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展旗村改造项目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展旗村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CNJ2022-098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展旗村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展旗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和慈善会资金支付,剩余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展旗村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展旗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为143198.38元(含税)。
2.3 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具体以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报价:
该项目包括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展旗村改造项目,具体以上工程量清单、图纸及业主要求为准。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以招标参考价143198.38元(含税)为最高限价,不设下限。
2.5承包方式:以中标价进行施工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必须合格或以上 。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其他要求:本项目的预算编制费以及设计费由中标方支付。原有的清表费用,中标方要在中标金额中提取10000元交回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展旗股份经济合作社。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5、拟派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和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6、专职安全员相关上岗证书复印件(包含有效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聘任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5.1.7、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1.8、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交易员资格证或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1.9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提供)。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1.2开标时间:2023年2月24日10时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跃华路35号三楼开标室)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5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展旗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1337863972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陈小姐
电 话:13928506073
2023 年2月13日
附件:
兹有勒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2023年2月小额采购供应商遴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公司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
勒流街道土地执法宣传服务
二、项目概况
针对违法用地屡禁不止,时有发生的现象。为营造“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氛围,我办计划通过聘请专业的文化宣传公司协助我办进行土地执法工作相关宣传。
三、公司资格要求
1、公司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须具有对公银行账户,不接受私人账户付款。
3、须具有以具有工商部门认证的营业执照。
4、须配备专业的工作团队专人跟进该项目。
三、合同内容:
1、合同期限:预计2023年2月至2023年2月
2、预算金额:18万
3、要求:根据我办要求,做好勒流街道土地执法宣传服务。文化传媒公司需要简讯撰写及采访报道、拆违视频拍摄、手绘形式总结勒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年度工作亮点、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有关网络平台发布执法工作信息。
四、网上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时间:2023年2月13日14时00开始至2月16日14时00截止
2、报名邮箱:llzhxzzfb@163.com
联系人:石先生、孔小姐
联系电话:0757-25553372
3、网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公司概况、勒流街道土地执法宣传服务的宣传方案、项目费用等。
注:1、报名时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服务公司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服务公司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2、由于防疫的需要,服务公司不需要参加评议会,报名成功的服务公司的资料由勒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进行评议,并确定候选服务公司名单,交勒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领导小组决议,并发布名单。3、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4、请在报名时注明所报品目。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杨和镇沙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草塘村大路上等一带耕地出租,已于2023年2月13日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招标投标完毕。现将中标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具体中标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标的物 | 合同期限 | 交易底价 |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
杨和镇沙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草塘村大路上等一带耕地出租 | 草塘村大路上等一带耕地出租 | 34年 | 1250元/亩/年 | 广东布鲁森文艺创作有限公司 | 1250元/亩/年 |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20日
如对该信息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向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书面反映。
联系方式:0757-88806581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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