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一期高低压变配电(永久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一期高低压变配电(永久用电)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2-440604-04-01-387306】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建投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季华路南侧、湖景路西侧、彩虹路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7381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
2.3 定额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单位审批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3,782,602.6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如下:
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一期高低压变配电(永久用电)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验收后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文华变电站706周记线、10kv保利天玺专线、红线内环网工程、回迁部分10kV线路、配电房设施设备工程、低压出线部分、低压集中抄表工程、配网自动化、报建、验收、深化设计、取证、送电等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质量验收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质和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或以上)。
③投标人已通过佛山供电局2022年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名录中“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 登记、审查,相关企业名录以生技部20220122号文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生技部20220122号文扫描件(如有最新文件以最新的为准)。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为“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力相关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 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6月 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7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建投恒裕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1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邱工
电 话:0757-8228360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合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 座505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郑工、肖工
电 话:0757-83135825
电子邮件:gdfshc2020@163.com
项目概况
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段)佛山市石金科技有限公司电房迁改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3-01200
项目名称: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段)佛山市石金科技有限公司电房迁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71,537.6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段)佛山市石金科技有限公司电房迁改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471,537.68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按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可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需同时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或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段)佛山市石金科技有限公司电房迁改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大型企业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段)佛山市石金科技有限公司电房迁改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必须已在中国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承包商评价备案,相关企业名录以广电办建〔2022〕18号文为准(如有最新文件以新文件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4)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5)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的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最终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6)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提供网页截图)。
(7)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①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的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③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提供网页截图)。④需提供供应商(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⑤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8)专职安全人员1名:①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的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③须为响应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供应商(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④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提供网页截图)。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6日至2023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6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默认首轮报价为最终报价,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5、因电子采购文件格式固化,供应商需根据磋商公告的工程量清单附件,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并附在响应文件中。
6、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130号
联系方式:0757-88881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联系方式:0757-88630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康小姐
电 话:0757-88630279
2023年高考将在6月7-9日举行,禅城区设一中、二中、三中、四中4个考点。高考期间,各考场周边道路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途经的G6、121等共13条公交线也需临时绕行,敬请市民留意,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具体交通管制以交警现场实施为准。由此引起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谅解。公交具体绕行方案如下:
佛山市第一中学考场
1、具体绕行时间:
(1)6月7日:8:00-12:00、14:00-18:00;
(2)6月8日:8:00-10:45、14:00-18:00;
(3)6月9日:7:30-12:45、13:30-18:45。
2、具体线路如下:
108、121线路:
往星晖园方向,取消行驶文沙路部分路段,绕行田园大街、文华北路。
取消停靠:市一中、文沙站。
增加停靠:文华北路、叠南市场站。
往绿地未来城公交首末站(108线)、塱沙一路(121线)方向,取消行驶文沙路部分路段,绕行海三路、文庆路、田园大街。
取消停靠:文沙、市一中站。
增加停靠:海三路西、彩虹新村站。
120线路:
往地铁金融高新区方向,取消行驶文沙路部分路段,绕行田园大街、文华北路。
取消停靠:市一中、文沙站、叠南市场站。
增加停靠:文华北路站。
往南风古灶方向,取消行驶文沙路部分路段,绕行海三路、文庆路、田园大街。
取消停靠:文沙、市一中站。
增加停靠:海三路西、彩虹新村站。
153线路:
双向,取消行驶文沙路部分路段、文沙北街,总站临时设于“文沙路临时站”。
取消停靠:市一中、海员新村站。
增加停靠:文沙路临时站。
261A线路:
往南海公交总站方向,取消行驶文沙路部分路段、文华北路,绕行田园大街、文华路。
取消停靠:市一中、文沙站、叠南市场站。
增加停靠:文华北路站。
佛山市第二中学考场
1、具体绕行时间:
(1)6月7日:8:00-12:00、14:00-18:00;
(2)6月8日:8:00-10:45、14:00-18:00;
(3)6月9日:7:30-12:45、13:30-18:45。
2、具体线路如下:
152线路:
往魁奇路行政服务大厅西方向,取消行驶季华五路、华远西路、平远直街,绕行汾江路、绿景路。
取消停靠:季华园、季华园东门、华远西路、市二中、城南小学站。
增加停靠:季华园西门、季华园地铁站、汾江南站。
往城北中学方向,取消行驶平远直街、华远西路、园南大街,绕行绿景路、汾江南路。
取消停靠:城南小学、市二中、华远西路、季华园西门站(园南大街上)。
增加停靠:汾江南、季华园地铁站、季华园西门站(汾江南路上)。
佛山市第三中学考场
1、具体绕行时间:
(1)6月7日:8:00-12:00、14:00-18:00;
(2)6月8日:8:00-10:45、14:00-18:00;
(3)6月9日:7:0-12:45、13:30-18:45。
2、具体线路如下:
G6线路:
双向,取消行驶港口路、新明二路,绕行澜石三路,总站临时设于“澜石三路”上。
取消停靠:新明路口、新明二路、新三中、新三中公交枢纽站。
增加停靠:澜石三路临时站。
106线路:
往新三中公交枢纽站方向,取消行驶文华南路(魁奇路至新明二路段)、新明二路(新三中公交枢纽站以西段),绕行魁奇路、湾梁路、新明二路(新三中公交枢纽站以东段)。
取消停靠:文华路魁奇路口、文华路澜石路口、新明二路、新三中站。
增加停靠:湾华、湾梁、怡景苑、怡景丽苑北门、怡景丽苑站。
往火车站方向,取消行驶新明二路(新三中公交枢纽站以西段)、文华南路(新明二路至魁奇路段),绕行新明二路(新三中公交枢纽站以东段)、湾梁路、魁奇路。
取消停靠:新三中、文华路澜石路口、文华路魁奇路口站。
增加停靠:怡景丽苑、怡景丽苑北门、怡景苑、湾梁、湾华站。
116线路:
往新三中公交枢纽站方向,取消行驶新明二路,绕行港口南路、东平路、岭南大道,以“东平大桥公交枢纽站”作临时总站。
取消停靠:新明路口、新明二路、新三中、新三中公交枢纽站。
增加停靠:港口路南、渔村文化公园、东平大桥公交枢纽站。
往罗村十八亩方向,以“东平大桥公交枢纽站”作临时总站,取消行驶新明二路,绕行岭南大道、江湄路、港口南路。
取消停靠:新三中公交枢纽站、新三中、新明二路站。
增加停靠:东平大桥公交枢纽站、港口路南站。
155线路:
往东平大桥公交枢纽站方向,取消行驶新明路部分路段、港口路、东平路、岭南大道,以“新三中公交枢纽站”作临时总站。
取消停靠:新三中、新明二路、港口路南、渔村文化公园、东平大桥公交枢纽站。
增加停靠:新三中公交枢纽站。
往南风古灶方向,以“新三中公交枢纽站”作临时总站,取消行驶岭南大道、江湄路、港口路、新明路部分路段。
取消停靠:东平大桥公交枢纽站、港口路南、新明路口、新明二路、新三中站。
增加停靠:新三中公交枢纽站。
185A线路:
往佛山家博城总站方向,取消行驶湾梁路、新明路部分路段,绕行魁奇路、文华南路、澜石三路、港口路。
取消停靠:怡景苑、怡景丽苑北门、怡景丽苑、新三中、新明二路站。
增加停靠:文华路魁奇路口、澜石三路临时站。
往奇槎公交枢纽站方向,取消行驶新明路、湾梁路,绕行港口路、澜石三路、文华南路、魁奇路。
取消停靠:新明路口(新明二路上)、新明二路、新三中、怡景丽苑、怡景丽苑北门、怡景苑站。
增加停靠:新明路口(港口路上)、文华路澜石路口、文华路魁奇路口、湾华、湾梁站。
东平路公交专线:
往金域蓝湾南方向,取消行驶东平路(港口路至湾梁路段),绕行港口路、澜石三路、文华南路、魁奇路、湾梁路。
取消停靠:新三中南门、东平路中站。
增加停靠:港口路南、新明路口、文华路澜石路口、文华路魁奇路口、湾华、湾梁、怡景苑、怡景丽苑北门站。
往王借岗公园公交首末站方向,取消行驶东平路(湾梁路至港口路段),绕行湾梁路、魁奇路、文华南路、澜石三路、港口路。
取消停靠:东平路中、新三中南门站。
增加停靠:怡景丽苑北门、怡景苑、文华路魁奇路口、澜石三路临时站、港口路南站。
佛山市第四中学考场
1、具体绕行时间:
(1)6月7日:8:00-12:00、14:00-18:00;
(2)6月8日:8:00-10:45、14:00-18:00;
(3)6月9日:7:30-12:45、13:30-18:45。
2、具体线路如下:
102线路:
往王借岗公园公交首末站方向,取消行驶才高路、规划三路、学富路,绕行季华北路、华存街、东平路。
取消停靠:才高路临时站、规划三路临时站。
增加停靠:季华北路、季华北路南、同济大桥、学富路口(佛山新四中)站。
往千灯湖总站方向,取消行驶东平路部分路段、学富路,绕行张槎西路、季华北路。
取消停靠:佛山新四中站。
💡 温馨提示:高考期间,考生在乘坐公交遇到突发情况时,请及时告知公交司机并拨打110求助。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