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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岭南山水居项目(1号地块)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3-03-15     人气:669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中铁•岭南山水居项目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2-440608-04-01-102082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中铁南方(佛山)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中铁•岭南山水居项目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2-440608-04-01-102082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中铁南方(佛山)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铁•岭南山水居项目(1号地块)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沧江南路以北,明华路以东,公正路以南。本项目用地面积82608 m2,总建筑面积295506m2,地下室65578m2,分两期开发。本次招标的一期工程包含地下室、13栋19/20层高层住宅(部分楼栋包含底层商铺、配套用房)、5栋4层叠拼别墅、1栋3层幼儿园及3栋配电房、1栋垃圾收集站、1栋门卫房等,总建筑面积166531m2,其中地下室面积36654m2。


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及书面通知为准。


2.3 工期:640日历天。计划开工:     计划竣工: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16,810,266.8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为中铁•岭南山水居项目(1号地块)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土方、桩基、结构、建筑、机电安装、装修(含公区及样板房)、售楼部(含主体建安、硬装、软装)、消防、门窗、人防、给水、栏杆百叶、外立面、园林、智能化、强电、电梯、机械车位、充电桩、地坪漆、标识标牌、亮化等全专业以及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设备采购,按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及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的清单内容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编制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含施工报建、四价备案、合同备案,竣工备案,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及其他配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及本工程全部的工程保险、地形及建构筑物监测检测(不含按规范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的相关检测监测工作);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等。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R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所有单位工程达到质量优良,其中至少一个单位工程取得“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需严格按照广东省、佛山市及本项目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中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约定标准组织施工。项目必须取得“佛山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称号。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并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8 专职安全人员 3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10.1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业绩。


注:1.相关证明材料要求: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业绩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https://jzsc.mohurd.gov.cn/),并附项目信息页面查询截图。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3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4月4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4月4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南方(佛山)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57-8862886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40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何超群


电    话:0757-88289983


传    真:0757-88289983


电子邮件:gdhzzbd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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