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室2023年2月10日至2月15日小额采购意向公开情况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小额采购信息,现将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2023年2月10日起至2月15日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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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小额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遴选公告和采购遴选文件为准。
勒流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
佛山广三高速公路2023~2024年日常养护及专项养护(交通土建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广三高速公路2023~2024年日常养护及专项养护(交通土建部分)已由 佛山市中策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 佛高速函[2023]1号、佛高速函[2023]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广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广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
2.1.2 项目概况:
广三高速公路起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与广佛高速公路相接,途径佛山市南海区、三水区的大沥、松岗、罗村、狮山、小塘、西南等乡镇,终点与已通车的三水至肇庆的高速公路相通,全长29.986公里。工程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封闭、全立交,路基宽度41m,双向八车道,设计行车速度120Km/h。桥梁设计荷载等级:汽车−超20级,挂车−120级。根据相关资料,沿线桥梁共77座,其中特大桥4座、大桥8座、中桥15座、小桥及通道50座。
2.1.3 服务期限:本次的服务期为2023年至2024年(具体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1.4 招标范围:
(1)日常养护:
内容包括广三高速公路全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安设施、收费站、服务区及加油站出入口、路况巡查、构造物经常性检查、交通标志的清洗及维护、景观绿化日常保养等。
(2)专项养护(交通土建部分):
内容包括广三高速公路全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安设施等的预防养护、修复养护及专项工程养护。
具体养护任务以发包人的年度计划为准,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可能因养护工作量不足而造成的损失,不得由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2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国内企业。(如为联合体,均须满足)
3.2具备以下第(1)项,以及第(2)或(3)项资质:
(1)具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三类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则承担日常养护工作的成员满足)
(2)具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二类甲级资质及一类资质,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桥梁养护甲级以及交通安全设施(各等级公路)养护资质】;(如为联合体,则承担专项养护(交通土建部分)工作的牵头人满足)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则承担专项养护(交通土建部分)工作的牵头人满足)
3.3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均须满足)
3.4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上述第3.2款第(2)或(3)项资质,且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各方应根据所对应的分工确定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格审查条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牵头人承担专项养护(交通土建部分)工作,联合体成员承担日常养护工作;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2 月 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交)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1.1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3年 3 月 6 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3 月 6 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3年3 月 6 日9 时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1.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6.2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正文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异议和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广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广三高速公路狮山收费站内进200米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文工 电 话:0757-86698754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邮 编:528200 联系人:成工、林工 电 话:0757-86283490-812/806 传 真:0757-86283490 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 |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编制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HCN2023-031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委会石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2月20日10:00在石洲村委会二楼对该社的资产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委会石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标的物面积不再进行测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石洲花卉种植配套设施用房 | 约3.6亩 | 2900元/月 | 10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33年1月1日止。 | 20000元 | 20000元 | 法律法规允许及集市准入项目 | 每三年递增10% |
3.付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
4.补充说明:(详见合同)
4.1投标人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可行性报告,费用由报名人承担;
4.2按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市场开业必须符合如下主要条件和程序:要向经促部门提出建设市场的申请,收到批准文件后,连同建筑验收合格证书、消防验收合格证书一并提交给区市场监管局荷城所备存,方可开业。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委会二楼;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现金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23年2月20日10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委会二楼正式开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5975720844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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