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座谈会 扎实推进粤港澳法律服务业融合发展
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切实加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提升办理实效,5月16日下午,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座谈会,邀请市政协委员、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何君尧座谈,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委外办、广州海关、市税务局等会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针对大湾区法律服务融合和大湾区执业律师团队建设的问题,何君尧委员提出,去年7月省司法厅颁发首批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以来,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的队伍在不断壮大。鉴于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工作是一个创新性举措,港澳律师来穗执业后面临一系列实际问题,如律师团队的管理、服务,通关便利、税收优惠等,相关配套政策需要不断完善优化。
参加座谈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分别结合部门职能,就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作现场回复说明,并对提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龙晓林表示,穗港两地律师拥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以何君尧为“排头兵”的香港优秀律师来穗执业,能够充分发挥穗港两地律师服务业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拓宽“一国两制三地”间的法律机制衔接和服务的合作路径,促进粤港澳法律服务业融合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港澳律师来穗执业,优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很有必要。
市司法局将以办理此次政协提案为契机,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穗执业试点工作的对策建议调查研究工作,围绕提升涉外法治服务水平,运用改革创新的思维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立足实际,积极对接并广泛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研究方法对策,制定任务清单,切实推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把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将提案办理结果和调研成果转换为工作实效,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优化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穗执业的各项保障措施和人才培养计划,为其在穗执业和发展提供便利,扎实推进粤港澳法律服务业融合发展。
近日,广州市印发《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从7个部分、31个方面对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进行部署。
《要点》首次对市委依法治市委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负责推进的工作任务提出明确要求;突出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专题规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任务,并在立法、法治政府、司法、法治社会建设等专题中有针对性的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首次提出将立法工作情况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首次对统筹推进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部署
1. 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制度机制
2. 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
3. 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
4. 扎实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法治保障
5. 强化粤港澳大湾区、南沙等重大平台法治保障
6.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7. 建设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
8. 加强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
9. 提供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
提升地方立法科学化水平
10. 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11.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
12. 坚持“开门立法”
13.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系统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4. 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5. 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
16. 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17.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18. 持续规范行政应诉
19. 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坚持推进公正高效权威司法
20. 全局谋划、整体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
21. 构建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体系
22. 强化执法司法智能化、科技化能力
高效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23. 推动“大法治+大宣传”工作
24.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25. 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26.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7. 优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持续强化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保障
28. 充分利用考评与督察机制
29. 加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工作
30. 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
31. 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
来源丨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
近日,广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聚焦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针对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基层反映较为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从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指引规范、执法协调协作机制健全、执法指导培训到位、执法监督体系完备、执法保障更加充分五个方面协同发力,提出了十九点工作举措,为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高效公平的镇街法治环境赋能,着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完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和规范指引
推动全市各镇街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办法并按要求对外公示;市司法局牵头编印下放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裁量权基准适用指引,规范镇街执法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推动下放职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合理划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标准,明确由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和由原实施部门负责的案件范围;推动各区建立下放职权执法过渡期制度,将下放职权的行政执法部门为镇街提供业务指导培训等情况纳入法治广州建设考核指标。
健全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
推动建立运行顺畅、规范高效的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强调下放职权的行政执法部门不得擅自将属于自身管辖范围内的案件移交镇街办理;强化下放职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和镇街之间的协同合作,要求下放职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和镇街定期互相通报、共享行政执法和相关行政监管信息;健全执法事项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各执法事项设定依据全面准确、更新及时。
加大规范行政执法指导力度
建立行政执法导师制,由下放职权的行政执法部门为每个镇街确定1名以上业务骨干担任导师,全过程指导镇街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办案并定期编制相关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指导案例等工作指引,强化行政执法业务指导;由各区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加强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镇街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定期组织开展办案平台应用培训,强化执法信息化指导。
加快构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各区司法行政部门对镇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镇街落细落实;建立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机制,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典型合法性或规范性问题编印执法典型案例、召开案例点评会;探索建立镇街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建立执法数据分析反馈机制,对镇街行政执法数据进行有效整合、关联分析和深入应用。
强化行政执法支撑保障
强调各区要根据“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合理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充实镇街一线执法力量;结合执法实际配齐配强相关执法装备,规范设置执法办公场所,强化执法装备经费保障;上级部门要着力减轻基层执法工作负担,不得对镇街执法人员提出不合理的工作要求,或将工作交由镇街“兜底”处理;推动执法数据归集和共享,减少执法信息多头录入、重复录入。
此外,《实施方案》还要求各区、各部门加强考核考评和跟踪问效,坚持精准发力、狠抓落实,进一步夯实下放职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和镇街的责任,形成相互配合、协同发力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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