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道建设提升工程(张槎项目二)
1.招标条件
禅城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道建设提升工程(张槎项目二)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禅发改投审〔2021〕126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禅城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道建设提升工程(张槎项目二)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禅政数监管〔2022〕21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张槎街道辖区内的雾岗路(季华路路口至五峰路路口)、张槎西路(华宝北路路口至季华北路路口)等路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对张槎街道辖区内雾岗路(季华路路口至五峰路路口)、张槎西路(华宝北路路口至季华北路路口)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进行改造提升,涉及改造总长度约8.04km(双边总长度)。
2.3 定额工期:96日历天,计划工期:96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日期: /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0119801.29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对禅城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道建设提升工程(张槎项目二)进行施工,本次项目主要将现状慢行道改造为连续独立的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改造内容主要包括:人行道更换铺装,非机动车道改造为麦绿色沥青砼路面,道路范围内缘石拆除重建,完善慢行空间的相关标线标识,道路照明系统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或以上。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年 12 月至2022年 5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年 12 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1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投资额或建安费≥1600万元的市政类工程项目。
注: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备案)的方为有效。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6月 2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7 月14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7 月14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2.1 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的原件密封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且须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交的不需提供)。招标人代表验证身份通过后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身份验证不通过的不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投标保函密封包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自行离场,不需参加开标会。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3号
联 系 人: 梁工
电 话:0757-83358491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1号二座2205-2208房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83133237
传 真:/
电子邮件:gd_zd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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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禅城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道建设提升工程(张槎项目三)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禅发改投审〔2021〕127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禅城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道建设提升工程(张槎项目三)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禅政数监管〔2022〕22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张槎街道辖区内的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规划一路(东平路路口至规划三路路口)、季华北路(季华大桥至张槎西路路口)、东鄱南路(张槎路路口至五峰四路路口)、江湾路(江湾立交至季华四路路口)等路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对张槎街道辖区内的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规划一路(东平路路口至规划三路路口)、季华北路(季华大桥至张槎西路路口)、东鄱南路(张槎路路口至五峰四路路口)、江湾路(江湾立交至季华四路路口)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进行改造提升,涉及改造总长度约10.86km(双边总长度)。
2.3 定额工期:96日历天,计划工期: 96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日期: /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1967419.47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对禅城区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道建设提升工程(张槎项目三)进行施工,本次项目主要将现状慢行道改造为连续独立的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改造内容主要包括:人行道更换铺装,非机动车道改造为麦绿色沥青砼路面,道路范围内缘石拆除重建,完善慢行空间的相关标线标识,道路照明系统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或以上。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年 12 月至2022年 5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年 12 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1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投资额或建安费≥1700万元的市政类工程项目。
注: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备案)的方为有效。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6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7 月15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7 月15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2.1 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的原件密封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且须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交的不需提供)。招标人代表验证身份通过后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身份验证不通过的不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投标保函密封包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自行离场,不需参加开标会。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3号
联 系 人: 梁工
电 话:0757-83358491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1号二座2205-2208房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83133237
传 真:/
电子邮件:gd_zds@126.com
6月22日,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南海区)征拆实施协议签约暨项目公司揭牌仪式在南海举行,标志着项目建设序幕正式拉开,将进一步推进广佛全域同城化再上新台阶。南海区委书记顾耀辉出席揭牌仪式。
广佛环线是广佛都市圈的第一条“超级大闭环”,由南环、东环、北环、西环组成,将串联起广州南站、佛山西站、广州北站及白云机场等重要交通枢纽。
广佛环线西环(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是广佛两地携手共建轨道交通的又一重大项目,是落实交通强国及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推动广佛同城,强化佛北片区与广州核心区联系和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互联互通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近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印发,项目建设总工期按5年安排(含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线路将于今年开工建设。
根据《批复》,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工程(广佛西环城际)位于广州、佛山市内,线路起自佛山西站,止于广州北站,长度47.011公里,其中佛山境内长约30.5公里,全部在南海区范围,项目南海段征地面积约1092亩,拆迁面积约40万平方米。
《批复》提到,本线列车设计速度为200公里/小时,设车站9座,其中南海区设5个站点,线路车站依次为佛山西站、狮山东站、大榄站、官窑南站、和桂站、炭步站、花都港站、神山北站、广州北站。一头一尾的佛山西站、广州北站为既有站,本次工程新建7座中间车站,其中南海片区将新建狮山东站、大榄站、官窑南站、和桂站等四个车站。前期,在广东省的大力支持、广佛两市通力协作推动下,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均已取得批复,佛山段征拆实施协议已完成定稿,项目公司章程、出资协议、工商登记等手续已完成,前期施工借地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首开工点已经交付。
仪式上,广东广佛西环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揭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建隆表示,将全力支持广佛西环项目公司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全力打造“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精品工程、示范工程。
该项目建成后,将把佛山西站与广州北站两大交通枢纽联系在一起,串联广佛两市多条地铁线路,有利于优化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网布局,打造轨道上的大湾区,对于深化广佛全域同城化建设和带动项目沿线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广佛西环项目简介
线路起自佛山西站,线路长度47.011公里,其中佛山境内长约30.5公里,全部在南海区范围。
项目南海段征地面积约1092亩,拆迁面积约40万平方米。
设车站9座,其中南海设5个站点,分别是佛山西站、狮山东站、大榄站、官窑南站、和桂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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