旗下公司包括广州君禾、广州君禾高科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和珠海君禾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广州君禾和珠海君禾科技有限公司是生产型企业。技术研发实力雄厚,掌握多项核心专利技术,科研成果获广东省轻工化工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广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多项荣誉。
此次广州君禾落户禅城,计划把旗下三家企业全部迁移落地禅城,建设绿色技术总部项目。广州君禾将投资11亿元打造超4万平方米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包括生产车间、仓库以及配套用房,主要研发生产绿色洗涤剂、医用消毒剂及环保高分子材料等。预计达产后,年产值超4亿元。
产业项目密集落户 投资均超10亿元
当前,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禅城始终牢牢把握发展环境新变化新挑战新机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各项工作,持续提升营商环境。进入11月后,禅城区产业地块项目密集落地,跑出了禅城加速度。
11月16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旗下的佛山怡亚通产业创新有限公司,成功摘得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文华路西侧、深宁路南侧约28亩地块(南东南西地块),拟投资超10亿元,打造总建筑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的怡亚通新经济供应链创新中心,联动上下游产业发展,推动禅城区乃至佛山市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一直致力于人体微生态“底层技术、数据、原材料”开发及CRDMO平台建设的广东特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芯医疗”),于12月7日以6830万元成功摘得张槎街道佛开高速东侧、塱沙二路北侧约61亩工业地块,将打造超8万平方米产业基地,预计完全达产后年产值超6亿元。
相距不到一周,12月12日,世界五百强企业、泰康保险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泰康健康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也落子禅城,以1.35亿元成功摘得禅城区南庄镇禅港路东侧、横三路南侧一宗约27.9亩商业地块,计划投资10亿元,打造超5.2万平方米集高品质活力康养中心、智慧医疗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健康娱乐中心于一体的高端康养项目,预计服务范围辐射佛山市乃至粤港澳大湾区。
◎延伸阅读
前11月禅城区招商引资总额超400亿
产业用地的密集推出,凸显了禅城坚定不移发展实体经济的信心。纵览禅城近期推出的产业用地,集中在生物医药、大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产业集群,引入的供应链创新中心,也将助推传统优势产业向高端、精品跃升。
今年禅城区共出让地块12宗,包括6宗商住用地,6宗产业用地,挂牌一宗,摘牌一宗,土拍市场总体平稳,助推禅城经济高质量发展。
当前,禅城区委、区政府提出推进“六城”建设、打造“六最”禅城,并围绕“益晒你”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出一系列精品服务。
前11月,禅城区签约超亿元项目54个,总投资超400亿元;其中,引入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14个,数量同比翻倍,总投资接近290亿元。
可以预见,随着禅城持续奋力优化产业空间发展格局,围绕东部“城市极核”、中部“创新走廊”、西部“智造高地”的城市空间格局,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深化土地利用效率提升改革,禅城将为优质产业项目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张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
12月13日~14日,张槎街道机关党委联合街道党工委党校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相关党支部、单位人员共同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培训班邀请了中共佛山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教授肖霜授课,她以“新时代新征程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为主题,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本次培训班的授课内容结合了当前国内发展实际,更接地气更容易理解,方便学员更好地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成效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我是负责组织工作的,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张槎街道青年干部梁心茗说,参加培训之后,她更加下定决心要立足岗位,为街道发现、选拔出一批有担当有理想有信念的优秀干部,助力张槎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发展。
禅城区司法局张槎司法所所长裴万涛说,他将努力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日常工作中,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张槎街道党工委党校专职副校长陆志华表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已纳入党校的必修课,接下来会按照分层分类的原则,抓好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送课到基层、“微课堂”等形式开展学习,推动张槎干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一、制定背景
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101号)、广东省民政厅等13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19〕83号)等上级文件,社会组织应根据所处业务领域的整体薪酬水平,参考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以及行业薪酬调查报告发布的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确保从业人员薪酬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为加快推进禅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行业和专业发展这一战略目标的达成,2016年我区率先印发了《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的通知》(佛禅府办〔2016〕52号),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经过5年的操作实践,薪酬指导意见在保障我区社工行业稳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推动了我区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提升进程。
为进一步发挥禅城区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我局立足禅城社会服务发展实际,针对原《薪酬待遇指导意见》进行了全面优化和修订。
二、主要依据
(一)《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101号);
(二)广东省民政厅等13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19〕83号)。
三、主要内容
本指导意见一共四章十七条。从适用范围、职级管理、薪酬保障、附则四方面规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薪酬管理,促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一)总则
1.第一条为政策制定依据和目的。本指导意见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快推进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体系和薪酬体系,规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促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2.第二条为适用范围。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两类人员:一是在我区提供社会工作直接服务的专业人员;二是我区公益性社会组织中参与社工管理或从事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3.第三条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级释义及适用范围。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级是指持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根据相关条件评定的职业等级。经认定的专业职级在全区范围内适用。
(二)职级管理
1.第四条为职级认定依据及档次。依据持有资质证书级别、学历、专业和专业社会工作累计年限四个方面,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级划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及助理级共四个职级,对应不同职级共设为八档,其中高级一档,中级分三档,初级分三档,助理级一档。先分级,再分档,职业晋升体系清晰明确。
2.第五条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级认定主体。明确由服务购买单位及社会组织对应职级体系,综合确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级。
3.第六条为助理级(社工员)一档特殊情况认定。兼顾基础人才的培育使用。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未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但获得禅城区基础社工人才培训结业证书的,可认定为助理级(社工员)一档。
4.第七条为不同学历职级晋升起步规定。学历影响职级认定,硕士及以上学历职级晋升从初级三档起步,本科学历职级晋升从初级二档起步,大专学历职级晋升从助理级(社工员)一档起步。
5.第八条为职级档位认定所需年限认定条件。职级档位认定根据专业社会工作累计年限动态调整,职级档位认定所需年限是指获得对应的职业水平证书后累计从事社工服务年限。
6.第九条为职级晋升必要条件。需获得对应的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方可进行职级晋升。例如硕士及以上学历从初级四档晋升中级五档,需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三)薪酬保障
1.第十条为各职级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发展情况,政策有效期内以佛山市2021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104280元为基数;每个级别档位设置最高及最低工资比例区间;不同职级、档位薪酬涨幅为10%;年薪酬包含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以及个人所得税等部分。
2.第十一条为政府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保障规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时,服务购买单位应明确服务项目需配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级档位和数量,按照本薪酬指导标准核算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经费,并在购买服务合同中明确规定用于支付薪酬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3.第十二条为社会组织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保障规定。社会组织应严格执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直接服务经费、项目管理费(包含督导、培训、行政等费用)、税费等其他经费应根据服务的实际需要核算,不得挤占人员经费。同时应科学编制工资总额预算,不得违规克扣、截留从业人员薪酬,不得巧设名目超标提机构管理运营费用。
4.第十三条为社会组织依法落依规落实用人规定。社会组织应与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严格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5.第十四条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调整规定。服务购买单位及社会组织应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学历、专业、资质证书和专业社会工作累计年限等条件的动态变化,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进行定期调整。
6.第十五条为监督与检查规定。服务购买单位及受托的评估机构负责核查项目人员配置和经费使用情况,将其纳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社会组织应根据购买服务合同约定配置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服务经费,专款专用,自觉接受服务购买单位、评估机构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四)附则
1.第十六条为文件有效期。本指导意见自发布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期满后根据实际调整。《佛山市禅城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佛禅府办〔2016〕52号)同时废止。
2.第十七条为解释主体。本指导意见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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