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召开全域服务治理试点工作推进会
3月16日,为推进全域服务治理第二批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黄埔区试点办组织召开黄埔区全域服务治理试点工作推进会。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文冲街道、黄埔物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及各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等共20余人参会。
会议指出,全域服务治理试点工作是积极践行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管理新理念,要扎实稳步推进,一是深入开展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推动试点工作;二是稳步推进基层服务,鼓励具备实力的试点企业依法参与试点工作,以老旧小区管理为契机、以垃圾分类、余泥投放点为重点工作,做好民生实事;三是整合资源降本增效,积极探索大物业和地方国企合作共建模式,充分发挥大物业专业优势、地方国企本土信息化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通;四是聚焦民生实事,物业服务企业要开展实地调研,结合试点街道特色,吻合群众喜好,探索专属于各街道的特色服务模式。
黄埔区物业协会会长叶盛灵表示:黄埔区作为推进广州市区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排头兵之一,全域服务治理工作是现代社区管理势在必行的趋势,物业服务企业任重而道远。协会必将全力配合协调职能部门工作,履行好协会工作职能,发挥协会人才、资源优势,组织区内物业服务企业走出黄埔,学习其他优质区域治理工作试点优秀经验,“学先进、抓重点、解痛点”,助力提升黄埔区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职能化水平。
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总工程师周璟在会上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大力推进多方共治,加强政府引导和管理,以共建共治的城市治理理念为主导,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有效、可持续发展;二是物业服务企业可先开拓小场景服务试点,发挥优势做出特点和成效,进而实现区域治理大局面;三是坚持把市民群众对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的期待作为做好试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助力解决好市民的诉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江程子 黄埔区财政局 高颖华)
我街拟向社会对2023年机动车承保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现拟通过比选方式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单位积极参加。有关询价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冲口街道办事处机动车保险合同服务。
二、承保单位资质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能力;
(三)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公司单位(提供查询截图);
(四)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提供相关授权书。
三、评标方式
根据承保单位提供的保险合同项目,保险服务价格、服务响应时间等。街道召开评标会议进行确定中选承保单位。
四、项目实施要求
我街道2023年预计购买12台机动车(含特种车辆)保险,项目为期1年,按车辆保险到期提前一个月报相关方案并签订合同后分批实施。
五、递交投标资料时间、地点及报价资料
(一)递交投标资料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3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地点:冲口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芳村大道东88号502房)。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81892697。
(三)投标资料:
1.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副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3.保险服务方案。
4.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5.以上资料应装在一个文件袋,封口处必须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6.报价人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六、确定中标单位
(一)根据报价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报价、过往业绩、服务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衡量,经集体研究后确定保险服务单位,签订合同。
(二)如第一中选单位放弃该服务项目的响应,则我单位可顺延选择评分第二的响应单位,如此类推。
特此公告。
冲口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20日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开展燃气气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及广州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的部署安排,全力加强越秀区燃气安全保障工作,近日,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分别与辖内光塔街、珠光街开展燃气“黑气点”“回头看”联合检查。
检查组先是对光塔街的普华燃气便民服务部、喜燃四通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查看站点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状况,询问站点安全负责人员安全管理应知应会掌握情况和燃气保供安排,查阅站点安全管理工作台账等,指出气瓶露天存放且堵塞人行道等问题并督促现场整改落实。
随后检查组对珠光街的燃气“黑气点”开展“回头看”检查,现场没有发现黑气线索,并前往万福路随机抽查2家餐饮场所进行燃气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餐饮场所存在瓶组间设置不规范、强排风机损坏、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未按期检测等问题,检查组现场指导用户落实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并同步交办燃气企业限时整改。
通过本次联合检查,遏制了燃气“黑气点”复发现象,强化了属地街道监管职责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促进政府、企业、用户共筑“三位一体”燃气安全防线,营造安全稳定的燃气环境。(温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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