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召开长隆储备地块规划研讨会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近期,华而实总规划师主持会议,与长隆集团对长隆储备地块规划相关事宜进行了研究讨论,番禺区麦洁萍常务副区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规处、番禺区分局,市土发中心,番禺区政府办公室、教育局、供电局,长隆集团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对储备地块用地布局、建筑形态、道路交通组织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提出了解决思路,下一步我局将更好更精准地推动长隆重点项目落地落实,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为促进我市土地估价行业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提高土地估价行业执业水平,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有关通知精神及工作安排,今年7月至11月,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发展中心)会同市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协会(以下简称市评估协会),在我市注册备案的68家土地估价机构中随机选取了10家及对中标负责2020年至2022年度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市场价格评估和土地、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服务的7家评估机构,合计17家土地估价机构进行综合检查。
检查采用线上检查和专家评审土地估价报告两种方式进行。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受检土地估价机构均能较好地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自觉接受行业监管自律管理,总体状况良好。一是各土地估价机构符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估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土地估价机构备案管理、土地估价师管理等相关要求。二是受检的72份土地估价报告的专家评审得分基本上为良好以上,反映评估的技术路线和方法选取规范正确,评估结果较准确地体现评估对象的正常价格水平。但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土地估价机构估价报告质量较差的问题,被检的土地估价报告未严格执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等技术标准,市发展中心会同市评估协会及时将专家有关评审意见反馈相关土地估价机构,并要求限期逐项对照检查找不足和整改,以扎实有效举措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努力提高土地估价报告质量。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住宿餐饮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1号),为促进我市住宿餐饮业转型升级,现开展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住宿餐饮转型升级)申报工作。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住宿餐饮转型升级)申报指南》(附件1)有关要求,发动辖区符合条件的住宿餐饮企业申报。申报企业请于2023年2月1日至2月10日期间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所在区政务中心(详见附件5)。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23年2月28日前汇总项目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报至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住宿餐饮转型升级)申报指南
2.2023年住宿餐饮企业转型升级补助申请表
3.承诺书
4.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参考提纲)
5.各区联系方式
6.XX区申报项目汇总表
广州市商务局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1
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住宿餐饮转型升级)申报指南
为做好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住宿餐饮转型升级)申报工作,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工作依据
(一)《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住宿餐饮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1号)。
(二)《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3号) 。
二、支持方向
对达到限额以上标准住宿餐饮企业的基础设施软硬件转型升级项目予以支持:
(一)供应链建设:中央厨房、食材加工配送中心、产品研发中心的建设和更新改造。
(二)数字化运营:在主营业务运营管理中应用数字技术,建设集下单、优惠派送、咨询发布、结账等于一体的私域运营平台。
(三)门店拓展及升级改造:新设门店或门店升级改造建设,打造具有品牌特色的住宿餐饮消费场景。
三、支持标准与期限
(一)本资金实施事后补助和竞争性分配。对项目投入费用超过100万元、经评审排序确定扶持的企业,最高给予实际投入30%、限额100万元的资金补助。
(二)项目投入费用指项目建设费用,不包括工资福利、社保、日常培训费、土地出让金、经营场所租金及押金、水电燃气费用、铺货费用等运营费用。
(三)支持项目须在2022年度完工,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
四、申报主体要求
(一)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内企业类别为“住宿和餐饮业”。
(二)未被信用管理部门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五、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建设主体需与项目申报主体一致,即项目建设合同及发票的抬头需与申报主体一致。
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内。
3.申报人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
4.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
5.申报支持方向为“门店拓展及升级改造”的项目,新设或改造门店数量需超过3个或累计面积超过300平方米。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按顺序编制书面申报材料一式3份并胶装成册,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2023年住宿餐饮企业转型升级补助申请表(附件2);
(二)承诺书(附件3);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营业执照已上传至广州市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的可不提供);
(四)项目完成情况报告(附件4),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情况、资金投入和支出明细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
(五)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包含项目建设合同(协议)、项目建设投入费用支出明细表、发票、银行回单复印件等材料;
(六)项目所在经营场所权属凭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数字化项目除外);
(七)其他能直观反映项目效果的材料(复印件),不限于项目升级改造前后对比图片和文字说明、项目获得的公开报道和荣誉等。
七、申报流程
(一)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资金。项目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编制书面申报材料,于2023年2月1日至2月10日期间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所在区政务中心。
(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项目开展初审并出具意见,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于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前汇总项目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报至我局。
附件5
各区联系方式
序号 | 所在区 | 商务部门 联系方式 | 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 | 政务中心地址 |
1 | 越秀区 | 37618055(餐饮) 87304684(住宿) | 83609741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号三楼314号窗口 |
2 | 海珠区 | 84429523 | 66662345 | 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五楼2号窗 |
3 | 荔湾区 | 81500418 | 81006355 | 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3楼3号窗口 |
4 | 天河区 | 38623718 | 37690396 | 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29窗口 |
5 | 白云区 | 80736064 | 86055201(广州市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66286690(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民科园分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61号2楼222窗;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科泰二路13-19号白云高新区·产业创新园1号楼一层108窗 |
6 | 黄埔区 | 82111490 | 82112358 |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3楼b区333、334窗口 |
7 | 花都区 | 86886389 86881290 | 32270731 | 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楼企业服务区 |
8 | 番禺区 | 34628048 | 84614859 |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63号政策兑现窗口 |
9 | 南沙区 | 39910597 | 22210855 |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67 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际人才港)二楼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 |
10 | 从化区 | 37508770 | 87956100 | 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128号三楼309窗口 |
11 | 增城区 | 82742343 82731392 | 82628583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A区37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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