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医调委念好“十二字诀”高效化纠纷
近期,一名患有多年严重精神病史的市民宋某在工作期间受伤住院,期间还曾欲跳楼轻生。眼见到了出院的日子,宋某却因对治疗效果和费用问题存在异议拒绝出院,双方矛盾一触即发。佛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掌握到这一医疗纠纷线索后快速响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派遣调解员迅速介入。
在调解员耐心安抚和疏导下,宋某和医院双方选择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问题。随后,调解员对医患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邀请医学、法学专家团队对该案进行分析研判,通过专业论断明晰责任,积极协调多方进行协商,最终促使医患双方达成共识,以公平公正中立的方式化解了疫情期间的一宗医疗纠纷。
这起高效化解纠纷的案例
是佛山市医调委迅速开展
医疗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佛山市医调委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防护期密集、医疗纠纷多发等特点,采取早谋划、早部署等有力措施,开展医疗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排查发现医疗纠纷苗头5宗,新立案医患纠纷27件,已快速调结17件,其余都已经落实稳控措施,没有因处置不及时而导致纠纷激化的情形,专项行动初见成效。
疫情防控期间
佛山市医调委是如何有效开展调解工作
快速化解医疗纠纷的?
小司从“十二字诀”里找到了答案~
秘诀一
早部署
早在去年年底,市医调委就对近几年第一季度医疗纠纷调解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根据实际情况,市医调委分析出今年第一季度存在特殊防护期密集和新冠肺炎防控重要节点与医疗纠纷增长点重叠两个重要特征。
根据研判结果,市医调委对第一季度的工作提前进行了部署,成立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市直医院医疗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此外,还建立调解员联系医院制度,指定专门调解员分别联系8家市直医院,全面组织医疗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每周召开纠纷调解督导会,加快纠纷调处进度。
秘诀二
深排查
为了更好地掌握最新的医疗纠纷发展趋势,市医调委专门组织了专项排查工作。一方面,调解员定期到市直医院了解医疗纠纷最新的发展态势;另一方面,市医调委通过诉调衔接机制对接法院,了解医疗纠纷诉讼案件的立案情况。此外,市医调委还加强与市卫健局的沟通,了解市直医院医疗纠纷申请行政调解的情况。
通过这一系列举措,今年以来,市医调委共排查发现5条医疗纠纷线索,成功立案5宗,为市医调委快速研判态势、提前介入稳控、组织调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秘诀三
快响应
针对今年以来特殊防护期密集、纠纷较多的特点,市医调委充分发挥重大医疗纠纷突发应急机制作用,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应急响应小组,今年以来共启动应急响应13次,紧急介入稳控重大突发性医疗纠纷5宗,有效遏止了医疗纠纷的激化。
秘诀四
速调处
加大“网上调解”模式应用力度。因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市医调委进一步推广应用“网上调解”模式,引导纠纷当事人采取非接触方式化解纠纷,既符合防疫工作要求,又可以加快调解流程的进度。一季度,市医调委一共采取“网上调解”模式调处纠纷5宗,进一步提高了市医调委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效率。
诉调配合,迅速调结疑难纠纷。以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为基础,市医调委进一步加强对进入诉讼程序医疗纠纷的调解力度,在开展诉前委托调解的基础上,加大对诉中委托调解的支持。第一季度,市医调委共接受禅城区法院委托调解医疗纠纷6宗,较去年同期增长40 %。
快递拆封了
还能无理由退货吗?
商家送的赠品有问题
消费者能要求退换吗?
商家自称“假一赔万”
真的会赔“万”吗?
这些问题
现在都有解啦!
针对网络消费乱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并于3月15日施行。《规定》主要对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责任主体认定、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共20条。
4月13日,佛山市消委会副秘书长谢茹娟、市电子商务协会副秘书长区家劲、市消委会律师顾问团律师李欣蕾上线佛山电台《消委会在线》,针对消费者关心的网购纠纷问题向市民支招。
PART.01
快递入柜入站,就算签收了吗?
不算!
现在很多快递都是直接入柜、入驿站。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看到运输状态是显示已签收的。但如果回家后才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该如何解决呢?市消委会律师顾问团律师李欣蕾介绍,未经消费者确认,将快递直接入柜、入驿站,不代表消费者已收货、商品质量合格。《规定》第一条明确,如果商家事先预设“签收则默认完好无损”规则,该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如消费者收到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仍然有权向商家主张赔偿。
此外,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快递员应当将包裹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投递包裹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若快递公司违反上述规定,消费者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也可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损失赔偿。
PART.02
商品拆封就不能退了吗?
只要完好,可以退!
日前,市民马先生在浏览某购物平台时,购买了一套浴室柜组合,商家在销售页面承诺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商品到货后,马先生在拆箱查验后,不喜欢该商品,且该商品完好无损,他找到商家客服要求退货退款。但客服以该商品已经拆封、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了小马的要求。
“是否能退货退款,是否影响二次销售是消费者与商家争议的焦点之一。”市消委会副秘书长谢茹娟介绍,根据《规定》第三条,消费者因检查商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商家不可以以商品已经拆封为由拒绝承担七天无理由退货责任。
PART.03
赠品、奖品有质量问题能索赔吗?
可以!
去年“6·18”期间,市民孙先生看到某商家开展净水器促销活动,并宣传买净水器即送一台电动自行车,于是立即下单购买。孙先生准备为赠送的电动车上牌时,发现电池无法正常充电,孙先生马上联系该商家的售后反映情况,售后却答复称赠品不保修,需要自己支付费用更换电池,承担损失。
谢茹娟表示,根据《规定》第八条,电商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赠品或者换购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电商不能以奖品、赠品是免费的或者商品属于换购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上述案例经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向商家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后,最终消费争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商家负责维修。
PART.04
商家承诺“假一赔十”,会赔吗?
要赔!
网购消费过程中,不少商家会以“假一赔十”,甚至是“假一赔百”“假一赔万”为噱头,吸引消费者购买。李欣蕾表示,过去在赔偿问题上,商家虽然在销售时提出十倍赔偿,但是在法院审理的时候酌情降低这个标准,“现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今后只要商家承诺的,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规定》第十条,商家自愿作出赔偿标准高于相关法定赔偿标准的承诺,意思表示真实,应认定为有效。但是违约金在实际适用中仍受《民法典》违约金调节规定的限制。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对违约金进行衡量。
PART.05
商家直播翻车,平台负责吗?
负连带责任!
区家劲介绍,新规定的出台对于平台和平台商家的责任和义务更加明确了。
“对于平台来讲,监督管理与自营业务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直播平台,如果出现纠纷,消费者找不到商家投诉,那么平台提供不了商家信息,消费者可以向平台追责。平台对于商家侵犯消费者的行为要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不然要面临连带责任。”区家劲介绍,《规定》第十四条,当产品出现问题时,平台须尽到有效协助责任,否则消费者有权对平台追偿。平台追偿后可向直播间运营者追偿。
区家劲还表示,规定的出台,让商家在宣传推广方面上更加谨慎。“这个审规使平台和商家更加注重合规经营,因为追究责任非常的明确,审规的出台使网络交易更有序地进行。”
禁止哄抬物价!
开展防疫民生商品价格检查
4月13日,勒流市监所到辖区内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开展重点民生商品及防疫用品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执法人员主要围绕经营单位销售的重点民生商品及防疫用品明码标价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查看相关肉禽蛋菜奶、口罩酒精的进货单,督促商家在合理的定价范围内定价,禁止哄抬物价。本次行动共检查农贸市场3家,超市2家,药店3家,向经营者派发《价格提醒告诫函》8份。
此外,勒流市监所每日对指定的3家大规模农贸市场、1家超市上报的农产品价格进行督促,密切监测疫情期间农产品的价格波动,保障价格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全力做好价格监测工作,确保市场价格水平运行总体平稳。
未落实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措施?
关停整顿!
4月12日,勒流市监所对辖区内29个农贸市场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农贸市场是否落实出入口围蔽、专人值守防疫情况,以及场内经营档主的核酸检测落实情况。
本轮检查发现一家农贸市场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入口无人把守),另一家农贸市场场内一经营档口没有落实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勒流市监所已对该市场和经营档口作出关停整顿处理。
本次检查共关停农贸市场1家,市场档口1个。下阶段,勒流市监所将持续加大力度开展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各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日前,勒流综合执法办联合富裕村委会、驻村工作组等相关工作人员对富裕村同安大街同安二巷4号两层违法建筑依法实施拆除,拆违面积约160平方米。
据悉,该地块违法建筑物当事人在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情况下,擅自占用屋边闲置地,利用节假日偷建、抢建。勒流综合执法办向当事人发出口头警告和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但当事人迟迟不见行动。为切实打击农村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勒流综合执法办组织相关部门一起对该违法建筑予以依法拆除。
倡导绿色生活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近日,勒流街道在多个小区开展可回收物专场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号召居民把家中的可回收物投放到小区的智能回收箱,实现“变废为宝”,增加资源利用率。
此外,勒流街道还开展了“党建引领 垃圾分类”主题活动。“两新”党组织、党员志愿者经过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培训后,便来到小区内开展垃圾分类现场活动,他们对前来投放垃圾的居民进行现场宣传教育。通过这些活动,提高了勒流市民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开展叉车上路交通安全执法专项检查
4月6日,勒流市监所联合生态环境所、派出所开展叉车上路交通安全执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叉车非法上路行为。
此次行动,执法人员共核查叉车9辆,发现1辆暂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执法人员现场对非法上路叉车的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发出《顺德区叉车专项整治行动处理通知书》要求限期落实整改,督促其必须办理叉车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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