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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沿江路(五斗桥—平西大道)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22-04-16     人气:1698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沿江路(五斗桥—平西大道)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1〕13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1.招标条件


沿江路(五斗桥—平西大道)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1〕13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次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起点与现状平西大道相接,终点与规划五斗大桥辅道相接,沿江路(五斗大桥-平西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新建长度约为1800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其中机动车宽为18米,两侧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总宽为6 米,设计速度为40km/h。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新建雨水管、污水管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以及绿化工程。


2.3勘察设计周期:


总勘察设计周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0日历天。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地质勘察成果文件;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概算送审资料;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意见下发后提供初步设计及概算修编资料;初步设计修编后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完成后必须向招标人提交经审核通过的正式施工图。投标人需合理安排本项目招标内容中各个节点时间。


2.4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投标费率最高限价为:2.985%;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含地质勘察、测量、物探)(中标人必须按勘察规范进行布点)、初步设计(含电力工程(包括电缆沟))、概算报告编制、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含电力工程(包括电缆沟))、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设计(含专家评审)、环境影响评价、控制点测量、施工图审图等相关的设计咨询工作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国土、规划、交通、水利、供电等部门报审、报建工作,完成施工配合、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工作);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上述工作内容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5承包方式:R固定费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勘察质量要求: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以及本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招标接受独家申请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备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所有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提供)


4.4人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4.1 项目负责人:1 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本项目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5 月 6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 5 月  6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海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港路10号


邮编:528200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7-8128699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66号西座三楼


邮编:528200


联系人:陈智毅


电话:0757-86228376


传真:0757-86281316


电子邮件:jianqin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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