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和初步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116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3月21日 0时0分~2023年4月10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89.06
- 投标人资格条件: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3)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咨询:投标人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专业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咨询)。 注:①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②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1.2.4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备市政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须同时附上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连续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执业资格信息满足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并提供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1.2.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的在册人员(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广州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的格式及内容签署并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1.2.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由联合体主办方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 (3)联合体各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2.4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备市政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须同时附上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连续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执业资格信息满足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并提供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1.2.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的在册人员(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0日 10时30分 - 2023年4月10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3月21日 0时0分 - 2023年4月10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4月10日 10时15分 - 2023年4月10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精装修工程(标段一、标段二)
- 项目编号:JG2023-118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3月21日 0时0分~2023年4月11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1-3#楼室内、公共区域及大堂精装修工程:否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10-12#楼室内、公共区域及大堂精装修工程: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1-3#楼室内、公共区域及大堂精装修工程:20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10-12#楼室内、公共区域及大堂精装修工程:2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1-3#楼室内、公共区域及大堂精装修工程:3089.140135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10-12#楼室内、公共区域及大堂精装修工程:2840.908892
- 投标人资格条件: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1-3#楼室内、公共区域及大堂精装修工程: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壹级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或②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项目负责人使用有效期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装饰施工类或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10-12#楼室内、公共区域及大堂精装修工程: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壹级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或②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项目负责人使用有效期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装饰施工类或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1-3#楼室内、公共区域及大堂精装修工程: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国贸增城三联村房地产开发(新建)项目10-12#楼室内、公共区域及大堂精装修工程: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1日 10时0分 - 2023年4月11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新闻发布厅(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3月21日 0时0分 - 2023年4月11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4月11日 9时45分 - 2023年4月11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新闻发布厅(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强化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推进,坚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深化认识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的重要使命和开展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自觉接受刻骨铭心的革命性锻造和深入灵魂的精神洗礼。
开展教育整顿,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强调突出政治标准,落实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措施办法,以实际行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区教育整顿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教育整顿要抓住学习教育这个根本。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学习教育,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把对‘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宣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宋德民表示,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自己摆进来,从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入手,积极投入教育整顿,确保实现教育整顿的目标任务。
开展教育整顿,是以自我革命精神从严整肃队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永葆铁军本色的具体举措。“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把队伍管好建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干部监督室把“紧盯纯洁思想、纯洁组织重大任务,扎实推动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列为今年重点任务,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清理门户。同时,运用典型案例谋划系列警示教育、纪律教育,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理念贯穿队伍自身建设。福建省厦门市纪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坚持学在前、检在前、改在前,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确保全员参与、全面覆盖,积极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赓续对党绝对忠诚的红色基因,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自觉同自身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良现象作斗争。
开展教育整顿,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定扛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的现实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肩负重要使命、发挥重要作用,需要我们提高政治能力、斗争精神、业务本领、作风操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新哲表示,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警示教育、纪法教育,不断夯实教育整顿的思想基础,推动部直属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来一次大扫除,在思想政治、纪律作风、管理监督、履职本领上有一个大提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从抓紧抓实学习教育、从严从实检视整治、边治边建巩固提升三个方面明确目标任务,以教育整顿促进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深化,努力为党分忧、为国奉献、为民造福。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开展教育整顿,就是要永葆自我革命精神,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断锤炼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真正做到让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新征程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纯洁思想、纯洁组织,不断提高政治能力、斗争精神、业务本领、作风操守,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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