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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将实现跨区门诊报销

时间:2022-06-19     人气:9970     来源:佛山发布     作者:
概述:近日,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佛山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正式印发实施。今年佛山市医保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提高:市民医保待遇!


提升:佛山的生育医疗待遇标准!


推行:职工、居民医保“门诊共济”保障!


6月17日上午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党组书记、局长林剑伟


上线《问政佛山》节目


介绍即将出台的医保新政、惠民措施


近日,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佛山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正式印发实施。今年佛山市医保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即将推出职工、居民普通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以及新的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二)修订大病保险管理办法;


(三)修订职工、居民住院保障办法;


(四)制定新的医疗救助管理办法;


(五)深化慈善捐赠和医疗互助等保障措施。


职工居民“门诊共济”


活用“个帐”医保基金,


提高市民医保待遇


“2022年是医疗保障部门的改革大年、改革攻坚年。”佛山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剑伟介绍,今年将重点推进佛山职工和居民参保人的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总体按照“门诊定点、全市选择、急救特办、转诊保障”的改革思路,以及职工、城乡居民门诊保障制度“管理方式一致、实施分类保障”的原则,从待遇保障、支出范围、就医管理、结算管理、个账待遇等5个方面,对现行政策作出24项优化调整,积极回应市民现实就诊需求和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参保人的权益保障。


“‘共济’可以理解为参保人互相帮助,本质是指医疗保险。“林剑伟介绍,职工医保基金分为两部分:统筹基金、医保个人账户。因此,即将实施的“共济”保障改革也可分为“大共济”和“小共济”——


●【大共济】指的是


医保统筹基金将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通过取消现行统筹基金补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增加统筹基金用于提高职工医保门诊保障待遇的能力。同时,通过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在不新增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负担的情况下,盘活沉积的个人账户资金。


比如过去普通门诊报销范围执行的是佛山制定的医保目录,只有3大常规、黑白B超等基础项目可以报销,医用耗材不能报销。实施“门诊共济保障”后,按规定可以使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目录,将有高达20.19万个药品、1.95万项诊疗项目和34.81万个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也将有所提高。


●【小共济】指的是


个人账户可以实现家庭共济。医保个账的使用范围将有所扩大,可与子女、父母、配偶共用,除支付看病自费的部分,还可以在定点药店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购买“平安佛医保”等。


“跨区门诊”新突破


全市可选至少2家


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大家关注的跨区门诊选择,有好消息了!”林剑伟在节目直播时透露,佛山的跨区门诊新政将在下半年实施。


其中一大亮点是,参保人可以在跨区选择至少2家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按照“门诊定点、全市选择、急救特办、转诊保障”的改革思路,并在落实国家医改、省政府关于普通门诊至少要选定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定点的基础上,佛山市医保局充分回应市民关切,让参保人今后可在全市范围内选定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的待遇。


“有些参保人的参保地在禅城,工作、生活在高明、三水;或者参保地在顺德,工作生活都在南海,以前一年只能选择一次、一家,而新政出台后,将放开区级限制,比如顺德的参保人可选择在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新院用医保看门诊。”林剑伟介绍。


同时,佛山将进一步放开普通门诊资格,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均可申请成为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如市民关注的市一医院、市中医院均可申请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另外,佛山还将优化完善异地就医人员选点政策。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可在备案地及参保地共同选定规定家数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医,以解决长期异地的参保人在两地就医、享受待遇的难题。


生育二孩、三孩新利好


灵活就业参保人


可享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由佛山市医保局牵头拟定的《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实施。新政从保障人员范围、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津贴待遇等对现行政策进行了调整、修订。


●增加灵活就业人员保障


进一步联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机制,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须缴纳生育保险费,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提高生育待遇享受实效日


享受待遇条件由原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调整为缴费次月1日起,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扩大生育医疗待遇范围


明确将宫外孕终止妊娠,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诊治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纳入到生育保险核报范围,生育费用100%报销。


●按规定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


女职工实际休产假天数低于生育津贴规定假期天数的,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进一步保障女职工权益。


●延长零星报销等时限


延长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和生育津贴申领时限。从原1年有效期修订为均可在3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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