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总工会三水区工人文化宫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佛山市三水区总工会三水区工人文化宫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三水区工人文化宫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建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东路14号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JC2023GHCG0601
项目名称:三水区工人文化宫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相关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供应商如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或其下属机构取得的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同类业绩等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1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供应商为广东省内企业的,须具备三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非广东省企业须提供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技防管理部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安防行业协会(民政部门核准成立,公安机关备案)核发的三级或以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和《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明》。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8日 至 2023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建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东路14号4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建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东路14号4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建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东路14号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三水区总工会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力宝二街一座
联系方式:周芷婷0757-87733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建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文锋东路14号401
联系方式:孙先生 15876111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5876111115
附件下载: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佛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临时用地 申请单位 | 临时用地文号 | 所在位置 | 用地面积(公顷) | 使用 | 申请用途 |
1 |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绿岛湖北站一期项目 | 佛山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佛自然资禅临〔2023〕3 号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路与弘德北路交汇处 | 1.5892 | 2023年5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止 | 施工便道、材料堆场、临时工棚及地下工程所需用地 |
备案编号:LJZ-20230608-01
龙江镇西溪工业区(SD-G-03-02-02-07)地块出让计划前期公告
龙江镇西溪工业区(SD-G-03-02-02-07)地块拟于近期进行公开交易,根据有关要求,现对该地块信息进行前期公告: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用地权属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土地发展中心;
(二)地块位置:龙江镇西溪工业区(SD-G-03-02-02-07)地块;地块宗地图号:152023-009;面积:13274.55平方米;
(三)土地性质:国有;土地用途:一区为一类工业用地
(M1);二区为防护绿地(G2);三区为道路用地(S);
(四)地块供应方式:出让;出让年限:不超过50年(具体以地块挂牌出让公告所确定的年限为准);
(五)用地、规划基本情况(具体以《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容积率:一区:3.0≤FAR≤4.0;二区:作防护绿地使用;三区:作道路用地使用
建筑密度:一区:≤60%;二区:作防护绿地使用;三区:作道路用地使用。
绿地率: 一区:≤20%(且≥10%);二区:作防护绿地使用;三区:作道路用地使用。
二、地块拟引入产业要求:
本地块属于顺德区村改项目,拟用于发展家具类项目。其主导产业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之“C2924泡沫塑料制造”、“C2190其他家具制造”。项目用地不得发展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及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中禁止类项目,以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所列项目。
三、用地权属单位委托起拍地价:根据地块市场评估价及项目评估情况确定。
四、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为2023年6月8日至地块正式挂牌公告前,请用地意向申请人在此期间内将《项目可行性报告书》(提纲见附件)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至顺德区龙江镇土地发展中心,逾期将不接受申请文件。
联系人:黄先生、谭先生;
联系电话:0757-23888729、0757-23888740;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洲西路龙江镇政府。
五、重要提醒事项
(一)本地块出让计划前期公告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购地意向申请(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并按要求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书》等材料。若用地意向申请人已在顺德区拥有工业用地但土地闲置或存在违约但尚未整改情形的,其用地意向申请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内,出让委托人根据国家政策和产业要求,对所有提交申请并受理的项目进行初评,初评认为不符合用地申请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本宗地的建设要求以地块正式出让时的公告文件为准。
六、附件
(一)项目可行性报告书(样本)
(二)宗地图
(三)卫片图
相关附件可登录龙江镇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ongjiang/)查阅下载。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
龙江镇西溪工业区(SD-G-03-02-02-07)地块出让计划前期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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