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委会品村公园停车场建设工程-中标公示
招标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22年3月23日上午9:30时 |
预中标人 |
广东广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预中标价 |
1163175.57元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示时间 |
2022年3月24日——2022年3月28日 |
投诉受理 |
如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28日下午5:30前向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交书面意见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年3月2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608-2022-003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8-2022-003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明城镇城乡环卫保洁采购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3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内容有修改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内容:采购文件P10表格中7.验收
7.验收 |
(3)车辆可以是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置必须符合国六排放标准、性能良好、外观完好、依法上牌等。如投标人投入的车辆为自有的,应以投标人名义购买,初次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须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和购车发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投入的车辆为租赁的,初次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拟投入相关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购车发票及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需覆盖本项目的服务期。所有车辆只限于投入本项目使用。 |
更正为:
7.验收 |
(3)车辆可以是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置必须符合国六排放标准、性能良好、外观完好、依法上牌等。如投标人投入的车辆为自有的,应以投标人名义购买,初次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须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和购车发票所有页面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投入的车辆为租赁的,初次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拟投入相关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购车发票及租赁合同所有页面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租赁期限需覆盖本项目的服务期。所有车辆只限于投入本项目使用。 |
(2)原采购文件内容:采购文件P52(四)设备配置要求中
4.上述《车辆设备配置表》中所列的汽车配置中车辆可以是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置必须符合国六排放标准、性能良好、外观完好、依法上牌等。如投标人投入的车辆为自有的,应以投标人名义购买,初次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须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和购车发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投入的车辆为租赁的,初次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拟投入相关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购车发票及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需覆盖本项目的服务期。所有车辆只限于投入本项目使用。
更正为:
4.上述《车辆设备配置表》中所列的汽车配置中车辆可以是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置必须符合国六排放标准、性能良好、外观完好、依法上牌等。如投标人投入的车辆为自有的,应以投标人名义购买,初次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须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和购车发票所有页面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投入的车辆为租赁的,初次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拟投入相关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购车发票及租赁合同所有页面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租赁期限需覆盖本项目的服务期。所有车辆只限于投入本项目使用。
(3)原采购文件内容:采购文件P11表格中10.项目费用
10.项目费用 |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9592088.3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玖佰伍拾玖万贰仟零捌拾捌元叁角整)。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31442.94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壹仟肆佰肆拾贰元玖角肆分)。
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响应无效。 |
更正为:
10.项目费用 |
1.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9592088.3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玖佰伍拾玖万贰仟零捌拾捌元叁角整),详见附表1;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31442.94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壹仟肆佰肆拾贰元玖角肆分),详见附表2。 附表1:
注:①审核金额明细表内的每项价格为最高限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②自第二年起,中标人须在项目的城区及工业园部分、农村部分增加快速保洁车辆服务,具体如下:
附表2:
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响应无效。 |
以上更正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原文件中的内容与本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本修改文件为准。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23日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产业低碳发展,加强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库建设,推进近零碳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工作,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管网压力能综合利用及天然气制氢加氢一体化减碳技术应用示范项目(下文称“佛燃集团示范项目”)于2021年8月立项成为我市2022年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项目。为了跟进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项目的有效推进,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3月21日下午在市局北楼204召开佛燃能源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项目进度汇报会。局领导区社俭,四级调研员黄建军及规划科相关人员,佛燃能源项目推进小组技术负责人罗东晓、项目联系人周阳参加会议。
汇报会上,佛燃集团示范项目联系人周阳从佛燃能源简介、项目概况、项目实施、专项资金等方面介绍了公司及项目整体情况,并重点就天然气管网压力能综合利用及天然气制氢加氢一体化减碳技术两个子项目目前的实施进度及将来的示范效应作了说明和阐述。项目技术负责人罗东晓就市局提出的电能利用、制氢成本、减碳数据核算等方面进行了解答和沟通。
市局对项目实施进度及示范效应表示肯定,指出佛燃集团示范项目是佛山能源领域唯一的近零碳排放项目,要把试点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碳排放数据等指标总结好,把优点挖掘出来,争取打造成一个精品项目,在能源领域宣传推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多与市局沟通,关注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的建议,将有益的方面吸纳进去。
未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跟进佛燃集团示范项目进度,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的问题,帮助企业加速项目落地见效。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引导民众积极参与到减污降碳工作中来,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