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和镇横岗股份经济合作社将军坑和大王坑土地出租招标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横岗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2年12月28日下午15:00在我所三楼开标室对杨和镇横岗股份经济合作社将军坑和大王坑土地出租项目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耕地:面积41.58亩,山地:面积共约200.18亩(面积以业主确定的界线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横岗村。
(三)资产经营用途:种植(将军坑:现有建筑物只允许按现状使用,不得新建、扩建、改建,如需新建、扩建、改建必须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其余土地只允许用于种植。大王坑:根据横岗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的位置图,拟出租的大王坑(土名)山地位于控桉限桉重点区域(交通干线一公里)范围,禁止种植桉树,严禁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承租人落实好森林防火工作,并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若涉及林木采伐(含清理苗木),需按规定到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
(四)具体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面积 | 合同期限 | 合同押金 | 交易底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将军坑耕地 | 41.58亩 | 20年 | 10000元 | 600元/亩/年 | 10000元 |
2 | 大王坑山地 | 200.18亩 | 20年 | 10000元 | 400元/亩/年 | 10000元 |
付款方式:五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
租金递增情况:每5年递增10%。
(七)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的投标方式(即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对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必须在2022年12月27日下午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银行账号在报名点领取。
(二)银行转账方式采用现金柜台缴纳或者银行柜台投标人账户转账方式办理,不接受柜员机缴纳方式。缴款单备注栏/用途栏请注明发包项目和缴款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且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带备银行纸质缴款凭证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换领收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投标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交易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2年12月28日下午15:00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2年12月28日下午15:00前,到我所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二)注意事项
1.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个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2.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3.当竞投将军坑耕地时第一个竞标人举牌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600元/亩/年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竞投大王坑山地时第一个竞标人举牌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400元/亩/年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4.将军坑耕地每次报价的增幅不少于人民币30元/亩/年(含人民币30元/亩/年);大王坑山地每次报价的增幅不少于人民币20元/亩/年(含人民币20元/亩/年)。
5.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竞标人举牌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八、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横岗股份经济合作社(业主方)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202909028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69号
联系人:夏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06581
附件:
杨和镇横岗股份经济合作社将军坑、大王坑土地出租合同模板.pdf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年12月19日
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东西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发包项目
竞投公告
HCN2022-197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东西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2年12月29日10:00在南洲村委会办公室二楼对该社的土地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东西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标的物面积不再进行测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南丫尾 (土名)土地 | 3.8亩 | 1500元/亩/年 | 5年 | 5000元 | 按中标年租金的50%收取 | 种植 | 每三年递增10% |
3.付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
4.补充说明:
4.1不准破坏耕地,私人自捣晒场不在内;
4.2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未取得报建手续前,严禁对土地硬底化建设,如需要建设看护房,请到农业农村部门咨询。地块开发使用需保证不缩减临近河涌的过流面积。不得进行挖鱼塘,种草皮等“非粮化”种养,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行建设,如需进行农业建设需先到自然资源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发包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发包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9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办公室二楼;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现金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22年12月29日10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办公室二楼正式开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东西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1307841791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
1.招标条件
下朗村商业街两侧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村英明联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下朗大道东西两侧
2.2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下朗村商业街两侧改造项目,占地面积约4375平方米。拟建设二部分,第一部分为党群服务中心大楼,建筑面积7374.24平方米(具体以建筑施工图面积为准),为五层建筑,首层高7.0米,二至五层层高5米;第二部分为文化文创产业、红星鱼塘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460个日历天(含原有旧建筑物的拆除时间),从合同生效日期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包括以下阶段:
(1)设计工期:40个日历天,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招标人对施工图设计审查,提交最终设计成果。设计工期内完成场地范围内原有旧建筑物的拆除。
(2)施工工期:420个日历天,其中第一部分工期300天(计划2023年1月1日开工),第二部分(下朗大道东侧工期为120天,下朗大道西侧工期及开工时间与第一部分同等),实际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时间以通过竣工验收后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由于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从延误的第1天起,中标单位向建设单位支付伍仟元/天的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最高为建安费签约合同价的10%。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本次招标范围为下朗村商业街两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项目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及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招标人已委托的工作内容除外),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4.1.1设计:根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根据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意见修订施工图(如需要)、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相关报建配合(如需要)以及设计技术交底、各专项研究咨询、施工过程跟踪、工程设计变更、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工作及设计协调服务、设计总体管理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土建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其中:土建装修工程包括土建及楼地面、墙面、天花、外立面等装饰工程、五通一平;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电气工程(为应急照明、弱电及防雷工程)、消防(含消防给水、喷淋系统、通风防排烟及火灾自动报警);室外配套工程包括:路面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园建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不含强电、发电机系统、电房设备、高低压线路安装工程及电梯工程。
2.4.1.2施工:
2.4.1.2.1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按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及经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的清单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保修、包工程保险等,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
2.4.1.2.2 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编制竣工图、编制设计变更的造价分析报告、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2.4.1.2.3 配合招标人办理建设工程各阶段必须的报批报建工作(视情况需要),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2.4.1.2.4做好绿色施工安全防护工作,达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绿色安全施工要求。
2.4.1.3拆除:
2.4.1.3.1拆除要求:原有建筑物拆除前必须在四周搭设排栅封闭施工,拆除时做好淋水措施,严格控制尘土飞扬,原有化粪池必须清除干净,影响施工旧基础完全拆除,以及场地整理平整干净后桩机才能进场施工。建筑物拆除材料归中标人所有,所有拆除费用(包括旧基础处理等)已在拆除管理费用中综合考虑。实际拆除方案须征得招标人同意方可实施。
2.4.2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9056422.52元,其中:
(1)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522559.80元,投标报价上限为 第一部分投标单价报价上限为15元/平方米;第二部分投标折率报价上限为4.5% ;
(2)建安费招标控制价为28533862.72元,投标报价折率上限为 92.00% 。
2.5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设计部分:第一部分按设计费中标单价计算,最终按竣工图建筑面积乘以中标单价结算。第二部分按设计费中标折率计算,最终按预算价对应的建安费乘以中标折率结算。
施工部分:按建安费中标折率,作固定总价包干(按招标人审定的预算价×工程建安费中标折率,作固定总价包干,经招标人和监理人同意的设计变更除外)。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如需要)。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及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具体如下: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①或②或③其中一项有效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以具有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须在报名时确定,且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新诚信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https://218.13.12.85/fssjzcx/website/index.jsp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4.6.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1.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4.6.1.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1.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1.4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4.6.2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4.6.2.1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6.2.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2.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3.1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3.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3.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3.6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兼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4.6.4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4.1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拟派的上述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除外)均不能同时兼任。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进行管理,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佛山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且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年12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注: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自行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开标前交易所不提供投标保证金查账服务。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1月9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23 年1月9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提供通过交易员资格审核的市信息化综合平台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以及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和村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交易须知
为加强疫情防控,请所有人员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0.1进入交易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10.2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10.3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禁止进入交易所。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村英明联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村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7座16楼 |
邮编:528000 | 邮编:528000 |
联系人:招先生 | 联系人:王先生、何先生 |
电话:0757-82519022 | 电话: 0757-83130918转8825 |
传真:/ | 传真:0757-8313096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tyd966@qq.com |
附件:张槎街道下朗村商业街两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相关附件.zip
2022年12月16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