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级认定和薪酬管理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101号)、广东省民政厅等13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19〕83号)等上级文件,社会组织应根据所处业务领域的整体薪酬水平,参考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以及行业薪酬调查报告发布的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确保从业人员薪酬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为加快推进禅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行业和专业发展这一战略目标的达成,2016年我区率先印发了《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的通知》(佛禅府办〔2016〕52号),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经过5年的操作实践,薪酬指导意见在保障我区社工行业稳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推动了我区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提升进程。
为进一步发挥禅城区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我局立足禅城社会服务发展实际,针对原《薪酬待遇指导意见》进行了全面优化和修订。
二、主要依据
(一)《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101号);
(二)广东省民政厅等13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19〕83号)。
三、主要内容
本指导意见一共四章十七条。从适用范围、职级管理、薪酬保障、附则四方面规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薪酬管理,促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一)总则
1.第一条为政策制定依据和目的。本指导意见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快推进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体系和薪酬体系,规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促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2.第二条为适用范围。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两类人员:一是在我区提供社会工作直接服务的专业人员;二是我区公益性社会组织中参与社工管理或从事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3.第三条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级释义及适用范围。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级是指持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根据相关条件评定的职业等级。经认定的专业职级在全区范围内适用。
(二)职级管理
1.第四条为职级认定依据及档次。依据持有资质证书级别、学历、专业和专业社会工作累计年限四个方面,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级划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及助理级共四个职级,对应不同职级共设为八档,其中高级一档,中级分三档,初级分三档,助理级一档。先分级,再分档,职业晋升体系清晰明确。
2.第五条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级认定主体。明确由服务购买单位及社会组织对应职级体系,综合确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级。
3.第六条为助理级(社工员)一档特殊情况认定。兼顾基础人才的培育使用。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未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但获得禅城区基础社工人才培训结业证书的,可认定为助理级(社工员)一档。
4.第七条为不同学历职级晋升起步规定。学历影响职级认定,硕士及以上学历职级晋升从初级三档起步,本科学历职级晋升从初级二档起步,大专学历职级晋升从助理级(社工员)一档起步。
5.第八条为职级档位认定所需年限认定条件。职级档位认定根据专业社会工作累计年限动态调整,职级档位认定所需年限是指获得对应的职业水平证书后累计从事社工服务年限。
6.第九条为职级晋升必要条件。需获得对应的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方可进行职级晋升。例如硕士及以上学历从初级四档晋升中级五档,需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三)薪酬保障
1.第十条为各职级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发展情况,政策有效期内以佛山市2021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104280元为基数;每个级别档位设置最高及最低工资比例区间;不同职级、档位薪酬涨幅为10%;年薪酬包含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以及个人所得税等部分。
2.第十一条为政府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保障规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时,服务购买单位应明确服务项目需配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级档位和数量,按照本薪酬指导标准核算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经费,并在购买服务合同中明确规定用于支付薪酬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3.第十二条为社会组织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保障规定。社会组织应严格执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直接服务经费、项目管理费(包含督导、培训、行政等费用)、税费等其他经费应根据服务的实际需要核算,不得挤占人员经费。同时应科学编制工资总额预算,不得违规克扣、截留从业人员薪酬,不得巧设名目超标提机构管理运营费用。
4.第十三条为社会组织依法落依规落实用人规定。社会组织应与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严格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5.第十四条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调整规定。服务购买单位及社会组织应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学历、专业、资质证书和专业社会工作累计年限等条件的动态变化,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进行定期调整。
6.第十五条为监督与检查规定。服务购买单位及受托的评估机构负责核查项目人员配置和经费使用情况,将其纳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社会组织应根据购买服务合同约定配置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服务经费,专款专用,自觉接受服务购买单位、评估机构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四)附则
1.第十六条为文件有效期。本指导意见自发布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期满后根据实际调整。《佛山市禅城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佛禅府办〔2016〕52号)同时废止。
2.第十七条为解释主体。本指导意见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市驻禅单位,各有关机构:
为加快推进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体系和薪酬体系,规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薪酬管理,现将《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级认定和薪酬管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82345544)。
附件: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级认定和薪酬管理指导意见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15日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级认定和薪酬管理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体系和薪酬体系,规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薪酬管理,促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101号)、广东省民政厅等13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19〕83号)等上级文件,结合我区社会工作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在我区提供社工服务或参与社工管理的公益性社会组织中从事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第三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级是指持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根据相关条件评定的职业等级,经认定的专业职级在全区范围内适用。
第二章 职级管理
第四条 基于我区社会服务发展情况,将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级认定分为四级八档,依据持有资质证书级别、学历、专业和专业社会工作累计年限四个方面,划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及助理级共四个职级,对应不同职级共设为八档,其中高级一档,中级分三档,初级分三档,助理级一档(详见附件一)。
第五条 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级认定由服务购买单位及社会组织综合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 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未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但获得禅城区基础社工人才培训结业证书的,可认定为助理级(社工员)一档。
第七条 硕士及以上学历职级晋升从初级三档起步,本科学历职级晋升从初级二档起步,大专学历职级晋升从助理级(社工员)一档起步。
第八条 职级档位认定所需年限是指获得对应的职业水平证书后累计从事社工服务年限。
第九条 职级晋升需获得对应的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
第三章 薪酬保障
第十条 根据禅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参照同等条件专业人员的薪酬待遇,提出禅城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标准。社会组织各职级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年平均薪酬根据《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价位表》(附件二),采用职级与档位挂钩的方式设置,依据级别档位设置最高及最低工资比例区间。其中,高级年薪酬为基数的140%,中级年薪酬为基数的100%至130%,初级年薪酬为基数的70%至100%,助理级(社工员)年薪酬为基数的60%至70%。年薪酬包含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以及个人所得税等部分。辅助岗位(行政及其他岗位)依据工作内容,由社会组织参照以上职级及行业同等薪酬水平设定。
第十一条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时,服务购买单位应明确服务项目需配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级档位和数量,按照本薪酬指导标准核算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经费,并在购买服务合同中明确规定用于支付薪酬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 社会组织应严格执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直接服务经费、项目管理费(包含督导、培训、行政等费用)、税费等其他经费应根据服务的实际需要核算,不得挤占人员经费。同时应科学编制工资总额预算,不得违规克扣、截留从业人员薪酬,不得巧设名目超标提机构管理运营费用。
第十三条 社会组织应与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严格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服务购买单位及社会组织应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学历、专业、资质证书和专业社会工作累计年限等条件的动态变化,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进行定期调整。
第十五条 服务购买单位及受托的评估机构负责核查项目人员配置和经费使用情况,将其纳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社会组织应根据购买服务合同约定配置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服务经费,专款专用,自觉接受服务购买单位、评估机构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指导意见自发布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期满后根据实际调整。《佛山市禅城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佛禅府办〔2016〕52号)同时废止。
第十七条 本指导意见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级认定条件
2.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价位表
附件1: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级认定条件
职级认定 | 档位 | 职业资格 | 学历 | 认定条件 |
高级 | 八档 | 高级社会工作师 | 本科及以上 | 无专业和社会工作年限要求 |
中级 | 七档 | 社会工作师 | 硕士及以上 | 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满4年 |
非社会工作或非相关专业,满6年 | ||||
本科 | 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满6年 | |||
非社会工作或非相关专业:满8年 | ||||
大专 | 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满7年 | |||
非社会工作或非相关专业:满9年 | ||||
六档 | 社会工作师 | 硕士及以上 | 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满2年 | |
非社会工作或非相关专业:满4年 | ||||
本科 | 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满4年 | |||
非社会工作或非相关专业:满6年 | ||||
大专 | 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满5年 | |||
非社会工作或非相关专业:满7年 | ||||
五档 | 社会工作师 | 硕士及以上 | 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满0年 | |
非社会工作或非相关专业:满2年 | ||||
本科 | 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满2年 | |||
非社会工作或非相关专业:满4年 | ||||
大专 | 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满3年 | |||
非社会工作或非相关专业:满5年 | ||||
初级 | 四档 | 助理社会工作师 | 硕士及以上 | 从事社会工作年限满1年 |
本科 | 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满3年 | |||
非社会工作或非相关专业:满5年 | ||||
大专 | 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满4年 | |||
非社会工作或非相关专业:满6年 | ||||
三档 | 未持证 | 硕士及以上 | 从事社会工作年限满0年 | |
助理社会工作师 | 本科 | 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1年 | ||
非社会工作或非相关专业:满3年 | ||||
大专 | 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满:2年 | |||
非社会工作或非相关专业:满4年 | ||||
二档 | 未持证 | 本科 | 从事社会工作年限满0年 | |
助理社会工作师 | 大专 | 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0年,获得区基础社工人才培训结业证书 | ||
非社会工作或非相关专业:2年 | ||||
助理级 (社工员) | 一档 | 未持证 | 大专 | 非社会工作或非相关专业:0年,获得区基础社工人才培训结业证书 |
高中及中专 | 从事社会工作年限满3年,获得区基础社工人才培训结业证书 |
附件2: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价位表
序号 | 职级认定 | 档位 | 薪酬指导价(元/年/人) | |
最低值 | 最高值 | |||
1 | 高级 | 八档 | 145,992.00 | / |
2 | 中级 | 七档 | 125,136.00 | 135,564.00 |
六档 | 114,708.00 | 125,136.00 | ||
五档 | 104,280.00 | 114,708.00 | ||
3 | 初级 | 四档 | 93,852.00 | 104,280.00 |
三档 | 83,424.00 | 93,852.00 | ||
二档 | 72,996.00 | 83,424.00 | ||
4 | 助理级 (社工员) | 一档 | 62,568.00 | 72,996.00 |
注:薪酬指导价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人员成本费用。政府单位在编制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预算时,人员成本费用占比建议不低于67%。
三水区公安分局积极打造三水特色“满意警务”、芦苞镇做深做细设岗定责提高基层治理效能等十个案例入选三水区2022年十大社会治理典型案例。12月15日,三水区2022年十大社会治理典型案例擂台赛举行,来自区内的14个单位展开激烈角逐,通过案例展示、现场答辩的形式,展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成效和经验。
“请问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监督工作为何聚焦餐饮行业的污水排放问题?”“在反诈骗案件当中,有没有让你印象很深刻的案例?”……现场,15名选手逐一上台,分享本单位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优秀案例,剖析问题和做法、总结成效和经验。面对评委们的提问,选手们随机应变、在规定时间内从容回答。
15名选手各展所长、激烈角逐,对案例精彩的演示获得阵阵掌声。最终三水区司法局的《“营商共建 律企同行”律师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活动》、南山镇《“警网”融合 打造平安南山新格局》等十个案例入选名单。值得一提的是,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参赛的两个案例成功突围,成为全场唯一有两个优秀案例进入三水区2022年十大社会治理典型案例的单位。
近年来,三水区坚持党建引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围绕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全区各级各部门不断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健全完善平安三水建设机制,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今年9月,三水区委平安办、区扫黑办启动三水区2022年十大社会治理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旨在深入推进佛山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全面展示三水区社会治理成果,培育典型示范、带动社会治理整体水平提升。
作为三水区首届十大社会治理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经过广泛宣传,前期共征集优秀案例77个,通过初步评选、实地考察、网络投票等环节,最终15个案例进入擂台赛环节。
“这15个案例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前三水区社会治理的质量和水平,也是三水区大力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的一个缩影。”三水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孙延驰说,希望通过擂台赛,再涌现一批工作有成效、社会有反响、群众有口碑的社会治理项目,不断提升三水区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水平,助力平安三水建设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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