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开庄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鱼塘发包项目竞投公告
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开庄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鱼塘发包项目
竞投公告
HCN2023-024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开庄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2月22日16:00在开庄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党群服务站对该社的鱼塘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开庄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标的物面积不再进行测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社公塘 | 4.8亩 | 2000元/年 | 5年 | 3000元 | 3000元 | 合法合规经营,不准养殖草鱼。 | 不设递增 |
2 | 面前塘 | 6.5亩 | 2000元/年 | 5年 | 3000元 | 3000元 | 合法合规经营,不准养殖草鱼。 | 不设递增 |
3 | 十一亩板房 鱼塘①号 | 23亩 | 10000元/年 | 5年 | 10000元 | 10000元 | 合法合规 | 不设递增 |
3.付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
4.补充说明:(详见合同)
4.1序号1号、2号标的招标人需要使用时提前三个月通知中标人可随时收回,可免当年租金;
4.2序号3号标的招标人需要使用时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减免当年租金;
4.3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类型经营。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不得进行建设,如需建设农业设施,请先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发包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发包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发包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15时30分至16时0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开庄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党群服务站;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现金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23年2月22日16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开庄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党群服务站正式开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开庄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冼先生 联系电话:1370285293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发包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发包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3日
荷城街道庆洲居委会王桐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鱼塘发包项目
竞投公告
HCN2023-032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庆洲居委会王桐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2月22日10:00在王桐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祠堂对该社的鱼塘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庆洲居委会王桐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标的物面积不再进行测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土地塘 | 约3亩 | 3000元/年 | 3年 | 3000元 | 3000元 | 合法合规经营 | 不设递增 |
2 | 门口大塘 | 约5.5亩 | 7000元/年 | 3年 | 3000元 | 3000元 | 合法合规经营 | 不设递增 |
3.付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
4.补充说明:(详见合同)
4.1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类型经营。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若需堆填鱼塘,应当到自然资源部门处获得审批方可动工,堆填过程中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倾倒各类垃圾以及危废品。不得进行建设,如需建设农业设施,请先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地块涉及水田部分(详见附件),不得开展如挖鱼塘、种树、种花苗等“非粮化”行为。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发包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仅限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王桐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参投。
四、本次标的物发包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王桐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祠堂;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现金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23年2月22日10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王桐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祠堂正式开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王桐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831918843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3日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展旗村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CNJ2022-098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展旗村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展旗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和慈善会资金支付,剩余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展旗村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展旗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为143198.38元(含税)。
2.3 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具体以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报价:
该项目包括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展旗村改造项目,具体以上工程量清单、图纸及业主要求为准。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以招标参考价143198.38元(含税)为最高限价,不设下限。
2.5承包方式:以中标价进行施工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必须合格或以上 。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其他要求:本项目的预算编制费以及设计费由中标方支付。原有的清表费用,中标方要在中标金额中提取10000元交回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展旗股份经济合作社。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5、拟派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和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6、专职安全员相关上岗证书复印件(包含有效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聘任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5.1.7、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1.8、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交易员资格证或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9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提供)。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1.2开标时间:2023年2月24日10时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5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展旗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1337863972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陈小姐
电 话:13928506073
2023 年2月13日
附件: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