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新塘镇塘边村田心股份经济合作社中心埔地磅空地一块出租公告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塘边村田心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5月25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塘边村田心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中心埔地磅空地一块出租项目(项目编号:塘边村田心LX20230003)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建设用地,资产交易面积3.2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塘边村田心社中心埔;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意向用途:停车);
4、租赁/承包期限:3年;
5、交易底价:110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收取一次;
7、租金递增方式:无;
8、交易保证金为¥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塘边村田心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沙埔支行;账号:360488001000010967; (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塘边村田心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无。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24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镇政府西楼一楼)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⑵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24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塘边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05月25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⑴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建设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审办的事项以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塘边村田心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塘边村田心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吴社长 联系电话:15920396227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05月16日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5月25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白石村李屋街一巷1号、李屋社址1出租项目(项目编号:白石村李屋LX20230001)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房屋,占地面积536平方米,其中白石村李屋街一巷1号占地为280.8平方米,李屋社址1占地为255.2平方米;建筑面积1314.8平方米,其中白石村李屋街一巷1号为804.4平方米,李屋社址1为510.4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塘镇白石村李屋街;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意向用途:出租屋、办公楼);
4、租赁/承包期限:10年;
5、交易底价:80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季收取;
7、租金递增方式:每三年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353608001000003244,开户行:广州农商银行白石支行。(不接受竟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3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7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5‰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年满18周岁且无犯罪记录的中国公民。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8000元/月,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300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05月16日至2023年05月24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⑵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05月16日至2023年05月24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白石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05月25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⑴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旧改实施方案批复后收到镇或村拆迁通知后,需三个月内无条件终止租用合同,退出承租物业;
5、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十、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白石村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李社长 联系电话:13902331699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05月16日
弘扬改革精神 强化改革攻坚
激发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林克庆郭永航出席
5月15日,十二届广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及十三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审议《广州市2023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安排》及推进部分领域市级与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推进“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试点改革等文件,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林克庆主持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郭永航作部署。
会议强调,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秉承改革开放基因,自觉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强力攻坚一批在全国全省叫得响、立得住的改革,为广州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提供强劲动力。一要深化市级与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科学合理划分相关领域市级与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综合衡量预算绩效,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预算经费监管体系,明确机构和专人负责,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强化结果运用,确保权责清晰、财力协调、运转高效。二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党政领导、运转高效的医改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动医疗资源下沉,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着力补齐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家庭医生、急救等方面的短板;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在穗各级各类医院协同联动,鼓励省部属医院与市区属医院通过合作共建、托管、专科联盟等形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深化研究型医院建设;不断深化“穗岁康”改革试点,加快形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三要深化体教融合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班—校—区—市”四级青少年体育竞赛和“一条龙”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形成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人才共育、特色共建的体教融合新格局,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把推进改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狠抓改革工作落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切实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市委改革办及各改革专项小组要进一步优化全年改革重点工作安排,完善上下协同、条块结合、精准高效的改革落实机制,建立“创先争优”正向激励机制,创新开展改革述职,强化改革监督,加快形成全市上下促改革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员、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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